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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和介质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0:54:12


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和介质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一种计算设备、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及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在病人就医结束可以开启医保理赔流程。医保理赔完成后,客户需要持有医院开具的相关发票等信息再次申请商保理赔,商保理赔需要理赔员进行核验,核验成功后发起理赔流程。在实现本公开构思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相关技术中理赔过程需要依赖人工操作,不具备连贯性,另外医保理赔结果无法由商保理赔共享,需要商保理赔进行二次核验,浪费人力物力,同时使得病人的进行理赔的流程繁琐、增加了理赔等待时间。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公开提供了一种优化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计算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包括:接收针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第一理赔请求,其中,所述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属于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所述区块链网络还包括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及分布式数据库;由所述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述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所述理赔结果存储至所述分布式数据库;接收针对所述第二理赔结构节点的第二理赔请求;由所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述第二理赔请求,从所述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所述理赔结果;以及,由所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述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理赔结果包括已理赔数据和待理赔数据;所述由所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述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包括:确定所述理赔结果中的待理赔数据,基于所述待理赔数据,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至少一个理赔结果;所述理赔结果中包括请求理赔的用户的用户标识;所述第二理赔请求包括请求理赔的用户的用户标识;其中,所述基于来自所述客户端的第二理赔请求,从所述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所述理赔结果包括:基于所述第二理赔请求中的用户标识,从所述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至少一个理赔结果中获取具有所述用户标识的理赔结果。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由所述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述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包括:基于所述第一理赔请求,获取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对所述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进行验证处理得到验证结果;以及,在所述验证结果通过验证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由所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述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包括:由所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所述理赔结果作为背书,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本公开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包括:第一接收模块、第一处理模块、第二接收模块、获取模块以及第二处理模块。其中,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针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第一理赔请求,其中,所述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属于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所述区块链网络还包括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及分布式数据库;第一处理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所述理赔结果存储至所述分布式数据库;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针对所述第二理赔结构节点的第二理赔请求;获取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二理赔请求,从所述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所述理赔结果;第二处理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理赔结果包括已理赔数据和待理赔数据;所述第二处理模块包括:确定子模块和处理子模块。确定子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理赔结果中的待理赔数据;处理子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待理赔数据,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至少一个理赔结果;所述理赔结果中包括请求理赔的用户的用户标识;所述第二理赔请求包括请求理赔的用户的用户标识;其中,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基于所述第二理赔请求中的用户标识,从所述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至少一个理赔结果中获取具有所述用户标识的理赔结果。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第一处理模块包括:获取子模块、验证子模块和处理子模块。其中,获取子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理赔请求,获取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验证子模块用于对所述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进行验证处理得到验证结果;处理子模块用于在所述验证结果通过验证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第二处理模块还用于由所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所述理赔结果作为背书,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区块链网络,包括: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和分布式数据库。其中,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所述理赔结果存储至所述分布式数据库;第二理赔机构节点用于基于所述第二理赔请求,从所述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所述理赔结果;以及用于基于所述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分布式数据库,用于存储上述理赔结果。

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器,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其中,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上所述的方法。

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指令在被执行时用于实现如上所述的方法。

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方法。

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利用如上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可以至少部分地解决相关技术中理赔过程需要依赖人工操作,不具备连贯性,另外医保理赔结果无法由商保理赔共享,需要商保理赔二次核验,浪费人力物力,同时使得病人的进行理赔的流程繁琐、增加了理赔等待时间的技术问题。因此可以实现提高理赔效率、降低核验的成本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完整地理解本公开及其优势,现在将参考结合附图的以下描述,其中:

图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和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的应用场景;

图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图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图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的示意图;

图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的框图;以及

图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用于实现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的计算设备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公开的实施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为便于解释,阐述了许多具体的细节以提供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全面理解。然而,明显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也可以被实施。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公开的概念。

在此使用的术语仅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并非意在限制本公开。在此使用的术语“包括”、“包含”等表明了所述特征、步骤、操作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步骤、操作或部件。

在此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所理解的含义,除非另外定义。应注意,这里使用的术语应解释为具有与本说明书的上下文相一致的含义,而不应以理想化或过于刻板的方式来解释。

在使用类似于“A、B和C等中至少一个”这样的表述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按照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该表述的含义来予以解释(例如,“具有A、B和C中至少一个的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具有A、单独具有B、单独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C的系统等)。

附图中示出了一些方框图和/或流程图。应理解,方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一些方框或其组合可以由计算机程序指令来实现。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可以提供给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控制装置的处理器,从而这些指令在由该处理器执行时可以创建用于实现这些方框图和/或流程图中所说明的功能/操作的装置。

