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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辆车身零件,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旨在有助于车辆整体外观的风格零件。

背景技术

这些风格零件或车身元件的目的在于突出线条或突显形状,以强化生产商期望关联到其品牌或其车型的形象。

作为示例,沿着车辆侧部延伸的镀铬条、车身下部保护件、品牌徽标、门把手装饰件、后视镜壳体是其设计受到车辆设计者特别关注的风格零件。通过引申,所有从外部可见并参与车辆整体外观的车身零件,比如关闭件、保险杠、栅,也可被视为进入本发明的应用范围内的车身元件或风格零件。

为了增强这些车身元件所产生的效果,已提出在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形成的车身元件的表面后方布置光源和改变覆盖车身元件的覆层的透明度,以使得当外部照明条件不足和光源激活时显现发光效果。

要提醒的是,材料的透光率是穿过该材料的光通量的比例。由此,透光率代表材料传输的光强度与入射光强度的比值。

当元件让可见光域中的光穿过,同时允许清楚地辨识位于后方的物体,并且透光率至少为70%时,将该元件看作是透明的。当元件让可见光域中的光穿过,同时允许清楚地辨识位于后方的物体,并且透光率小于70%但并非就此不透明时,将该元件看作是亚透明的(semi transparent)。

当元件让可见光域中的光穿过,但不允许清楚地辨识位于后方的物体,并且透光率至少为50%时,将该元件看作是半透明的(translucide)。当元件让可见光域中的光穿过,但不允许清楚地辨识位于后方的物体,并且透光率小于50%但并非就此不透明时,将该元件看作是微透明的(semi translucide)。

当元件让可见光域中的光穿过,但不允许清楚地辨识位于后方的物体,并且透光率小于10%但并非就此不透明时,将该元件看作是亚不透明的(semi opaque)。“不透明”指不让光穿过的透光率为0%的材料。

由此,当车辆被日光照明时,光学设备熄灭,车身元件的外观由形成车身元件的外部层的漆料覆层提供。相反地,当照明条件减弱时,或有时甚至在大白天,如机动车辆生产商的设计者越来越要求的,光学设备点亮,车身元件以均匀发光的表面的形式显现。

通过激活照明设备,还可使得比如生产商品牌标志的具体图案或在车辆被日光照明时保持不可见的具体图形元素显现。

在文献FR3046387中提出了一种这样的照明设备,该文献描述了一种包括由透明材料形成的主体的机动车辆车身元件,该机动车辆车身元件以可见的方式布置在形成车辆车身一部分的支撑件上,其一个面覆有亚透明或微透明的装饰覆层。在该支撑件与车身元件的主体之间布置有连接到光源的漫射光导。

然而,存在在光学设备点亮后就尽量使车身元件被照明的表面充分区别于车身其余部分的需求。例如,如果期望被照明的表面呈现不同于车身其余部分的颜色的某个颜色,应确保在发光表面的颜色与车身其余部分的漆料的颜色之间获得足够大的反差。出于美观的原因,该反差在大白天用设备照明的情况下尤其必要。实际上,目前,对于大尺寸的车身零件,不存在同时允许在光源熄灭时使车身元件与车身其余部分大致相同(讨论的是用肉眼看的“不可见性”)而在光源点亮时使其非常清楚地区分开来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尤其在于通过提供一种机动车辆车身元件来响应该需求,所述车身元件包括由亚不透明材料形成的车身零件,在所述车身零件的后方布置有光源,所述车身零件包括外表面和内表面,所述车身零件的外表面覆有有颜色的亚透明覆层,所述有颜色的亚透明覆层在所述光源熄灭时具有第一预定三原色分量,所述车身零件的内表面覆有不透明覆层,

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在所述光源对面包括透明区域,所述光源的辐射能够穿过该透明区域通过,从而当所述光源点亮时,所述光源发射的穿过所述透明区域、所述车身零件和所述有颜色的亚透明覆层的辐射的波长被改变,以致所述外表面具有有别于所述第一预定三原色分量的第二预定三原色分量。

借助于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覆层包括光源辐射能够穿过的透明区域,能够在光源点亮时获得发光表面的颜色与车身其余部分的漆料的颜色之间大的反差,同时在光源熄灭时使车身元件与车身其余部分大致相同。实际上,透明区域在光源不点亮时不可见,但在光源点亮时允许光通过,这允许对于车身元件获得不同的颜色,并且在该颜色与车身其余部分的颜色之间具有强烈的反差。

此外,透明区域位于车身零件的内表面上这一点避免了对车身零件的外表面的任何改动,因此避免了会妨碍其美观的外观改变或可能的凹凸不平。

尤其追求实现当光源点亮时,车身元件的外表面发射光强度为至少15坎德拉的光。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由至少一个不透明底漆层构成。

