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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09:58:59


信息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本申请属于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电子设备的不断普及,电子设备的功能逐渐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以及智能化的特点,以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但与此同时,用户个人数据的泄露风险也在显著增加。

相关技术中,为了保护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电子设备中安装的一些应用程序,通常通过隐私声明获取用户授权的方式来使用用户个人数据。

然而,通过上述方式,用户无法获知应用程序是否是在用户授权范围内来使用个人数据的,所以,有可能存在应用程序越权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现象,导致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较差。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能够解决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该方法包括: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接收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响应于第一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显示装置,该装置包括:显示模块,用于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显示模块,还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的信息显示方法的步骤。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该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的信息显示方法的步骤。

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该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通信接口和处理器耦合,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的信息显示方法。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用户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在此基础上,响应于该第一输入,可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如此,用户通过查看使用详情信息,就能够得知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实现关于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越权使用行为,有效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一;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二;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三;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四;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五;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信息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六;

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七;

图10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八;

图1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九;

图1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十;

图1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界面的示意图之十一;

图1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1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图1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等所区分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例如第一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目前,各国相继出台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及中国《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这些规范要求移动终端和应用程序运营商针对用户隐私的个人数据生命周期的收集阶段、传输阶段、使用阶段、存储阶段、共享阶段、删除阶段等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并满足对用户隐私保护的七个基本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权责一致原则。

相关技术中,为了保护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电子设备的一些应用程序,通常通过隐私声明的方式,对个人数据生命周期的收集阶段、传输阶段、使用阶段、存储阶段、共享阶段、删除阶段等进行说明并获取用户授权。

然而,在获取用户授权后,用户个人数据在应用程序内部实际执行是否超出了授权范围,是否被非法转发等,目前属于“黑盒”状态。因此,用户无法获知应用程序是否是在用户授权范围内来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可感知性差。

针对相关技术中出现的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用户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在此基础上,响应于该第一输入,可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如此,用户通过查看使用详情信息,就能够得知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实现关于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越权使用行为,有效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进行详细地说明。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信息显示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电子设备,如图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可以包括:

S101,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

个人数据可以包括: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数据。

在一个实施例中,个人数据可以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数据、个人健康生理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以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证、工作证、社保卡、居住证等个人证件信息;个人财产数据可以包括银行账户、鉴别信息(口令)、存款信息(包括资金数量、支付收款记录等)、房产信息、信贷记录、征信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流水记录等信息,以及虚拟货币、虚拟交易、游戏类兑换码等虚拟财产信息;个人健康生理信息可以包括个人因生病医治等产生的相关记录,如病症、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痹记录、用药记录、药物失误过敏信息、生育信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传染病史等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可以包括个人基因、指纹、声纹、掌纹、耳廓、虹膜、面部识别特征、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其他信息可以包括性取向、婚史、宗教信仰、未公开的违法犯罪记录、通信记录和内容、通信录、好友列表、群组列表、行踪轨迹、网页浏览记录、住宿信息、精准定位信息等信息。

在一个示例中,关键词可以包括姓名、性别、职位、学历、婚史、通讯录等与用户个人数据相关的词语。

S102,接收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

第一输入可以为用户从N个关键词中选取目标关键词的点击输入、双击输入、长按输入、滑动输入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S103,响应于第一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其中,目标应用程序可以包括电子设备的所有应用程序中的至少一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用户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在此基础上,响应于该第一输入,可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如此,用户通过查看使用详情信息,就能够得知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实现关于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越权使用行为,有效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下面结合具体的实施例,详细介绍上述S101和S103。

首先介绍S101,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N个关键词可以包括第一关键词,以及除第一关键词以外的第二关键词,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可以具体包括:在第一区域显示第一关键词,在第二区域显示第二关键词,其中,第一关键词为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对应的关键词。

在上述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检测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状态,在检测到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对应的关键词为第一关键词。

在这里,预设权限可以包括电子设备根据隐私声明或用户授权信息生成的与目标应用程序相关联的用户个人数据基线。目标应用程序与预设权限相关联,不同的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预设权限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例如,表(1)是根据用户对购物APP的授权信息生成的用户个人数据基线。

表(1)

如表(1)所示,在与购物APP相关联的用户个人数据基线中,用户授权购物APP收集的用户个人数据为生日,该数据是用户注册时填写的个人出生日期,不属于用户的敏感数据,收集来源和方式为用户输入,该项数据为购物APP强制用户提供,该项数据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判断用户是否为儿童,传输方式为通过超文本传输协议传输给服务端,该项数据的存储地为后台服务器,存储方式为高级加密标准(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AES)128位加密存储,在后台服务器的存储时限为12个月,购物APP不可向第三方共享,也不可跨境转移。

