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桥专利:专业的专利平台
掌桥专利
首页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发光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使用发光二极管(LED:Light Emitting Diode)之类的发光元件的发光装置,已知有使用发出蓝色光的发光元件和受到来自发光元件的光激发而发光的荧光体发出混色光的发光装置。此种发光装置例如在一般照明、车载照明、显示器、液晶用背光等广泛的领域中使用。

从发光装置发出的光对被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造成影响。对于发光装置或照明装置,要求有根据使用环境在黑体辐射轨迹周边发出不同的色温或相关色温的光的照明装置。黑体辐射轨迹是黑体的温度发生变化时黑体辐射的色度坐标所走过的色度图上的曲线(JIS Z8725)。色度图是指CIE(国际照明委员会: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l’Eclairage)所规定的CIE1931色度图。在色温低的情况下,成为带有黄色的白色光,在色温高的情况下,成为带有蓝色的白色光。有时也将CIE1931色度图的色度坐标(x、y)表示为色度。

例如,专利文献1中,提出过将具有位于黑体辐射轨迹上的色度的白色光和从发光元件射出的蓝色的单色光组合了的发光装置及照明装置。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8-129492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

光不仅对物体的视觉性造成影响,还对人的昼夜节律(Circadian Rhythm)造成影响。所谓萨卡迪安(Circadian),是将拉丁语中表示“约”的“Circa”和表示“1天”的“Dies”连在一起的造词。在哺乳类的视网膜上存在与杆体、锥体不同的起名为内源性光敏性视网膜神经节细胞(ipRGC:intrinsically photosensitive Retinal Ganglion Cell)的光受体。ipRGC具有黑视蛋白这样的视物质,对统帅哺乳类的昼夜节律的视交叉上核提供光刺激,进行神经响应。若依照人的昼夜节律照射恰当地刺激对昼夜节律造成影响的神经响应的光,则人可以感觉到舒适性。作为评价该所照射的光对昼夜节律造成的影响的大小的指标,可以举出褪黑素照度比率。褪黑素照度比率的详情在后面叙述。另外,对于人而言优选被光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观察起来更接近自然光。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目的在于,提供显色性优异、具有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装置。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是一种发光装置,其具备发光元件和包含荧光体的荧光构件,上述发光元件、上述荧光体、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下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和相对于上述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下述第一荧光体的含有率满足下述条件(A)、(B)及(C)的任一者。

(上述式(1)中,“Lamp”为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Circadian”为位于哺乳类的视网膜中的作为光受体的内源性光敏性视网膜神经节细胞(ipRGC)的灵敏度曲线,“Visual”为人的明视觉下的视觉灵敏度曲线,“1.218”为常数(lux factor,照度因子),在波长为380nm以上且730nm以下的范围内,“Lamp”与“Circadian”的乘积为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中含有的昼夜节律响应,“Lamp”与“Visual”的乘积为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中含有的视觉灵敏度响应。)

条件(A):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上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波长为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荧光构件包含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和第三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二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下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下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下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下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第三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的含有率为29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0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

条件(B):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范围内,上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波长为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荧光构件包含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第三荧光体及第四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二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三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下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四荧光体为具有下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第四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的含有率为25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7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

条件(C):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3000K以下的范围内,上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波长为440nm以上且470nm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荧光构件包含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和第三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二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下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下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下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下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第三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的含有率为20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48以上且1.10以下的范围内。

M

(式(i)中,M

M

(式(ii)中,M

M

(式(iii)中,M

Sr

M

(式(v)中,M

Lu

(式(vi)中,M

Si

(式(vii)中,z满足0<z≤4.2。)

M

(式(viii)中,M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式,能够提供显色性优异、具有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装置。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发光装置的第一例的示意剖视图。