在此要提醒的是,在由塑料制成的机动车辆零件的传统上漆方法中,在底漆上施加基漆,然后是清漆,以获得上好漆的表面。实际上,由塑料制成的机动车辆零件的上漆步骤一般包括表面处理步骤,接着是在零件上施加三个不同的覆层的步骤。称为底漆的第一覆层的作用在于通过改善基漆(颜色层)的导电性和粘附力来方便在零件上附着第二覆层。由此,在常用上漆方法中,底漆构成用于通过静电来保持和吸引之后的覆层的导电覆层。称为基漆的第二覆层的作用在于赋予零件颜色。最后,称为清漆的第三覆层的作用在于保护基漆层免受外部侵扰。

在这种情况下,优选地,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的透明区域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通过施加激光辐射来刮削不透明覆层;

-化学侵蚀不透明覆层;

-机械刮削不透明覆层;或者

-加热不透明覆层。

通过施加激光辐射来刮削不透明覆层是优选的,这是因为它在透明区域的范围限定方面允许更高的精确度,而对不透明覆层的其余部分允许更小的改动。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由至少一个不透明膜构成。

这样的膜传统地通过首先实现形成第一层的平坦膜层来制造。然后,在必要处增加不透明颜色层。

优选地,使用优选地热成型的装饰性膜,该装饰性膜通过使用以下材料中的至少一种制成:半透明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聚酰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氨酯和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将膜固定在车身零件上的一种传统方式是将其粘附在车身零件上。

在不透明覆层由至少一个不透明膜构成的情况下,优选地,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的透明区域对应于膜的未不透明化的区域或膜的切割区域。

在此,膜的未不透明化的区域指的是与膜的其余部分相反地没有经受对初始透明的膜的不透明化或施加不透明的颜色的这样的膜的区域。

在透明区域是膜的切割区域的情况下,透明区域对应于没有不透明膜的材料。

有利地,车身零件由聚丙烯制成。该材料实际上允许让光源的辐射部分地通过,其在没有特别处理时具有介于15%至30%之间的透光率。

有利地,车身零件的外表面的亚透明覆层包括厚度优选地介于2至15微米之间的有色漆料的基漆,该有色漆料的基漆覆有厚度优选地介于5至30微米之间的透明清漆。

在一个变型中,车身零件的外表面的亚透明覆层另外还包括直接施加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的透明底漆,该底漆的厚度优选地介于5至30微米之间。

优选地,光源包括发光二极管或光纤。

有利地,光源的波长根据车身零件和/或亚透明覆层的色彩来选择,以使得当光源点亮时,外部面具有有别于第一预定三原色分量的第二预定三原色分量。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制造根据本发明的车身元件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在注射模具中注射车身零件;

-从模具中取出车身零件;

-遮盖车身零件的外表面;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上施加不透明的底漆层;

-去除对车身零件的外表面的遮盖;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有色漆料的基漆层;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清漆;

-刮削不透明的底漆层以获得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覆层的透明区域;以及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透明区域对面集成光源。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制造根据本发明的车身元件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在注射模具中注射车身零件;

-从模具中取出车身零件;

-遮盖车身零件的内表面;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有色漆料的基漆层;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清漆;

-去除对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遮盖;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上放置不透明膜;以及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透明区域对面集成光源。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制造根据本发明的车身元件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在车身零件的注射模具的模子上放置不透明膜;

-在注射模具中注射车身零件,所述膜位于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对面;

-从模具中取出车身零件;

-遮盖车身零件的内表面;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有色漆料的基漆层;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清漆;

-去除对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遮盖;以及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的透明区域对面集成光源。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以下仅作为例子提供的参照附图做出的说明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在附图中:

图1是设有两个根据本发明的车身元件的机动车辆的前部部分的立体视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机动车辆车身元件的横截面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机动车辆车身元件的横截面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的机动车辆车身元件的横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1中示出了设有两个根据本发明的车身元件12的机动车辆的前部部分10。车身元件12在此例如布置在前车灯13上方,以突出前车灯13的线条。

车身元件12包括由优选地为聚丙烯的塑料制成的车身零件14,在该车身零件后方布置有光源16。车身零件14优选地通过模制获得。在所示示例中,它涉及保险杠蒙皮。

光源16包括发光二极管或光纤。

如在图2至4中可见,车身零件14在其外表面18上、即在车身零件14的面对车辆外部并且从外部可见的表面上包括亚透明的装饰覆层20。

有颜色的亚透明覆层20在光源16熄灭时具有第一预定三原色分量。

第一预定三原色分量有利地被选择为与对于该机动车辆车身的其余部分所保留的颜色的三原色分量相同。由此,当光源16熄灭时,不能通过触摸或用肉眼区分车身元件12与车辆前部部分10的车身其余部分。