作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目标应用程序为APP1,电子设备检测到APP1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状态之后,确定APP1越过预设权限使用“通讯录”和“生日”数据,因此确定“通讯录”和“生日”为第一关键词,除“通讯录”和“生日”之外的关键词为第二关键词,并在不同的区域显示上述第一关键词和第二关键词。

例如,如图2所示,第一关键词“通讯录、生日”集中显示在内圈区域,该内圈区域即为第一区域;除第一关键词之外的关键词,即第二关键词“学历、性别、民族等”集中显示在外圈区域,该外圈区域即为第二区域。

又例如,如图3所示,可以以列表形式显示N个关键词,第一关键词“通讯录、生日”集中显示在列表左侧区域,该列表左侧区域即为第一区域;除第一关键词之外的关键词,即第二关键词“学历、性别、民族等”集中显示在列表右侧,该列表右侧区域即为第二区域,且相比于第一关键词,第二关键词的显示字体较大。

如此,电子设备可以确定用户个人数据中已被目标应用程序越权使用的个人数据,即面临风险的个人数据,并将面临风险的个人数据对应的关键词与其它关键词分开显示在不同的区域,从而实现有效告警,并方便用户对面临风险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进行优先查看。

需要说明的是,预设权限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设定。

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具有预设权限的更新权限,用户可以根据需求随时更新预设权限,即与目标应用程序相关联的用户个人数据基线,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自行更新用户个人数据基线后,不会输出提示信息,并能够根据更新后的用户个人数据基线来判断目标应用程序的使用方式与预设权限的是否匹配,即判断目标应用程序是否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用户个人数据。

例如,在与APP1相关联的用户个人数据基线中,APP1存储用户个人数据“姓名”的存储时限为“6个月”,但因用户个人需求,将该存储时限修改为“12个月”,完成重新授权,此时,电子设备可以根据更新后的“12个月”来判断APP1存储“姓名”的时限是否超出预设时限。

然后介绍S103,响应于第一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目标应用程序可以默认为电子设备中的所有应用程序。

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目标应用程序可以包括用户选择的应用程序,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之前,该方法还可以包括:首先,接收用户从多个应用程序中选择目标应用程序的选择输入;然后,响应于该选择输入,确定目标应用程序。

其中,选择输入可以是用户开启某些应用程序的目标控制模式的输入,即开启目标控制模式的应用程序为目标应用程序。在目标控制模式下,电子设备可以实时检测目标应用程序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方式。

如图4所示,APP1、APP3和APP4已开启目标控制模式,APP2和APP5未开启目标控制模式,选择输入为用户开启APP5的目标控制模式的滑动输入,电子设备接收到该滑动输入,响应于该滑动输入,开启APP5的目标控制模式。这样,电子设备就能够确定APP1、APP3、APP4和APP5为目标应用程序,并检测APP1、APP3、APP4和APP5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方式。

用户也可以选择关闭某些应用程序的目标控制模式,从而不断更新电子设备的检测对象,即目标应用程序。

如此,用户可以通过自主开启或关闭应用程序的目标控制模式,来实现目标应用程序的自主更新,提升用户的自主化体验。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可以包括:目标应用程序在数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个人数据的处理方式的相关信息。

例如,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收集方式、传输方式、使用方式、使用目的或场景、存储方式、存储地、存储时长、共享对象、共享方式、跨境转移以及删除方式的相关信息。

作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目标应用程序包括APP1和APP2,如图5所示,当电子设备接收到用户对目标关键词“生日”的点击输入时,响应于该点击输入,电子设备显示APP1和APP2对“生日”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即APP1和APP2对“生日”数据的“使用目的”等处理方式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为了能够直观地体现各个应用程序是否越权使用用户个人数据,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下述步骤:首先,接收针对目标控件的第二输入;然后,响应于第二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信息。

其中,目标控件用于触发电子设备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信息,第二输入可以用户对目标控件的点击输入、双击输入、滑动输入、拖拽输入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具体地,电子设备检测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状态,在检测到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说明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个人数据,即目标应用程序的使用个人数据的行为超出用户的授权范围。此时,目标应用程序可以显示为“异常”状态。

