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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动工具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9:28:50


一种电动工具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工具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电动工具。

背景技术

随着工具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以电驱动工具运转的技术,采用电驱动电动工具运转的技术使得工具的使用更加方便、便捷,从而受到广大施工作业者的青睐。

相关技术中,为了进一步提高便携性,往往使用带有蓄电功能的电池包对电动工具进行供电,从而驱动电动工具的运转。如公开号为CN108340322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动力工具,尤其是一种电动冲击扳手,其包括:马达、输出轴、冲击装置、离合器和壳体,输出轴用于输出扭矩,冲击装置用于以冲击的方式驱动输出轴,离合器用于将马达的动力传送至冲击装置,壳体形成用于容纳马达和离合器的容纳腔;其中,离合器包括:主动件和从动件,主动件能被马达驱动绕一中心轴线转动,从动件与主动件接触并能随主动件同步转动,从动件在冲击装置发生冲击时脱开随主动件的同步转动;主动件或者从动件至少由包含金属元素的材料制成。还包括电池包和齿轮箱,电池包与壳体可拆卸连接以用于给电机提供电能;齿轮箱设置在马达和冲击装置之间,用于降低马达输出至冲击装置的转速。

然而,目前的电动工具在运转的过程中会产生振动,振动传递至电动工具的端子与电池包的端子连接处会导致电池包的接触不良,故有待改善。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电动工具振动问题,提供一种电动工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电动工具,其通过电源组件进行供电,包括:

电机,由电源组件驱动;

壳体,用于容纳所述电机;

电源连接部,设有电连接于电源组件并能够将电源组件中的能量传递至电机的接线端子;

所述壳体设有第一支承部,所述电源连接部设有第二支承部,所述第一支承部与第二支承部之间设置有振动吸收件。

可选的,还包括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承部和第二支承部通过支撑部连接。

可选的,还包括支撑部,当第二支承部相对于第一支承部沿大致垂直于支撑部的长度方向运动时,第二支承部相对于第一支承部沿垂直于支撑部的长度方向的剪切力至少部分由支撑部支承。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部设置于第一支承部、第二支承部和/或振动吸收件上,所述第一支承部、第二支承部和振动吸收件中的至少一者上设置有供支撑部插设的让位部,所述振动吸收件围绕支撑部的周壁设置且所述支撑部贯穿振动吸收件。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部位于所述第一支承部或第二支承部的其中一个上,所述让位部设置于上述两者中的另一者,所述支撑部穿过振动吸收件插入让位部中。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支承部和第二支承部上均设置有让位部,所述支撑部插设在振动吸收件中,所述支撑部延伸出的端部插设在让位部中。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部为弹性性能的材料制成,所述支撑部与让位部间隙配合,当第二支承部相对于第一支承部发生沿至少竖直方向上的位移时,所述支撑部能够发生复位的弹性形变。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部与振动吸收件一体成型设置;所述支撑部中设有加强筋,所述加强筋的长度方向与支撑部的延伸方向大致平行。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支承部和第二支承部分别设置有一支撑部,所述支撑孔位于振动吸收件上,两个所述支撑部共同插设于同一所述支撑孔中,两个所述支撑部通过振动吸收件进行连接。

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部与让位部内壁之间设置有让位间隙,所述让位间隙沿支撑部长度方向上的距离大于等于振动吸收件沿支撑部长度方向上的最大形变距离。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在壳体的第一支承部与电源连接部的第二支承部之间设置振动吸收件,振动吸收件能够在第一支承部相对于第二支承部发生位移时被挤压,从而对第一支承部与第二支承部之间的振动起到了缓冲的作用,减小了壳体上的振动传递到电池连接部上,从而降低了接线端子接触不良的概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一实施例中的电动工具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壳体与电源组件连接处的结构剖视图;

图3为图2中A处结构的放大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第一支承部与第二支承部连接处的结构简要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第一支承部与第二支承部连接处的结构简要示意图;

图6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第一支承部与第二支承部连接处的结构简要示意图;

图7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第一支承部与第二支承部连接处的结构简要示意图。

附图说明:1、壳体;11、电机;12、第一支承部;2、电源连接部;20、接线端子;21、电源组件;22、第二支承部;3、振动吸收件;4、支撑部;5、让位部;6、让位间隙;7、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请。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1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的电动工具的整体示意图,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工具,包括壳体1、电机11和电源连接部2,电机11安装于壳体1内部以为电动工具提供动力。壳体1向下延伸有可供握持的手柄部,电源连接部2可安装在壳体1的手柄部底部。

参阅图2,图2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壳体与电源组件连接处的结构剖视图;电源连接部2设置有接线端子20,接线端子20用于电连接于电源组件21,电源组件21可以是电池包等储存电能的设备。接线端子20将电源组件21中的能量传递至电机11,从而驱动电机11给电动工具提供动力。

壳体1中形成有第一支承部12,第一支承部12可以位于手柄部远离电机11的一端,第一支承部12可以是壳体1的一部分,也可以为安装在壳体1中的辅助固定件。电源连接部2形成有第二支承部22,第二支承部22也可以是电源连接部2的一部分,同样可以另行设置,电源连接部2可以通过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连接在壳体1上。

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之间设置有振动吸收件3,振动吸收件3为弹性形变材料制成,可以在受力时发生形变,在撤去外力后自动复原,从而缓冲受到的冲击以及受到的力。振动吸收件3安装在第一支承部12以及第二支承部22之间时,振动吸收件3可以与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分别相抵,以使得电源连接部2可以通过振动吸收件3与第一支承部12及第二支承部22之间的摩擦力固定在壳体1中。

