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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

文献发布时间:2024-04-18 20:01:55


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焚烧炉组件领域,具体是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

背景技术

船舶运行流动性大,周期长,靠岸时间短,导致船上生活产生的固体垃圾难以处理,直接投入海中,将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破坏,而长期贮存需要在船上建立低温储藏室,将增加船舶制造及航行成本,因此船用焚烧炉成为船舶防污染的重要设备之一。

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

焚烧炉主要利用高温氧化的工作原理来焚烧固体垃圾,根据船型不同,船上产生的固体垃圾量也不同,现市场上适用大部分船型的船用焚烧炉大多为单炉膛设计,增加处理量则需增大炉膛容积,考虑到舱室布置的问题,基本以增加炉膛数量的方式来增加炉膛容积,但加料口仍只有1个。

此时焚烧炉在燃烧固体垃圾时将存在一个问题:没有加料口一侧的炉膛,无法持续增加垃圾,首次投料后的垃圾处理完毕后,炉膛内的空间将无法被利用,减少了垃圾处理量,但有加料口一侧的炉膛是持续加料的,当投入含水量较高或者体积较大的固体垃圾时则会存在此批垃圾未燃烧充分下一批垃圾便进入炉膛,此时垃圾便会产生堆积,与氧气的接触面减少,使得燃烧更加缓慢,将极大的减少焚烧炉垃圾处理量,现有焚烧炉内的炉排处理困难。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所述炉排整体为U型,

包括格栅板、转轴杆、支撑件和限位杆,所述格栅板通过转轴安装于焚烧炉内,所述格栅板安装于支撑件内,所述限位杆安装于格栅板远转轴杆一侧的炉壁。

进一步的,所述格栅板包括多块船型板,所述船型板设置有多个通孔,所述通孔与格栅板燃烧面设置有通孔槽,所述格栅板间设置有等距间隙,垃圾堆积在炉排上时,通孔可以使垃圾底部的空气流通,使垃圾充分燃烧。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件设置于炉排燃烧面,所述支撑件包括爬梯状隔栏,所述爬梯状隔栏于炉排U型开口端设有吊耳,所述吊耳两侧设有隔栏稳定杆,通过连动杆提升释放吊耳,可以在焚烧时翻动垃圾,或焚烧结束时翻动残渣,使其滚至焚烧炉的灰仓。

进一步的,所述转轴杆通过安装板与格栅板转动连接,所述安装板固定安装于U型炉排底部两侧,炉排工作时与水平面呈30°夹角,通过手柄转动摇杆,便于处理焚烧前的堆积,以及焚烧后的残渣。

更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杆设置于U型炉排底部远开口端,所述限位杆通过阶梯型连接板与炉排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在结构上简单合理,在只有一个加料口的炉膛的焚烧炉内,通过在炉排下设置转轴杆,便于清理焚烧前后的堆积;

在炉排的格栅板上设置方圆组合通孔,增大垃圾底部与空气的接触面积,使其充分燃烧;

在炉排燃烧面增加爬梯状隔栏,便于翻动大块堆积;

本发明能够使垃圾燃烧充分,改变现有炉排的结构,增加了垃圾焚烧时与空气的接触面积,进一步改善炉膛内的燃烧状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中的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的燃烧面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的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的焚烧炉近炉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格栅板,2、转轴杆,3、支撑件,4、限位杆,5、爬梯状隔栏,6、吊耳,7、隔栏稳定杆,8、安装板,9、阶梯型连接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售购买获得的常规产品。

实施例:如图1所示,一种船用焚烧炉的炉排,炉排整体为U型,炉排整体设在焚烧炉进料口侧炉膛内底部,正对自动进料装置的落料口,与水平呈30度角布置;

炉排包括格栅板1、转轴杆2、支撑件3和限位杆4,格栅板1通过转轴2安装于焚烧炉内,格栅板1安装于支撑件3内,限位杆4安装于格栅板远转轴杆2一侧的炉壁,限位杆4最大行程时会顶住焚烧炉底部,避免炉排触碰炉壁,炉排在使用时不会破坏炉内耐火砖。

格栅板1包括多块船型板,船型板设置有多个通孔,通孔与格栅板1燃烧面设置有通孔槽,格栅板1间设置有等距间隙。

支撑件3设置于炉排燃烧面,支撑件3包括爬梯状隔栏5,爬梯状隔栏于炉排U型开口端设有吊耳6,吊耳6两侧设有隔栏稳定杆7。

转轴杆2通过安装板8与格栅板1转动连接,安装板固定安装于U型炉排底部两侧,转轴杆与焚烧炉侧的手柄相连,可以手动辅助翻动垃圾及灰渣。

如图2所示,限位杆4设置于U型炉排底部远开口端,限位杆4通过阶梯型连接板9与炉排连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和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技术分类

0612011657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