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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企业管理系统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1:39:06


一种企业管理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企业管理,具体为一种企业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对企业内部员工信息、客户信息、工作信息、财务信息等大量数据和文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存储、利用和处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长期以来,包括企业管理系统在内的其他同类信息服务系统,如图书馆系统、银行系统、大型门户网站等都是针对PC端用户所设计和开发的。

现有的企业管理系统无法较好的服务于企业,管理较为困难,权限也较为分散,不利于企业的管理。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企业管理系统,有效的解决了现有的企业管理系统无法较好的服务于企业,管理较为困难,权限也较为分散,不利于企业的管理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本发明包括账户管理模块、货品管理模块、事务管理模块、客户管理模块以及公告栏模块,所述账户管理模块由系统管理员和公司管理员这两大角色的用户使用,可以进行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角色权限管理和用户管理这三类操作;

所述货品管理模块由货品管理员这一角色的用户使用,其他系统管理员和公司管理员可以浏览,但无法操作,用户管理员无法浏览和操作;

所述事务管理模块是系统中所有角色用户都能使用的模块,该模块类似于记事本和用户群的结合,被设计用来方便企业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员工间信息交流、项目跟进的事项;

客户管理模块负责管理所有公司客户信息,主要由公司管理员和普通用户进行操作;客户信息主要包括客户编号、中英文名、所属城市、介绍人、负责部门、客户类型;

公告栏模块负责发布系统公告,与事务管理模块类似,系统中所有角色用户也都能使用;但是,公告发布的范围却因角色权限和所在公司而异。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货品管理模块主要包括主仓库管理、代销管理、买家管理和销售管理这四大功能;

主仓库管理可以进行货品的进货、出货:销售或转至代销商、退货:销售退货或代销商退货以及库存信息查询等操作,其中进、出、退这三大操作便是货品管理员所要负责的具体操作,主要都是表单信息的录入;

所谓代销商指的是货品的代理销售商,货品并未真正卖出,只是从主仓库转移到了代理销售商的仓库中继续进行销售;若商品卖出,则代销商会将销售额扣除一定百分比后计入到总销售额,否则会将到期卖出的货品退回至主仓库;代销管理中可以针对每一家代销商分别进行库存查询、销售、保质期查询等操作,还可以总览所有代销商信息;

买家管理记录的是所有购买商品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类型、电话、地址、邮箱等信息由货品管理员负责更新和维护。买家类型包括三种:直销、淘宝和代销;

销售管理负责统计每一笔销售的具体信息,其中包括销售金额、货品种类、数量、销售日期、渠道:对应三种买家类型;这些信息并不需要管理员手动输入,每次主仓库或是代销商执行了销售操作后,系统都会在销售列表中加入这条销售的信息。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系统管理员,进入账户管理模块可以查看所有公司的组织架构,但仅能修改所在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在角色权限管理模块中创建系统管理员、公司管理员、货品管理员、普通用户等角色,并分别定义其权限,所定义的权限包括角色可以浏览什么内容、操作什么内容,比如,系统管理员和公司管理员可以浏览并操作账户管理模块,而普通用户和货品管理员却只能浏览,无法操作,此外,系统管理员还能为系统创建、修改、删除用户,并设置用户的角色,赋予用户相应的权限;

对于公司管理员,只能浏览并修改所在公司组织架构,无法看到其他公司的内容,角色权限管理模块中可以创建除系统管理员以外所有的角色,并定义其权限,在用户管理模块中,仅能创建、修改、删除本公司用户,并且为用户设置的角色权限仅限于所在公司。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货品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一般只能浏览所在公司组织架构和用户管理模块,无法进行任何操作,并且不能浏览角色权限管理模块。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客户管理模块中的客户和货品管理模块中的买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相互之间分别管理,不存在交集,并且除系统管理员外,不同公司之间也只能看到自己公司客户。

有益效果:本发明对企业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功能模块的划分,确立了系统的五大模块,并对每一个模块功能进行了详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目标企业的业务需求、开发成本和跨平台性,不仅能够满足员工在办公环境下的工作需求,同时也能够使其在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登录、使用本系统,管理系统能够提供企业工作事务的建立、进度记录、实时提醒,项目成员之间的讨论,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汇报等丰富的功能;特别是对于像出纳、税务、销售等必须经常外出办公、并且实时回报工作进度的职务来说,使他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轻松完成手上的工作,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系统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由图1给出,本发明提供一种企业管理系统,包括账户管理模块、货品管理模块、事务管理模块、客户管理模块以及公告栏模块,所述账户管理模块由系统管理员和公司管理员这两大角色的用户使用,可以进行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角色权限管理和用户管理这三类操作;