图2是表示发光装置的第二例的示意剖视图。

图3是表示位于哺乳类的视网膜中的作为光受体的内源性光敏性视网膜神经节细胞的灵敏度曲线(Circadian)和人的明视觉下的视觉灵敏度曲线(Visual)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基于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发光装置进行说明。但是,以下所示的实施方式是用于将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具体化的例示,本发明并不限定于以下的发光装置。需要说明的是,色名与色度坐标的关系、光的波长范围与单色光的色名的关系依照JIS Z8110。另外,对于组合物中的各成分的含量,在组合物中存在多种各成分所符合的物质的情况下,只要没有特别指出,就是指存在于组合物中的多种物质的合计量。

发光装置

发光装置具备发光元件和包含荧光体的荧光构件。基于附图对发光装置的一例进行说明。图1表示发光装置的第一例,是表示发光装置100的示意剖视图。图2表示发光装置的第二例,发光装置100中含有的荧光体的种类与第一例不同。

发光装置100具备发光元件10和包含由来自发光元件10的光激发而发光的至少一种荧光体70的荧光构件50。发光装置100具备成形体40,成形体40是将第一引线20及第二引线30和包含热塑性树脂或热固性树脂的树脂部42一体化成形而成的构件。成形体40中形成有具有底面和侧面的凹部,在划定凹部的向上的面载放有发光元件10。发光元件10具有一对正负的电极,该一对正负的电极分别经由金属线60分别与第一引线20及第二引线30电连接。经由第一引线20及第二引线30,发光元件10可以从外部接受电力的供给而使发光装置100发光。

发光元件10被作为激发光源使用。发光元件10在38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发光元件10可以在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也可以在440nm以上且47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发光元件10的发光光谱的半值宽度例如可以为30nm以下,也可以为25nm以下,也可以为20nm以下。发光元件10例如优选为使用了氮化物系半导体的半导体发光元件。通过使用半导体发光元件作为发光元件,能够获得高效率、对输入的线性度高、而且还耐受机械冲击的稳定的发光装置。本说明书中,发光元件及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是指发光光谱中的发光峰的半峰全宽(FWHM:Full Width at Half Maximum),是指在发光光谱中显示达到发光峰值波长处的发光强度的50%的发光强度的波长的宽度。

发光元件10由荧光构件50覆盖。荧光构件50包含对来自发光元件10的光进行波长转换的荧光体70和密封材料。荧光体70由来自发光元件的光激发而在特定的波长范围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峰值波长。在荧光构件50中,有时作为荧光体70包含第一荧光体71、第二荧光体72及第三荧光体73。荧光构件50中,有时作为荧光体70包含第一荧光体71、第二荧光体72、第三荧光体73及第四荧光体74。图1中,作为第一例,记载有在荧光构件50中作为荧光体70包含第一荧光体71、第二荧光体72及第三荧光体73的发光装置。图2中,作为第二例,记载有在荧光构件50中作为荧光体70包含第一荧光体71、第二荧光体72、第三荧光体73及第四荧光体74的发光装置。

荧光构件50中含有的密封材料可以使用选自热塑性树脂及热固性树脂中的树脂。作为密封材料使用的树脂例如可以举出硅酮树脂、环氧树脂。荧光构件50可以在荧光体70及密封材料以外还包含填料、光稳定剂、着色剂等其他成分。作为填料,例如可以举出二氧化硅、钛酸钡、氧化钛、氧化铝等。荧光构件中的荧光体及密封材料以外的其他成分的含量可以基于作为目标的发光装置的大小、相关色温、色调设定为合适范围。例如,荧光构件中的荧光体及密封材料以外的其他成分的含量可以相对于密封材料100质量份设为0.01质量份以上且20质量份以下。

荧光体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发光装置包含选自具有以下的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三种以上。

M

(式(i)中,M

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在43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30nm以上且8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40nm以上且60nm以下的范围。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M

(式(ii)中,M

具有上述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在43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50nm以上且9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60nm以上且80nm以下的范围。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M

(式(iii)中,M

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可以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也可以在480nm以上且53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50nm以上且8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也可以为50nm以上且70nm以下的范围内,也可以为60nm以上且80nm以下的范围内。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Sr