作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电子设备检测到目标应用程序APP1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目标应用程序APP1-APP3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匹配,则如图6所示,APP1对应的匹配信息为“异常”,APP1-APP3对应的匹配信息为“正常”。

在一个实施例中,匹配信息也可以直接在电子设备上显示为“匹配”或“不匹配”。

如此,通过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信息,能够直观地体现各个与应用程序是否越权使用用户个人数据,从而及时制止个人数据的越权使用行为。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在响应于第二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信息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下述步骤:首先,接收对匹配信息的第六输入;然后,响应于第六输入,显示与匹配信息关联的目标应用程序对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第二输入可以为用户从所有匹配信息选取目标匹配信息的点击输入、双击输入、滑动输入、拖拽输入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作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如图6所示,第六输入为用户对“异常”的点击输入,响应于该点击输入,显示APP1对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异常内容),其中包括APP1越权使用的危险数据“生日”。

相关技术中,电子设备无法对用户个人数据进行状态监控,当存在或应用程序越权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现象时,电子设备无法对用户进行提示或告警,导致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较差。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另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能够进一步提高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其中,该信息显示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电子设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执行主体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限定。下面对该信息显示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信息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如图7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可以包括:

S701,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为目标数据。

例如,目标应用程序为APP1,电子设备检测到APP1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生日”的目的/场景为“根据生日推送生日礼物广告”,与预设权限“根据生日判断用户是否为儿童”不匹配,因此确定“生日”数据为目标数据。

S702,显示与目标应用程序和目标数据相关的通知信息。

其中,通知信息的内容包括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目标数据。

例如,目标应用程序为APP1,“生日”数据为目标数据,则如图8所示,显示“APP1越权使用您的个人数据‘生日’,点击查看详情内容”的通知信息,该通知信息中包括了目标应用程序APP1和目标数据“生日”。

如此,电子设备在检测到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可以显示通知信息,该通知信息可以有效提示用户关于目标应用程序的越权行为。因此,用户通过查看提示信息,就能够得知目标应用程序超出用户的授权范围使用了用户的个人数据,从而能够及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的越权使用数据行为,有效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S703,接收针对通知信息的第三输入。

第三输入可以为用户对通知信息的点击输入、双击输入、滑动输入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S704,响应于第三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例如,如图8所示,显示“APP1越权使用您的个人数据‘生日’,点击查看详情内容!”的通知信息,在接收到用户对该通知信息的点击输入之后,电子设备响应于该点击输入,显示APP1如何具体使用“生日”数据的详情内容,即与APP1和“生日”相关的信息,包括应用名称为APP1、该用户个人数据项为生日、是否个人敏感数据、具体使用目的、具体未授权行为等。

S705,接收针对使用详情信息的第四输入。

第四输入可以为用户对使用详情信息或预设区域的点击输入、双击输入、滑动输入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S706,响应于第四输入,显示至少一个针对目标应用程序的处理策略。

其中,处理策略包括注销、投诉、暂停、删除中的至少一项;

S707,接收针对至少一个处理策略中目标处理策略的第五输入。

S708,响应于第五输入,按照目标处理策略对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处理。

作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如图9所示,电子设备显示显示APP1对“生日”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当接收到用户对使用详情信息中“未授权”的点击输入时,响应于该点击输入,显示多个处理策略“注销”、“投诉”、“暂停”、“删除”,在此基础上,电子设备接收用户从多个处理策略中选择“删除”的点击输入,响应于该点击输入,电子设备删除APP1。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目标处理策略为投诉的情况下,按照目标处理策略对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处理,可以包括:向监管机构的隐私监管部门,例如中国的APP治理工作组的“App个人信息举报”公众号发送投诉,或,向移动终端和/或APP的数据主体权利行使渠道,例如公共隐私邮箱,发送投诉。

如此,电子设备通过显示至少一个处理策略,可以引导用户对目标应用程序做出处理,从而及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的越权行为,进一步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为了对应用程序的越权使用数据行为进行有效提示,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在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上显示预设标识。

需要说明的是,预设标识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设定。

例如,目标应用程序为APP5,预设标识为“哭脸”,则如图10所示,可以在APP5对应的图标上显示“哭脸”标识。

除此之外,预设标识还可以是警示图标、警示文字等可以提醒用户应用程序出现异常的标识信息,为了简洁,在此不再赘述。

如此,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电子设备通过在该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上显示标识,能够提醒用户该应用程序出现异常,从而引导用户及时进行查看,有效告警。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在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上显示预设标识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首先,接收用户对预设标识的第七输入;然后,响应于第七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其中,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为目标数据。