所述货品管理模块由货品管理员这一角色的用户使用,其他系统管理员和公司管理员可以浏览,但无法操作,用户管理员无法浏览和操作;

所述事务管理模块是系统中所有角色用户都能使用的模块,该模块类似于记事本和用户群的结合,被设计用来方便企业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员工间信息交流、项目跟进的事项;

任何用户都可以使用事务管理模块为手头上的某件工作创建一条事务或项目(event/project),并为这条项目加入一条或多条标签信息;随后,点击进入该项目可以选择与此项目有关的成员(participant),并为项目创建修改、或删除子事项(item);被选中加入的项目成员自己也可以在项目中创建子事项,所有项目参与人都可以围绕某子事项进行留言讨论(remarks)、上传附件(attach)或设定提醒(reminder);提醒包括邮件或短信形式;

客户管理模块负责管理所有公司客户信息,主要由公司管理员和普通用户进行操作;客户信息主要包括客户编号、中英文名、所属城市、介绍人、负责部门、客户类型;

公告栏模块负责发布系统公告,与事务管理模块类似,系统中所有角色用户也都能使用;但是,公告发布的范围却因角色权限和所在公司而异。

所述货品管理模块主要包括主仓库管理、代销管理、买家管理和销售管理这四大功能;

主仓库管理可以进行货品的进货、出货:销售或转至代销商、退货:销售退货或代销商退货以及库存信息查询等操作,其中进、出、退这三大操作便是货品管理员所要负责的具体操作,主要都是表单信息的录入;

所谓代销商指的是货品的代理销售商,货品并未真正卖出,只是从主仓库转移到了代理销售商的仓库中继续进行销售;若商品卖出,则代销商会将销售额扣除一定百分比后计入到总销售额,否则会将到期卖出的货品退回至主仓库;代销管理中可以针对每一家代销商分别进行库存查询、销售、保质期查询等操作,还可以总览所有代销商信息;

买家管理记录的是所有购买商品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类型、电话、地址、邮箱等信息由货品管理员负责更新和维护。买家类型包括三种:直销、淘宝和代销;

销售管理负责统计每一笔销售的具体信息,其中包括销售金额、货品种类、数量、销售日期、渠道:对应三种买家类型;这些信息并不需要管理员手动输入,每次主仓库或是代销商执行了销售操作后,系统都会在销售列表中加入这条销售的信息。

所述系统管理员,进入账户管理模块可以查看所有公司的组织架构,但仅能修改所在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在角色权限管理模块中创建系统管理员、公司管理员、货品管理员、普通用户等角色,并分别定义其权限,所定义的权限包括角色可以浏览什么内容、操作什么内容,比如,系统管理员和公司管理员可以浏览并操作账户管理模块,而普通用户和货品管理员却只能浏览,无法操作,此外,系统管理员还能为系统创建、修改、删除用户,并设置用户的角色,赋予用户相应的权限;

对于公司管理员,只能浏览并修改所在公司组织架构,无法看到其他公司的内容,角色权限管理模块中可以创建除系统管理员以外所有的角色,并定义其权限,在用户管理模块中,仅能创建、修改、删除本公司用户,并且为用户设置的角色权限仅限于所在公司。

所述货品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一般只能浏览所在公司组织架构和用户管理模块,无法进行任何操作,并且不能浏览角色权限管理模块。

所述客户管理模块中的客户和货品管理模块中的买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相互之间分别管理,不存在交集,并且除系统管理员外,不同公司之间也只能看到自己公司客户。

有益效果:本发明对企业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功能模块的划分,确立了系统的五大模块,并对每一个模块功能进行了详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目标企业的业务需求、开发成本和跨平台性,不仅能够满足员工在办公环境下的工作需求,同时也能够使其在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登录、使用本系统,管理系统能够提供企业工作事务的建立、进度记录、实时提醒,项目成员之间的讨论,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汇报等丰富的功能;特别是对于像出纳、税务、销售等必须经常外出办公、并且实时回报工作进度的职务来说,使他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轻松完成手上的工作,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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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类

0612011300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