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可以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也可以在480nm以上且53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60nm以上且10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70nm以上且90nm以下的范围。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M

(式(v)中,M

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可以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也可以在50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80nm以上且14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90nm以上且130nm以下的范围。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Lu

(式(vi)中,M

具有上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可以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也可以在50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具有上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80nm以上且14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90nm以上且130nm以下的范围。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Si

(式(vii)中,z满足0<z≤4.2。)

具有上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可以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也可以在50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具有上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70nm以上且11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80nm以上且100nm以下的范围内。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M

(式(viii)中,M

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在600nm以上且65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荧光体的发光光谱中的半值宽度为70nm以上且110nm以下的范围内即可,优选为80nm以上且100nm以下的范围。由此,能够获得显色性高、具有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发光。

作为人的视网膜的感光细胞(视细胞)、且包含作为视物质的黑视蛋白的内源性光敏性视网膜神经节细胞(ipRGC)即使是单体也对光刺激显示出神经响应,另外,也从锥体、杆体接收输入,对光刺激显示出神经响应,对人的昼夜节律造成影响。ipRGC的神经响应参与作为睡眠促进激素的褪黑素的分泌或抑制。若照射刺激对人的昼夜节律造成影响的神经响应的光,则褪黑素的分泌受到抑制而促进觉醒,反过来则褪黑素的分泌受到促进而诱导睡眠。根据所照射的光的色温的不同,对人的昼夜节律造成影响的神经响应也不同。图3是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位于哺乳类的视网膜中的作为光受体的ipRGC的灵敏度曲线(昼夜节律作用曲线)和由作为评价人的健康的建筑物的认证制度的WELL认证(WellBuilding Standard)提倡的人的明视觉的视觉灵敏度曲线的图,人的明视觉的视觉灵敏度曲线的峰值波长为555nm,从ipRGC中输出的黑视蛋白在480nm到500nm附近具有其灵敏度的峰值波长。

从发光装置射出的光的对人的昼夜节律的影响可以根据由下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来推测。

[数学式1]

上述式(1)中,“Lamp”为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Circadian”为位于哺乳类的视网膜中的作为光受体的ipRGC的灵敏度曲线(昼夜节律作用曲线),“Visual”为人的明视觉下的视觉灵敏度曲线,“1.218”为常数(lux factor,照度因子),在波长为380nm以上且730nm以下的范围内,“Lamp”与“Circadian”的乘积为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中含有的昼夜节律响应,“Lamp”与“Visual”的乘积为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中含有的视觉灵敏度响应。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发光光谱)可以使用组合了分光测光装置(例如PMA-11、滨松光子株式会社制)及积分球的光计测系统来进行测定。“人的明视觉下的视觉灵敏度曲线(Visual)”是由CIE规定的人的明视觉标准光谱光视效率。

在上述式(1)中,包含ipRGC的灵敏度曲线(昼夜节律作用曲线)和人的视觉灵敏度曲线,根据褪黑素照度比率的数值,可以推测从发光装置射出的分光分布对人的昼夜节律造成的影响。褪黑素照度比率显示出越高的数值的光对人的昼夜节律的刺激越强。在人的视环境中,舒适地使用的光是接近自然光的光。另外,若根据从发光装置射出的光的分光分布求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数值不是过低或过高,而是在条件(A)、(B)或(C)的任一者的特定的范围内,则不会扰乱人的昼夜节律。若根据使用环境从发光装置射出恰当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光,则可以推测在视环境中人感觉到舒适性。

