掌桥专利:专业的专利平台
掌桥专利
首页

债权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0:27:30


债权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机器学习、智能决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债权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资产管理业务(AMC)中债权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债权案件分配是指将债权管理系统内收录的债权按照一定的规则分配给对应催收个体或催收单位进行催收的过程。目前现有的一些债权管理系统大多只能够实现债权的线上分配,在对债权进行催收管理时,无法实现对债权的整个催收过程进行跟踪,难以及时掌握债权实时状态,催收管理的数据连贯性差,容易出现业务流断层以及信息流不能及时获取等风险。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债权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可以提高案件分配的效率和准确性,以及实现对债权案件的整个催收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债权实时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债权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基于所述业务场景信息对所述债权案件进行业务场景校验,根据校验结果为所述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将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数据分配给所述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并将分配结果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其中,所述债权数据表征为催收任务。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的步骤,包括:

从债权管理系统内置的债权数据表中获取债权案件的状态数据;

根据所述状态数据确定所述债权案件是否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

若是,则标记该债权案件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并获取所述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状态数据确定所述债权案件是否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的步骤,包括:

识别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信息是否标注为“已确认”;及

识别所述债权案件的逾期天数是否大于等于零;及

识别所述债权案件是否存在于分案数据表中;

其中,若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信息标记为“已确认”且所述债权案件的逾期天数大于等于零且所述债权案件存在于分案数据表中,则确定所述债权案件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业务场景信息对所述债权案件进行业务场景校验,根据校验结果为所述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的步骤,包括:

校验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是否为第一次催收任务;

若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为第一次催收任务,则按照预设的催收对象配置规则为所述债权案件新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若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为非第一次催收任务,则判断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是否满足当前的催收任务的业务场景需求;

若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满足当前的催收任务的业务场景需求,则将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配置为所述债权案件的目标催收对象;

若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不满足当前的催收任务的业务场景需求,则按照预设的催收对象配置规则为所述债权案件新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按照预设的出催条件遍历所述债权管理系统内置的债权数据表,将所述债务数据表中满足出催条件的债权案件进行移除管理,并将移除的债权案件保存至债权管理系统的历史记录表中。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的步骤,还包括:

基于债务人信息,对债务人名下的所有债权案件进行遍历查询,确认所述债务人名下是否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

若有,则按照债权案件的逾期时间从所述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中确定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否则按照债权案件的逾期时间从所有债权案件中确定待管理的债权案件。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对于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根据减免申请时间确定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其中,所述催收任务类型包括未履约类型和待履约类型中的一种;

根据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若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为未履约类型,则设定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催收金额为原催收金额;若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为待履约类型时,则设定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催收金额为减免催收金额。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债权数据处理装置,所述债权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校验模块,用于基于所述业务场景信息对所述债权案件进行业务场景校验,根据校验结果为所述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处理模块,用于将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数据分配给所述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并将分配结果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其中,所述债权数据表征为催收任务。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电子设备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第一方面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的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的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债权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申请通过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基于业务场景信息对债权案件进行业务场景校验,根据校验结果为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将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数据分配给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并将分配结果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其中,债权数据表征为催收任务。上述方法通过自动解析、自动校验、以及自动匹配等一系列自动操作进行债权数据处理,减少人工核查、手动分配所带来的巨大工作量,提高债权案件分配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将债权案件的分配结果及时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可以对债权案件的整个催收任务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债权实时状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债权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获取债权案件业务场景信息时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通过业务场景校验为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基于债务人维度进行债权催收管理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确定债权催收金额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6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债权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7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

本申请中,债权是指在借贷关系中描述有包括借款金额、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时间等借款信息的记录。当在借贷关系中,产生的由于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所形成在借款方与出借方之间的一种关系为债权关系。本申请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针对于借贷业务,通过一债权催收系统实现对债权的统一管理,当债权人(出借方)无法及时收回负债人(借款方)的还款时,会对负债人进行自动催收管理,并且实现对债权案件进行跟踪和及时掌握债权案件的实时状态。

请参阅图1,图1为本申请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债权数据处理方法的实现流程图。详述如下:

步骤S11: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本实施例中,债权管理系统中存在的已逾期但未分配的债权案件即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该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可通过遍历查询债权管理系统中配置的债权数据表获得。债权数据表中包含有债权管理系统所有债权案件的数据,其中,包括状态数据和业务场景数据。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对债权案件的状态数据进行自动解析可以识别出该债权案件是否为已逾期但未分配的债权案件,若是,则获取该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案件的催收进程信息和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所对应的催收对象的信息这两方面的信息。其中,债权案件的催收进程信息可以表征为债权案件为第几次催收。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所对应的催收对象的信息可以包括催收对象的身份代码信息、合约期限信息、当前委催案件量信息以及催收效果评分信息等。在本实施例中,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还可以通过定时任务的方式获取,实现债权管理系统的自动化操作。具体可以在债权管理系统中预先设置一个触发该系统初始化债权案件数据的定时任务,通过该定时任务定时所有的债权案件进行自动解析,以此获得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步骤S12:基于所述业务场景信息对所述债权案件进行业务场景校验,根据校验结果为所述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本实施例中,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可能是第一次进行催收处理,也可能是第n次(n为大于1的自然数)进行催收处理。在本实施例中,按照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对该债权案件进行自动校验,其中校验结果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为第一次进行催收的业务场景;第二种为第n次进行催收的业务场景且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满足所述第n次进行催收的业务场景需求;第三种则为第n次进行催收的业务场景但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不满足所述第n次进行催收的业务场景需求。其中,业务场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对催收对象的合约期限需求、可接收委催案件量需求以及催收效果分值需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在本实施例中,结合业务场景,通过债权案件对催收对象的合约期限、可接收委催案件量以及催收效果分值等业务场景需求,根据校验结果为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时,可以实现合理地利用债权管理系统中的催收对象资源,并且更好地将债权案件在催收管理过程中的所有数据流连贯在一起。

步骤S13:将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数据分配给所述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并将分配结果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其中,所述债权数据表征为催收任务。

本实施例中,当经过业务场景校验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配置好对应的目标催收对象后,自动将该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数据分配给该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在本实施例中,债券数据表征为催收任务,由该目标催收对象执行该债权案件当前阶段的催收任务,并且,将该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以及当前的催收任务对应的目标催收对象作为分配结果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以在债权管理系统中更新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进程及其当前的催收对象,以使得债权管理系统在对债权案件进行催收管理时,可以实现对债权案件的整个催收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债权实时状态。在本实施例中,催收对象为债权方委托对欠债人进行催收还款的个人或单位,例如催收员、催收机构等。在本实施例中,进一步还可以在债权管理系统中配置一邮件发送功能,通过添加数据监控人员的邮箱,在对所述债权案件进行数据更新后,自动将更新后对应的债权案件数据发送至数据监控人员邮箱,以实现数据监控人员可以对该债权案件的整个催收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地掌握债权实时状态。

以上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通过自动解析获取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进而基于业务场景信息进行自动校验为该债权案件配置合适的目标催收对象,最后将关于该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自动分配给该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以此让债权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自动解析、自动校验、以及自动匹配等一系列自动操作进行债权数据处理,减少了人工核查、手动分配所带来的巨大工作量,同时也提高了案件分配的效率和准确性。而且,通过将债权案件的分配结果及时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可以实现对债权案件的整个催收任务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债权实时状态。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获取债权案件业务场景信息时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详细如下:

步骤S21:从债权管理系统内置的债权数据表中获取债权案件的状态数据;

步骤S22:根据所述状态数据确定所述债权案件是否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

步骤S23:若是,则标记该债权案件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并获取所述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本实施例中,债权案件的状态数据包括债权信息是否已确认、逾期天数、是否已分案等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记录在债权管理系统内部配置的债权数据表中。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加载该债权管理系统内部配置的债权数据表,进而从债权数据表中获得债权案件的状态数据。当获得状态数据后,根据债权案件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时所反映出的状态数据构建用于判断债权案件是否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的判定条件,以此确定判定条件为债权信息已确认、逾期天数大于等于零以及债权案件存在于分案数据表中。举例说明,根据所述状态数据确定所述债权案件是否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的判断过程可以如下:遍历债权数据表,从债权数据表中识别出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信息是否标注为“已确认”,若标注为“已确认”,则进一步从债权数据表中识别该债权案件的逾期天数是否大于等于零,若是,则再进一步从债权数据表中识别该债权案件是否存在于分案数据表中,若是,则说明将该债权案件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此时将该债权案件标记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并且从债权数据表中获取得到该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由此,通过确定债权案件处于已逾期但未分配状态时,标记该债权案件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并获取该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通过业务场景校验为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详细如下:

步骤S31:校验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是否为第一次催收任务;

步骤S32:若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为第一次催收任务,则按照预设的催收对象配置规则为所述债权案件新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步骤S33:若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为非第一次催收任务,则判断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是否满足当前的催收任务的业务场景需求;

步骤S34:若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满足当前的催收任务的业务场景需求,则将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配置为所述债权案件的目标催收对象;

步骤S35:若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不满足当前的催收任务的业务场景需求,则按照预设的催收对象配置规则为所述债权案件新配置目标催收对象。

本实施例中,业务场景校验过程包括:第一,催收任务进程的校验,以确定所述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任务为第几次催收任务。第二,对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进行业务场景校验,以验证所述债权案件前一次催收任务对应的催收对象是否满足业务场景需求,业务场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对催收对象的合约期限需求、可接收委催案件量需求以及催收效果分值需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地,通过业务场景校验为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的过程可以如下:根据校验结果,若该前一次催收任务所对应的催收对象仍然满足当前的业务场景需求,则对该债权案件进行归户处理,即继续将该催收对象配置为该债权案件此次催收任务所对应的目标催收对象。若该债权案件是第一次进行催收的债权案件或是前一次催收任务所对应的催收对象不满足当前业务场景需求的债权案件,则对该债权案件进行非归户处理,即按照债权管理系统中预设的催收对象配置规则为债权案件新配置目标催收对象。举例说明,债权案件在进行非归户处理时,由于债权管理系统没有记录其前一次催收任务所使用的催收对象,此时可以由该债权管理系统调用其内部拥有的催收对象资源,为该债权案件配置合适的目标催收对象,比如,将该债权案件此次催收任务的时长和催收对象资源中各催收对象的合约期限进行比对,筛选出合约期限可以包含整个催收任务时长的催收对象;将各筛选出的催收对象按照当前委催案件量的多少以及催收效果评分进行排序,通过预设阈值等方式选择出当前委催案件量少且催收效果评分高的催收对象作为该债权案件新配置的目标催收对象。由此,在本实施例中,为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时,可以通过查询债权管理系统中各个催收对象资源的案件分配情况,比如催收对象的未分配催收金额的大小或催收对象的可接收的催收案件量的多少,按照负载均衡的分配规则为所述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在为债权案件配置好对应的目标催收对象后,在债权管理系统中即时更新所述目标催收对象的案件分配情况,以便于对债权管理系统内各个催收对象的监控。在本实施例中,针对于封包类型的债权案件,还可以在债权管理系统中预先配置一个催收对象专用于对该封包类型的债权案件进行催收处理。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识别债权案件是否存在封包日期,对于存在封包日期的债权案件,首先可以判断还款日期是否大于封包日期,若是,则请按照预设的计算公式设置所述债权案件的实际催收金额,若否,则将所述债权案件的实际催收金额设置为零,从而由所述预先配置催收对象作为目标催收对象执行上述设置的实际催收金额的催收处理。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债权管理系统还可以按照预设的出催条件遍历所述债权管理系统内置的债权数据表,将所述债务数据表中满足出催条件的债权案件进行移除管理,并将被移除的债权案件保存至债权管理系统的历史记录表中。在本实施例中,出催是指债权管理系统停止债权案件当前的催收管理,出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案件当前是否已到期、债权案件当前是否已结清或债权案件当前是否减免已结清中的一项。若债权案件已到期或已结清或减免已结清,则说明该债权案件满足出催条件,当前无需要执行的催收任务,因此,对该债权案件进行移除处理,将该债权案件从债权数据表中移除,并且将该债权案件保存至该债权管理系统的历史记录表中进行管理。基于该历史记录表,可以让债权管理系统实现对债权案件在催收管理过程各个催收阶段的数据流完整地记录并连贯在一起,避免了债权案件催收管理过程的业务流断层以及数据流缺失等情况的发生。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请参阅图4,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基于债务人维度进行债权催收管理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详细如下:

步骤S41:基于债务人信息,对债务人名下的所有债权案件进行遍历查询,确认所述债务人名下是否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

步骤S42:若有,则按照债权案件的逾期时间从所述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中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否则按照债权案件的逾期时间从所有债权案件中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

本实施例中,在债权管理系统中,每个记录在债权数据表中的债权案件都记录有其对应债务人信息,其中,债务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ID)、资产信息(比如债务人名下的所有债权案件信息)。因而基于债务人信息可以在债权管理系统中获取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的债权案件信息。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可以表征为根据政策申请过相关费用减免的债权案件,例如减免了贷款利息的债权案件。在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在债权管理系统中输入债务人的身份ID来获取在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债权案件,进而得到所有债权案件信息,债权案件信息包括减免申请信息。然后,按照这些债权案件信息,对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债权案件进行遍历查询,从而确定在该债务人名下的这些债权案件中是否有存在减免申请的的债权案件,若有,则获取所有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并按照债权案件的逾期时间从所有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中选择出逾期时间最长的债权案件作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否则,按照债权案件的逾期时间从所有债权案件中选择出逾期时间最长的债权案件作为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由此实现基于债务人维度进行债权催收管理。在本实施例中,债权管理系统对债权案件的遍历查询可以设置为是循环式遍历查询,实现在基于债务人维度进行债权催收管理时,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请参阅图5,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中确定债权催收金额的一种方法流程示意图。详细如下:

步骤S51:对于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根据减免申请时间确定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其中,所述催收任务类型包括未履约类型和待履约类型中的一种;

步骤S52:根据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若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为未履约类型,则设定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催收金额为原催收金额;若所述债权案件的催收任务类型为待履约类型时,则设定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催收金额为减免催收金额。

本实施例中,基于债务人信息可以确定债权案件是否属于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而针对于存在减免申请的债权案件,可以基于减免申请时间将债权案件配置有以下两种催收任务类型,一种是未履约类型,另一种则是待履约类型。其中,未履约类型表征的是债务人超过减免申请时间未还款的情况,此种类型下,设定债权案件对应的催收金额为原催收金额,即取消了减免申请的权益。待履约类型则表征的是未超出减免申请时间未还款的情况,此种类型下,设定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催收金额为减免催收金额,即享有减免申请的权益。

请参阅图6,图6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债权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框图。本实施例中该装置包括的各单元用于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具体请参阅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施例相关的部分。如图6所示,债权数据处理装置包括:获取模块61、校验模块62以及处理模块63。其中:所述获取模块61用于获取待管理的债权案件的业务场景信息;所述校验模块62用于基于所述业务场景信息对所述债权案件进行业务场景校验,根据校验结果为所述债权案件配置目标催收对象;所述处理模块63用于将所述债权案件对应的债权数据分配给所述目标催收对象进行处理,并将分配结果反馈至债权管理系统中,其中,所述债权数据表征为催收任务。

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债权数据处理装置,与上述的债权数据处理方法一一对应,此处不再赘述。

请参阅图7,图7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的电子设备7包括:处理器71、存储器72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2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71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73,例如债权数据处理方法的程序。处理器71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3时实现上述各个债权数据处理方法各实施例中的步骤。或者,所述处理器71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3时实现上述债权数据处理装置对应的实施例中各模块的功能。具体请参阅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赘述。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73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2中,并由所述处理器71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73在所述电子设备7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73可以被分割成获取模块、处理模块和执行模块,各模块具体功能如上所述。

所述转台设备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71、存储器72。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7仅仅是电子设备7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7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转台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称处理器7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72可以是所述电子设备7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电子设备7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72也可以是所述电子设备7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电子设备7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72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电子设备7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72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转台设备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72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申请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非易失性,也可以是易失性。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移动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相关技术
  • 债权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债权凭证生成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技术分类

0612011255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