在图2所示的第一实施方式中,车身零件14的外表面18的亚透明覆层20包括厚度优选地介于2至15微米之间的有色漆料的基漆22,该有色漆料的基漆22覆有厚度优选地介于5至30微米之间的透明清漆24。

在此要指出,在该实施方式中,该有色漆料的基漆20是无底漆地施加的。

在图3所示的第二实施方式中,车身零件14的外表面18的亚透明覆层20还包括直接施加在车身零件14的外表面18上的透明底漆26,该底漆26的厚度优选地介于5至30微米之间。

此外,车身零件14在其内表面28上、即在车身零件14的面对车辆内部并且从外部不可见的表面上包括不透明覆层30。

在图2和3所示的实施方式中,该不透明覆层30由不透明底漆层构成。

在图4所示的实施方式中,不透明覆层30由不透明膜构成。

这样的膜传统地通过首先实现形成第一层的平坦膜层来制造。然后,在必要处增加不透明颜色层。

优选地使用优选地热成型的装饰性膜,该装饰性膜通过使用以下材料中的至少一种制成:半透明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聚酰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氨酯和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将膜30固定在车身零件上的一种传统方式是将其粘附在车身零件14上。

无论是哪种实施方式,车身零件14的内表面18的不透明覆层30都包括面对光源16的透明区域32,光源16的辐射能够穿过该透明区域通过,以使得当光源16点亮时,光源发射的穿过透明区域26、车身零件14和有颜色的亚透明覆层22的辐射的波长被改变为使得外表面18具有有别于第一预定三原色分量的第二预定三原色分量。

在图2和3所示的前两个实施方式中,车身零件14的内表面20的不透明覆层30由不透明底漆层构成,透明区域32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通过施加激光辐射来刮削不透明覆层30;

-化学侵蚀不透明覆层30;

-机械刮削不透明覆层30;或者

-加热不透明覆层30。

通过施加激光辐射来刮削不透明覆层30是优选的,这是因为它在透明区域32的范围限定方面允许更高的精确度,而对不透明覆层24的其余部分允许更小的改动。

在不透明覆层30由不透明膜构成的情况下,内表面28的不透明覆层30的透明区域32对应于膜的未不透明化的区域或膜的切割区域。在第二种情况下,透明区域32因此对应于没有该膜的材料。

在图4所示的第三实施方式中,透明区域32对应于膜的未不透明化的区域。膜的未不透明化的区域指的是与膜的其余部分相反地没有经受对初始透明的膜的不透明化或施加不透明的颜色的这样的膜的区域。

现在将说明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车身元件12的制造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注射模具中注射车身零件14;

-从模具中取出车身零件14;

-遮盖车身零件的外表面18;

-在车身零件14的内表面28上施加不透明的底漆层30;

-去除对车身零件的外表面18的遮盖;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18上施加有色漆料的基漆层22;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18上施加清漆24;

-刮削不透明的底漆层30,以获得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的覆层的透明区域32;以及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的透明区域32对面集成光源16。

现在将说明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车身元件12的制造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注射模具中注射车身零件12;

-从模具中取出车身零件14;

-遮盖车身零件12的内表面28;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18上施加有色漆料的基漆层22;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清漆24;

-去除对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的遮盖;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上放置不透明膜30;以及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的透明区域32对面集成光源16。

根据一个变型,该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车身元件12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车身零件12的注射模具的模子上放置不透明膜30;

-在注射模具中注射车身零件14,所述膜30位于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对面;

-从模具中取出车身零件14;

-遮盖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18上施加有色漆料的基漆层22;

-在车身零件的外表面上施加清漆24;

-去除对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的遮盖;以及

-在车身零件的内表面28的透明区域32对面集成光源。

本发明不限于所说明的实施方式,其它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尤其可以组合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和变型。

特别地,考虑能够用不透明膜代替不透明底漆层,反之亦然。

附图标记列表:

10:车身前部部分

12:车身元件

13:前车灯

14:车身零件

16:光源

18:车身零件的外表面

20:外表面的有颜色的亚透明覆层

22:有色漆料的基漆

24:透明清漆

26:透明底漆

28:内表面

30: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

32:内表面的不透明覆层的透明区域。

相关技术
  • 背光照明的车身零件
  • 车辆的可照明外部车身面板和外部车身面板照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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