对于发光装置的发光,所要求的相关色温根据使用状况等而不同。JIS Z9112中,对于发光装置的光源色与相关色温的范围的关系,将2600K到3250K定义为灯泡色,将3250K到3800K定义为暖白色,将3800K到4500K定义为白色,将4600K到5500K定义为昼白色,将5700K到7100K定义为日光色。若发光装置的相关色温为20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则可以形成发出JIS Z9112中定义的灯泡色、暖白色、白色、昼白色、日光色的光源色的发光装置。例如若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则接近早晨到正午左右的太阳光。另外,若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到4500K以下的范围内,则接近下午到日落的光。另外,若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3000K以下的范围内,则接近傍晚到日落的光。例如工作场所、学校的照明被要求具有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高相关色温的光。例如住宅、酒店、餐厅的照明被要求具有2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相关色温的光,另外,例如对于像起居室那样要求放松的场所的照明,要求具有2500K以上且3000K以下的相关色温的感觉温暖的色调的光。

根据相关色温的不同,对人的昼夜节律造成影响的褪黑素照度比率的范围也不同。例如在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接近早晨到正午左右的太阳光的光的情况下,若为比较强烈地刺激ipRGC的较高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则人易于觉醒,在学校、工作场所可以感觉到舒适。另外,例如在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范围内的情况下,若为不会过于强烈地刺激ipRGC的较低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则不会过于促进人的觉醒,利用使人沉静下来的照明,在住宅、酒店、餐厅中可以感觉到舒适。另外,例如在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3000K以下的范围内的情况下,若为低褪黑素照度比率,则ipRGC不会以必需以上的程度受到刺激,不会促进人的觉醒,可以认为,在要求放松的气氛的起居室中,人可以感觉到舒适性。

发光装置若根据相关色温的范围设定褪黑素照度比率,则能够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发光装置具备发光元件和包含荧光体的荧光体构件,且满足下面的条件(A)。

条件(A)为: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波长为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荧光构件包含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和第三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二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9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0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

发光装置在满足条件(A)、且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时,若将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设为29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且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0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则ipRGC受到比较强的刺激,促进人的觉醒。因此,在工作场所、学校,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是指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的合计量。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0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优选为1.15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若发光装置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0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则ipRGC受到较强的刺激,促进人的觉醒。因此,在工作场所、学校,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优选为9质量%以上且7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三荧光体含量优选为1质量%以上且1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也可以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40质量%以上且8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14质量%以上且59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质量%以上且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也可以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5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19质量%以上且49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质量%以上且6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5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19质量%以上且49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质量%以上且6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5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19质量%以上且49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质量%以上且6质量%以下的范围内,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15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中含有的荧光体中,优选第一荧光体在43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二荧光体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三荧光体在600nm以上且65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可以吸收来自发光峰值波长为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的发光元件的光,发出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的混色光。

被光所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影响色的再现性。被光所照射的物体的色的再现性(显色性)由显色评价数来表示。显色评价数越是接近100的数值的值,则为越接近表现自然光的基准光源的具有优异的显色性的光。

根据JIS Z9112的基于荧光灯、LED的光源色及显色性的区分,LED的显色性被区分为普通型和高显色型,规定高显色型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0以上。根据CIE的指南,与所使用的场所对应的优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在进行一般操作的场所为60以上且小于80,例如在住宅、酒店、餐厅、进行精密操作的场所等为80以上且小于90,在要求高显色性的美术馆、博物馆、进行临床检查的场所等被设为90以上。若发光装置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0以上,则能够作为具有使人感觉到舒适性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