例如,电子设备检测到APP5向第三方共享用户个人数据“邮箱”,与预设权限“不允许向第三方共享”不匹配,则在APP5对应的图标上显示预设标识“感叹号”,则第七输入为用户对“感叹号”标识的点击输入,电子设备接收到该点击输入之后,响应于该点击输入,显示APP5对“邮箱”的使用详情信息,即与APP5和“邮箱”相关联的信息。

如此,电子设备可以通过用户对目标应用程序图标上标识的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详情信息,使用户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应用程序的越权行为,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在一个实施例中,接收用户对预设标识的第七输入,可以包括:在显示预设标识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接收用户对预设标识的第七输入。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在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上显示预设标识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在显示预设标识之后的预设时间段内,未接收到用户对预设标识的第七输入的情况下,将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从原始显示区域移动至目标显示区域。

其中,原始显示区域为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未移动前,显示在电子设备上的位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目标显示区域可以为电子设备中的空白显示桌面。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目标显示区域可以为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所在桌面的角落区域。

例如,预设时间段为10分钟,如图11所示,APP5的原始显示区域为桌面A的中间位置,目标显示区域为桌面A的角落区域“回收站”,电子设备检测到APP5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行为与预设权限不匹配,在APP5对应的图标上显示“哭脸”标识,在显示“哭脸”标识10分钟之内未接收到用户输入的情况下,将APP5对应的图标从桌面A的中间位置移动“回收站”,在“回收站”中显示APP5和其它APP对应的图标,桌面A的中间位置不再显示。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在电子设备为曲面屏的情况下,目标显示区域可以为曲面屏的侧面区域。

如图12所示,曲面屏上的区域1为目标显示区域。

需要说明的是,目标显示区域还可以是电子设备中的其他可以显示应用程序的图标的区域。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将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从原始显示区域移动至目标显示区域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接收用户对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的第八输入;响应于第八输入,将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移动至原始显示区域。

其中,第八输入可以是用户对目标图标的点击输入、拖拽输入、滑动输入等。

例如,当电子设备将APP5对应的图标从原始显示区域移动至“回收站”,用户可以从回收站中找到并拖拽APP5对应的图标,响应于该拖拽输入,电子设备将APP5对应的图标恢复至原始显示区域。

如此,在目标应用程序为应用程序的情况下,电子设备通过将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移动至目标区域,能够提醒用户该目标应用程序出现异常,从而引导用户及时进行查看,有效告警。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目标应用程序可以包括第一应用程序和第二应用程序,其中,第一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第二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匹配,该方法还可以包括:按照第一显示方式显示第一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按照第二显示方式显示第二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第一显示方式与第二显示方式不同。

例如,电子设备检测到APP1处理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方式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同,则APP1为第一应用程序,电子设备中除APP1以外的APP2-APP8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匹配,为第二应用程序,则APP2-APP8对应的图标在电子设备中的显示方式为静态显示,则APP1对应的目标图标的第一显示方式可以为在一段时间内抖动显示。

又例如,APP5为第一应用程序,APP1-APP4、APP6-APP9为第二应用程序,则如图13所示,APP5对应的目标图标的显示方式为区别于APP1-APP4、APP6-APP9对应图标显示方式的深色显示。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可以包括下述中的至少一种: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具有接收信息以及显示信息功能的设备。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执行主体可以为电子设备,还可以是信息显示装置或该信息显示装置中的用于执行信息显示方法的模块。

本申请实施例中以信息显示装置执行信息显示方法为例,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装置。

图14为本申请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4所示,本申请提供的信息显示装置1400可以包括:显示模块1401和接收模块1402。