参阅图3,图3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壳体与电源组件连接处的放大图,为了更可靠地限制壳体1与电源连接部2的相对位置,上述电动工具还可以包括支撑部4,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可以通过支撑部4进行连接。支撑部4的长度方向可以与第一支承部12的延伸方向垂直,进而提高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之间连接的稳定性。相较于完全借助于摩擦力进行固定,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之间通过支撑部4进行连接,使得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相对移动时,剪切力施加在支撑部4上,从而降低了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发生脱离的可能。

在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通过支撑部4连接时,若第二支承部22相对于第一支承部12发生大致垂直于支承部方向上的位移;此时第二支承部22会沿垂直于支承部的长度方向产生一个剪切力,这个剪切力至少部分由支撑部4承担,从而对电源连接部2在竖直方向上的位置进行限制,提高电源连接部2固定的稳定性。

在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进行固定时,支撑部4可以设置在第一支承部12上,支撑部4可以一体成型在第一支承部12上,也可以通过螺栓或粘接等其他方式固定在第一支承部12上。第二支承部22上设置有让位部5,支撑部4凸出于弹性件的表面后插入让位部5中。在本实施例中,让位部5可以是可供插设的盲孔,支撑部4可以穿出振动吸收件3的表面并插设在让位部5中,从而将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连接到一起,抑制了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发生相对位移。

振动吸收件3可以是沿壳体1一周均匀分布的弹性块,此时振动吸收件3可以设置有多个,多个振动吸收件3可以均匀围绕支撑部4的周壁一周设置;并且支撑部4可以贯穿整个振动吸收件3后插设在让位部5中。当然,振动吸收件3也可以是沿壳体1环绕一周设置的整体,此时在振动吸收件3上均匀开设有供支撑部4插设的通孔,支撑部4的端部穿过通孔插设入让位部5即可。振动吸收件3上开设的通孔使得振动吸收件3在支撑部4长度方向上的形变度一致,防止应力集中导致振动吸收件3耐久度降低。

支撑部4可以间隙配合地插设在让位部5中,即支撑部4的周壁与让位部5环绕支撑部4周壁的内壁之间存在间隙,此处的周壁指的是除去支撑部4长度方向两端端壁之外的一个面或多个面。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相对于振动吸收件3的摩擦力对支撑部4垂直于支撑部4方向上的受力进行缓冲;当第一支承部12相对于第二支承部22之间的作用力小于等于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相对于振动吸收件3之间的静摩擦力合力时,第一支承部12相对于第二支承部22之间的作用力与静摩擦力合力抵消;当第一支承部12相对于第二支承部22之间的作用力大于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相对于振动吸收件3之间的静摩擦力合力时,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之间的相对位移由支撑部4与让位孔进行限位,并由摩擦力合力阻滞支撑部4的移动。当第二支承部22相对于第一支承部12发生斜向冲击时,第二支承部22在挤压振动吸收件3的同时,支撑部4能够发生偏斜,因此能够缓冲冲击。

支撑部4可以为弹性材料制成,使其弹性形变的力可以大于使振动吸收件3发生弹性形变的力。当支撑部4受到的沿其长度方向上的剪切力较大时,剪切力能够施加到支撑部4上使其发生弹性形变,从而缓冲使得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发生相对位移的作用力。

支撑部4与让位部5的内壁之间设置有让位间隙6,让位间隙6可以位于支撑部4远离第二支承部22的端部。让位间隙6沿支撑部4长度方向上的距离大于等于振动吸收件3可以沿支撑部4长度方向上的最大形变距离,使得振动吸收件3能够充分形变,充分缓冲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之间发生的相对位移。

参阅图4,图4示出了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的电动工具的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的配合简要示意图,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上可以分别设置让位部5,而支撑部4可以插设在振动吸收件3中并且两端均延伸出振动吸收件3。支撑部4延伸出振动吸收件3的端部可以插设在让位部5中,从而将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进行连接。

此时的让位间隙6可以位于支撑部4的端部,两个让位间隙6沿支撑部4长度方向上的距离和可以大于等于振动吸收件3沿支撑部4长度方向上的最大形变距离。支撑部4延伸出振动吸收件3的端部可以相对于支撑部4的中心对称设置,进而保持振动吸收件3两侧缓冲力平衡。

参阅图5,图5示出了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的电动工具的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的配合简要示意图,当然,可以理解的是,支撑部4可以与振动吸收件3一体成型设置,可以形成一个端面为“十”字形状的交叉体,以便于振动吸收件3的装配及受力平衡。

参阅图6,图6示出了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的电动工具的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的配合简要示意图,支撑部4中可以嵌置加强筋7,加强筋7可以为硬质材料制成,在振动吸收件3成型过程中嵌置于支撑部4中心位置,从而提高第一支承部12与第二支承部22之间连接的可靠性。

参阅图7,图7示出了本申请另一实施例中的电动工具的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的配合简要示意图,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支承部12和第二支承部22均可以形成有支撑部4;让位部5可以设置在振动吸收件3的中部,让位部5可以为通孔,以维持振动吸收件3的受力均匀。当让位部5为通孔时,振动吸收件3厚度均匀,因此沿通孔长度方向的每个位置均易发生形变,不会导致振动吸收件3的形变应力集中于某一点,因此振动吸收件3受力均匀。

此时,两个支撑部4端部的让位间隙6可以为一个,支撑部4可以适配地插设在让位部5中,也可以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地插设在让位部5中,间隙配合能够扩增支撑部4在让位部5中的移动范围,更便于对振动进行缓冲。本申请实施例优选为过盈配合,可以增大支撑部4与振动吸收件3之间的接触面积,更便于振动的缓冲。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因此,本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技术分类

061201159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