此处,对于光源的显色性的评价步骤,根据JIS Z8726确定为:用试验光源和基准光源分别对具有给定的反射率特性的试验色(R1到R15)进行测色,对此时的色差ΔEi(i为1到15的整数)进行数值计算而算出显色评价数,由此来进行。显色评价数Ri(i为1到15的整数)的上限为100。即,光源和与之对应的色温的基准光源的色差越小,则显色评价数越接近100地变高。在显色评价数当中,R1到R8的平均值被称作平均显色评价数Ra,R9到R15被称作特殊显色评价数。对于特殊显色评价数,R9被设为红色,R10被设为黄色,R11被设为绿色,R12被设为蓝色,R13被设为西方人的肤色,R14被设为树叶的颜色,R15被设为日本人的肤色。为了提高显色性,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提出过在使用发出绿色到黄色光的荧光体的基础上还使用发出红色光的荧光体的发光装置。基准光源根据色温而不同,在相关色温小于5000K的情况下,黑体辐射体的光成为基准光源。在相关色温大于5000K的情况下,CIE日光(CIE标准照明体D65)成为基准光源(JIS Z8781-2)。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优选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0以上,更优选为85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0以上。若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0以上,则能够作为具有舒适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若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90以上,则能够在要求高显色性的场所作为具有舒适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优选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50以上、或特殊显色评价数R12为80以上。特殊显色评价数R9表示红色。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若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50以上,则即使是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范围内的带有蓝色的白色的发光,也能够在红色成分不变少的状态下使用发光装置。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也可以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55以上,也可以为60以上。特殊显色评价数R12表示蓝色。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若特殊变色评价数R12为60以上,则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大于440nm且为500nm以下的波长范围的从蓝色成分到蓝绿色成分的发光不会变少,能够获得维持了接近基准光源的蓝色成分的发光,能够进一步改善由从发光装置射出的光所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也可以特殊变色评价数R12为70以上,也可以为80以上。

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0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1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3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4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5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若满足条件(A)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0、R11、R13、R14及R15均为80以上,则可以获得接近基准光源的具有优异的显色性的混色光。

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发光装置具备发光元件和包含荧光体的荧光体构件,且满足下面的条件(B)。

条件(B)为: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范围内,上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波长为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上述荧光构件包含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第三荧光体和第四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二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三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四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5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7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

在发光装置满足条件(B)、且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范围内时,若将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设为25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7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则ipRGC受到较弱的刺激,不会过于促进人的觉醒,利用使人沉静的光的照明,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是指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第三荧光体及第四荧光体的合计量。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7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优选为0.8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若发光装置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7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则ipRGC受到较强的刺激,促进人的觉醒。因此,在工作场所、学校,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优选为1质量%以上且4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优选为8质量%以上且6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四荧光体的含量优选为1质量%以上且1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8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5质量%以上且3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4质量%以上且5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四荧光体的含量为1质量%以上且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8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8质量%以上且3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四荧光体的含量为2质量%以上且7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四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8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8质量%以上且3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5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四荧光体的含量为2质量%以上且7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四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8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8质量%以上且3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15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四荧光体的含量为2质量%以上且7质量%以下的范围内,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8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

在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中含有的荧光体中,优选第一荧光体在43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二荧光体在480nm以上且53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三荧光体在50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四荧光体在600nm以上且65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第三荧光体及第四荧光体可以吸收来自发光峰值波长为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内的发光元件的光,发出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范围内的混色光。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优选为80以上,更优选为85以上,也可以为86以上。若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5以上,则能够作为具有使人感觉到舒适性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优选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50以上、或特殊显色评价数R12为50以上。若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50以上,则为可以充分地获得红色成分的发光。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也可以为60以上,也可以为70以上。若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变色评价数R12为50以上,则从发光装置发出的光的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蓝色成分到蓝绿色成分不会变少,能够获得维持了接近基准光源的蓝色成分的发光,能够进一步改善由从发光装置射出的光所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变色评价数R12也可以为52以上,也可以为54以上。

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0为50以上,也可以为60以上。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1为60以上,也可以为70以上。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3为70以上,也可以为80以上。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4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5为80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若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0、R11、R13、R14及R15为上述范围内,则能够获得具有高显色性的混色光。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发光装置具备发光元件和包含荧光体的荧光体构件,且满足下面的条件(C)。

条件(C)为: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在2500K以上且3000K以下的范围内,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波长在440nm以上且470nm以下的范围内,荧光构件包含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和第三荧光体,上述第一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上述第二荧光体为选自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具有上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及具有上述式(v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中的至少一种,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0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上述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48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48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优选为0.5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若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48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则ipRGC不会以必需以上的程度受到刺激,在要求放松的气氛的、例如起居室中,可以舒适地使用发光装置。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优选为9质量%以上且7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三荧光体含量优选为1质量%以上且1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5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12质量%以上且60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2质量%以上且9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6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20质量%以上且5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5质量%以上且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6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20质量%以上且5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5质量%以上且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也可以第一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二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第三荧光体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26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二荧光体的含量为20质量%以上且55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第三荧光体的含量为5质量%以上且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5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