其中,显示模块1401,用于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接收模块1402,用于接收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显示模块1401,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N个关键词包括第一关键词,以及除第一关键词以外的第二关键词,显示模块1401具体用于:在第一区域显示第一关键词,在第二区域显示第二关键词,其中,第一关键词为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对应的关键词。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接收模块1402,还用于接收针对目标控件的第二输入;显示模块1401,还用于响应于第二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该装置还包括:确定模块,用于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为目标数据;显示模块1401,还用于显示与目标应用程序和目标数据相关的通知信息,其中,通知信息的内容包括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目标数据;接收模块1402,还用于接收针对通知信息的第三输入;显示模块1401,还用于响应于第三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接收模块1402,还用于接收针对使用详情信息的第四输入;显示模块1401,还用于响应于第四输入,显示至少一个针对目标应用程序的处理策略,其中,处理策略包括注销、投诉、暂停、删除中的至少一项;接收模块1402,还用于接收针对至少一个处理策略中目标处理策略的第五输入;处理模块,用于响应于第五输入,按照目标处理策略对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处理。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显示模块1401,还用于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在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上显示预设标识。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装置,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用户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在此基础上,响应于该第一输入,可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如此,用户通过查看使用详情信息,就能够得知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实现关于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越权使用行为,有效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信息显示装置可以是装置,也可以是终端中的部件、集成电路、或芯片。该装置可以是移动电子设备,也可以为非移动电子设备。示例性的,移动电子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车载电子设备、可穿戴设备、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mobile personal computer,UMPC)、上网本或者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digital assistant,PDA)等,非移动电子设备可以为服务器、网络附属存储器(NetworkAttached Storage,NAS)、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电视机(television,TV)、柜员机或者自助机等,本申请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信息显示装置可以为具有操作系统的装置。该操作系统可以为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为ios操作系统,还可以为其他可能的操作系统,本申请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装置能够实现图1或图7的方法实施例实现的各个过程,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可选的,如图15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1500,包括处理器1501,存储器1502,存储在存储器1502上并可在处理器1501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1501执行时实现上述信息显示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需要注意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包括上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和非移动电子设备。

图16为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该电子设备1600包括但不限于:射频单元1601、网络模块1602、音频输出单元1603、输入单元1604、传感器1605、显示单元1606、用户输入单元1607、接口单元1608、存储器1609、以及处理器1610等部件。

其中,显示单元1606,用于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用户输入单元1607,用于接收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显示单元1606,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N个关键词包括第一关键词,以及除第一关键词以外的第二关键词,显示单元1606具体用于:在第一区域显示第一关键词,在第二区域显示第二关键词,其中,第一关键词为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对应的关键词。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用户输入单元1607,还用于接收针对目标控件的第二输入;显示单元1606,还用于响应于第二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的匹配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1610,用于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的个人数据为目标数据;显示单元1606,还用于显示与目标应用程序和目标数据相关的通知信息,其中,通知信息的内容包括目标应用程序越过预设权限使用目标数据;用户输入单元1607,还用于接收针对通知信息的第三输入;显示单元1606,还用于响应于第三输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用户输入单元1607,还用于接收针对使用详情信息的第四输入;显示单元1606,还用于响应于第四输入,显示至少一个针对目标应用程序的处理策略,其中,处理策略包括注销、投诉、暂停、删除中的至少一项;用户输入单元1607,还用于接收针对至少一个处理策略中目标处理策略的第五输入;处理器1610,用于响应于第五输入,按照目标处理策略对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处理。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单元1606,还用于在目标应用程序使用个人数据的权限与预设权限不匹配的情况下,在目标应用程序对应的图标上显示预设标识。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在显示N个关于个人数据的关键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用户针对N个关键词中目标关键词的第一输入。在此基础上,响应于该第一输入,可以显示目标应用程序对目标关键词对应的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信息。如此,用户通过查看使用详情信息,就能够得知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详情,实现关于用户个人数据的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目标应用程序对用户个人数据的越权使用行为,有效提升用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电子设备1600还可以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比如电池),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1610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图16中示出的电子设备结构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的限定,电子设备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信息显示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其中,处理器为上述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中的处理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示例包括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计算机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本申请实施例另提供了一种芯片,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通信接口和处理器耦合,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上述信息显示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应理解,本申请实施例提到的芯片还可以称为系统级芯片、系统芯片、芯片系统或片上系统芯片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本申请实施方式中的方法和装置的范围不限按示出或讨论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还可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例如,可以按不同于所描述的次序来执行所描述的方法,并且还可以添加、省去、或组合各种步骤。另外,参照某些示例所描述的特征可在其他示例中被组合。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上面参考根据本申请的实施例的方法、装置(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框图描述了本申请的各方面。应当理解,流程图和/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框图中各方框的组合可以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可被提供给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装置的处理器,以产生一种机器,使得经由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装置的处理器执行的这些指令使能对流程图和/或框图的一个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动作的实现。这种处理器可以是但不限于是通用处理器、专用处理器、特殊应用处理器或者现场可编程逻辑电路。还可理解,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也可以由执行指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硬件来实现,或可由专用硬件和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申请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申请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申请的保护之内。

相关技术
  • 信息显示方法、信息显示装置、电子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
  • 信息显示方法、信息显示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
技术分类

06120112377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