在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中含有的荧光体中,优选第一荧光体在43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二荧光体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三荧光体在600nm以上且65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可以吸收来自发光峰值波长为440nm以上且470nm以下的范围内的发光元件的光,发出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3000K以下的范围内的混色光。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优选为80以上,更优选为85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若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5以上,则能够作为具有使人感觉到舒适性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优选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40以上,或特殊显色评价数R12为80以上。若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40以上,则在暖色系的照明中也不存在不易看到红色的情况。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也可以为42以上,也可以为45以上。若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变色评价数R12为80以上,则从发光装置发出的光的440nm以上且470nm以下的蓝色成分到蓝绿色成分不会变少,能够获得具有接近基准光源的蓝色成分的发光,能够进一步改善由从发光装置射出的光所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变色评价数R12也可以为82以上,也可以为83以上。

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0为80以上,也可以为85以上。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1为85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3为85以上,也可以为90以上。满足条件(C)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4为90以上,也可以为95以上。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5为80以上,也可以为85以上。若满足条件(B)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10、R11、R13、R14及R15均为80以上,则能够获得具有优异的显色性的混色光。

发光装置的制造方法

第一例及第二例所示的发光装置可以利用以下的制造方法制造。将第一引线及第二引线一体成形而成的成形体如下形成,即,在模具内配置第一引线及第二引线,向模具内加入热固性树脂或热塑性树脂并使之固化,形成具备具有底面和侧面的凹部的成形体。发光元件配置于具有确定凹部的向上的面的第一引线,并利用金属线电连接。向形成荧光构件的树脂中加入荧光体,形成荧光构件用组合物。将荧光构件用组合物注入成形体的凹部内,使树脂固化,形成荧光构件,从而可以制造发光装置。在满足上述条件(A)的发光装置、满足上述条件(B)的发光装置及满足上述条件(C)的发光装置为上述第一例或上述第二例的发光装置的情况下,均可以利用同样的方法制造发光装置。

实施例

以下,利用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具体的说明。本发明并不限定于这些实施例。

荧光体

将实施例及比较例中使用的荧光体记载于表1中。

发光峰值波长

荧光体的发光峰值波长及半值宽度根据使用分光荧光光度计(产品名:QE-2000、大塚电子株式会社制、或产品名:F-4500、株式会社日立高新技术制)测定的发光光谱求出。对第一荧光体照射激发波长405nm的光并测定发光光谱。对第二荧光体和第三荧光体照射激发波长450nm的光并测定发光光谱。

[表1]

实施例1

使用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i)CCA)作为第一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YAG)作为第二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ii)SCASN-1)作为第三荧光体。发光元件使用发光峰值波长为420nm的发光元件。使用硅酮树脂作为形成荧光构件的树脂。以相对于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的总量100质量%使各荧光体的含量为表2所示的比例、且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6500K左右的方式,将各荧光体添加到硅酮树脂中,混合分散后,进行脱泡而制造出形成荧光构件的荧光构件用组合物。在将第一引线及第二引线一体成形而成的成形体的凹部内配置发光元件,并用金属线电连接于第一引线及第二引线。将荧光构件用组合物向发光元件上注入,填充于成形体的凹部,再在150℃加热3小时,使荧光构件用组合物固化,形成荧光构件,制造出与图1所示的第一例的发光装置同样的形态的实施例1的发光装置。实施例1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6500K,荧光构件包含作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一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二荧光体和作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三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78质量%,利用后述的测定方法测定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18,满足条件(A)。

实施例2及3

除了使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的含量如表2所示以外,与实施例1同样地制造出实施例2及3的发光装置。实施例2及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6500K,荧光构件包含作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一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二荧光体和作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三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如表2所示,利用后述的测定方法测定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如表3所示,满足条件(A)。

比较例1

使用发光峰值波长为450nm的发光元件,不使用第一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iv)SAE)、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YAG)及具有上述式(v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LAG)作为第二荧光体,并且使用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ii)SCASN-2、(viii)SCASN-3)作为第三荧光体,使相对于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各荧光体的含量如表2所示,除此以外,与实施例1同样地制造出比较例1的发光装置。

发光光谱及褪黑素照度比率

使用组合了分光测光装置(PMA-11、滨松光子株式会社制)及积分球的光计测系统测定从实施例及比较例的各发光装置发出的混色光的发光光谱(分光分布)。根据发光装置的分光分布、由WELL认证提倡的位于哺乳类的视网膜中的作为光受体的ipRGC的灵敏度曲线(昼夜节律作用曲线)、和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包括人的哺乳类的明视觉下的视觉灵敏度曲线,基于上述式(1)导出褪黑素照度比率。在实施例中,制造2个以上的多个发光装置,将多个发光装置的平均值记载于表中。

相关色温、平均显色评价数Ra、特殊显色评价数R9到R15

对实施例及比较例的各发光装置,利用组合了多通道分光器和积分球的光计测系统,依照JIS Z8725测定出相关色温(Tcp;K),依照JIS Z8726测定出平均显色评价数Ra、特殊显色评价数R9到R15。依照JIS Z8781,在相关色温小于5000K的情况下,以黑体辐射体的光作为基准光源,在相关色温大于5000K的情况下,以CIE日光(CIE标准照明体D65)作为基准光源。在实施例中,制造2个以上的多个发光装置,将多个发光装置的平均值记载于表中。

[表2]

[表3]

相关色温为6500K、满足条件(A)的实施例1到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1.0以上且1.4以下的范围内,能够较强地刺激ipRGC而促进人的觉醒,在工作场所、学校,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另外,实施例1到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90以上,能够在要求更加严格的颜色的视觉性的颜色检查、美术馆、博物馆、进行临床检查的场所等合适地使用。另外,实施例1到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60以上,特殊显色评价数R12为80以上。实施例1到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即使是相关色温为6500K的带有蓝色的白色的发光,也能够在红色成分不变少的状态下进一步改善被照射的物体的视觉性。

比较例1的发光装置不包含第一荧光体,不满足条件(A)。比较例1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小于1.0,对ipRGC的刺激少。另外,比较例1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极少,为8.5。

实施例4

使用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i)CCA)作为第一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iv)SAE)作为第二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GYAG)作为第三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ii)SCASN-1)作为第四荧光体。以相对于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第三荧光体及第四荧光体的总量100质量%使各荧光体的含量为表4所示的比例、且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000K左右的方式,将各荧光体添加到硅酮树脂中而制造出荧光构件用组合物,除此以外,与实施例1同样地制造出与图2所示的第二例同样的形态的实施例4的发光装置。实施例4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000K,荧光构件包含作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一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二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三荧光体和作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四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62质量%,利用上述的测定方法测定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88,满足条件(B)。

实施例5到7

除了使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第三荧光体及第四荧光体的各含量如表4所示以外,与实施例4同样地制造出实施例5到7的发光装置。实施例5到7的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4000K,荧光构件包含作为具有上述式(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一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i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二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三荧光体和作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四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如表4所示,利用上述的测定方法测定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如表5所示,满足条件(B)。

比较例2

使用发光峰值波长为450nm的发光元件,不使用第一荧光体及第二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YAG)作为第三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ii)SCASN-2、(viii)SCASN-3)作为第四荧光体。使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的种类和相对于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各荧光体的含有率如表4所示地配合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除此以外,与实施例4同样地制造出比较例2的发光装置。

[表4]

[表5]

相关色温为4000K、满足条件(B)的实施例4到7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70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ipRGC受到较弱的刺激,不会过于促进人的觉醒,利用使人沉静的光的照明,例如在住宅、酒店、餐厅、商店等伴随着操作的生活环境中,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实施例4到7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5以上,在生活环境中能够作为具有使人感觉到舒适性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实施例4到7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50以上,特殊显色评价数R12为50以上。

比较例2的发光装置不包含第一荧光体及第二荧光体,不满足条件(B)。比较例2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小于0.7,对ipRGC的刺激少。另外,比较例2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极少,为9.7。

实施例8

使用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iii)SAE)作为第一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YAG)作为第二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ii)SCASN-1、(viii)SCASN-3)作为第三荧光体。发光元件使用发光峰值波长为452nm的发光元件。以相对于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的总量100质量%使各荧光体的含量为表6所示的比例、且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700K左右的方式,将各荧光体添加到硅酮树脂中而制造出荧光构件用组合物,除此以外,与实施例1同样地制造出与图1所示的第一例同样的形态的实施例8的发光装置。实施例8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700K,荧光构件包含作为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一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二荧光体和作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三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为56质量%,利用上述的测定方法测定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52,满足条件(C)。

实施例9及10

除了使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第二荧光体及第三荧光体的含量如表6所示以外,与实施例8同样地制造出实施例9及10的发光装置。实施例9及10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相关色温为2700K,荧光构件包含作为具有上述式(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一荧光体、作为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二荧光体和作为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的第三荧光体,相对于荧光构件中含有的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第一荧光体的含量如表6中记载所示,利用上述的测定方法测定的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基于上述式(1)导出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如表7中记载所示,满足条件(C)。

比较例3

使用发光峰值波长为450nm的发光元件,不使用第一荧光体,使用具有上述式(v)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YAG)作为第二荧光体,并且使用具有上述式(viii)所示的组成的荧光体((viii)SCASN-2、(viii)SCASN-3)作为第三荧光体,使相对于荧光体的总量而言的各荧光体的含量如表6所示,除此以外,与实施例8同样地制造出比较例3的发光装置。

[表6]

[表7]

相关色温为2700K、满足上述条件(C)的实施例8到10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褪黑素照度比率为0.48以上且1.1以下的范围内,ipRGC不会以必需以上的程度受到刺激,在要求放松的气氛的起居室等生活环境中,从发光装置射出推测人会感觉到舒适性的光。实施例8到10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平均显色评价数Ra为85以上,在生活环境中,能够作为具有使人感觉到舒适性的显色性的照明使用。实施例8到10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为40以上,特殊显色评价数R12为80以上。

比较例3的发光装置不包含第一荧光体,不满足条件(C)。比较例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褪黑素照度比率小于0.48,无法抑制褪黑素的分泌,有成为诱导睡意的照明的情况。另外,比较例3的发光装置的发光的特殊显色评价数R9极少,为9.0。

产业上的可利用性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发光装置例如能够作为照明器具利用。

附图标记说明

10 发光元件,20 第一引线,30 第二引线,40 成形体,50 荧光构件,70、71、72、73、74 荧光体,100 发光装置。

相关技术
  • 用于有机电致发光显示装置的光学膜、用于有机电致发光显示装置的偏振膜、用于有机电致发光显示装置的带粘合剂层的偏振膜、以及有机电致发光显示装置
  • 具非对称结构的发光装置、包含该发光装置的背光模组及该发光装置的制造方法
  • 发光元件、显示装置及发光元件与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 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显示装置、照明装置、π共轭系化合物、发光性薄膜
  • 用于发光装置的背板、发光装置及其封装方法
  • 荧光物质、复合材料、涂料、油漆、油墨、人造皮肤、处理人造皮肤触觉信息的方法、人造发光皮肤、毛发和装置、电子装置、发光系统、显示系统、柔性发光材料、超声波发光材料、发光方法、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以及发光装置的制备方法
  • 发光装置、柔性发光装置、电子设备、照明装置、以及发光装置和柔性发光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分类

0612011592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