因此,本公开的技术可以硬件和/或软件(包括固件、微代码等)的形式来实现。另外,本公开的技术可以采取存储有指令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该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供指令执行系统使用或者结合指令执行系统使用。在本公开的上下文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能够包含、存储、传送、传播或传输指令的任意介质。例如,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或半导体系统、装置、器件或传播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具体示例包括:磁存储装置,如磁带或硬盘(HDD);光存储装置,如光盘(CD-ROM);存储器,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闪存;和/或有线/无线通信链路。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包括:接收针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第一理赔请求,其中,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属于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区块链网络还包括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及分布式数据库;由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理赔结果存储至分布式数据库;接收针对第二理赔结构节点的第二理赔请求;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第二理赔请求,从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理赔结果;以及,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区块链是一种采用了非对称密钥对交易信息签名并加密传输的技术;其方案是验证交易、组装区块,并形成区块链结构;使用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机制,防止链分叉;并使用了P2P数据传输手段,以此来实现分布式网络存储。

区块链技术的颠覆力量来自于其分布式的、去中心化的加密数据存储技术,以及无需第三方信任机构的可靠底层机制。

区块链网络及依附于该网络的数字货币构成了一个去中心化的自组织生态,网络中的节点遵循统一的法则,数据不可篡改,数据多节点维护,简单清晰的共识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信任体系不需要依赖某一节点或者第三方,是对体系规则的信任。

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商保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图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和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的应用场景。需要注意的是,图1所示仅为可以应用本公开实施例的应用场景的示例,以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公开的技术内容,但并不意味着本公开实施例不可以用于其他设备、系统、环境或场景。

如图1所示,本公开实施例的应用场景100例如包括区块链网络110。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区块链网络110例如用于实现保险理赔。具体地,区块链网络110中例如包括多个节点。多个节点例如包括第一理赔机构节点111和第二理赔机构节点112。区块链网络110还包括分布式数据库113,该分布式数据库113例如用于存储区块链网络110中的相关数据。

在一种示例中,第一理赔机构节点111和第二理赔机构节点112在进行保险理赔过程中所产生的理赔数据例如均可以存储在分布式数据库113中,以保证理赔数据的不可篡改性,以避免理赔欺诈或重复理赔等等。

在另一种示例中,分布式数据库113中例如存储有理赔相关的证明文件。在第一理赔机构节点111和第二理赔机构节点112进行理赔之前,可以从分布式数据库113中获取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本次理赔的合法或合理性。在基于证明文件证明本次可以执行理赔时,第一理赔机构节点111和第二理赔机构节点112可以执行理赔。

以下结合图1的应用场景,根据图2~图4来描述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

图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如图2所示,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例如可以包括操作S210~操作S250。其中,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例如由区块链网络来执行。具体地,区块链网络例如至少包括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和分布式数据库。

在操作S210,接收针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第一理赔请求。

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理赔机构节点例如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在用户进行疾病治疗之后,可以请求第一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理赔。具体地,可以向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发送第一理赔请求,以请求第一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理赔。

在操作S220,由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理赔结果存储至分布式数据库。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在接收到第一理赔请求之后,针对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所得到的理赔结果例如包括理赔金额和剩余的未理赔金额等。然后,将理赔结果存储至区块链网络的分布式数据库中,以保证理赔结果的不可篡改性。

在操作S230,接收针对第二理赔结构节点的第二理赔请求。

在操作S240,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第二理赔请求,从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理赔结果。

在操作S250,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由于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在进行理赔时,通常只是进行一部分金额的理赔,所剩余的未理赔金额通常需要第二理赔机构节点进行再次理赔。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例如可以是保险公司。在第一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之后,可以向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发起第二理赔请求,以请求第二理赔机构节点进行剩余的未理赔金额的理赔。

具体地,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在接收到第二理赔请求之后,可以从区块链网络的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理赔结果,然后根据理赔结果得知已经理赔的的金额和未理赔金额。然后,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所获取的理赔请求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例如针对未理赔金额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由于第一理赔结构节点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生成的理赔结果存储在区块链网络的分布式数据库中,使得该理赔结果不可篡改。在第二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时,可以从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第一次理赔的理赔结果,然后直接基于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由于理赔结果的不可篡改性,因此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可以信任该理赔结果的准确性,而无需对理赔结果进行再次核验,从而提高了理赔效率,降低了核验的成本。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理赔结果例如包括已理赔数据和待理赔数据,已理赔数据例如包括已理赔金额,待理赔数据例如包括待理赔金额。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包括,首先确定理赔结果中的待理赔数据,然后基于待理赔数据,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例如针对待理赔金额进行第二次理赔。

图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如图3所示,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例如可以包括操作S310~操作S380。其中,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例如由区块链网络来执行。

在操作S310,接收针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第一理赔请求。

在操作S320,基于第一理赔请求,获取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医疗机构例如可以是医院。该医疗机构也可以是区块链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在用户治疗结束之后,医疗机构可以针对本次治疗开具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医疗机构可以将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上传至区块链网络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

在操作S330,对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进行验证处理得到验证结果。

在第一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第一次理赔时,第一理赔机构节点获取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并对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进行验证处理得到验证结果。

在操作S340,判断验证结果是否通过验证。如果是,则执行操作S350,如果否则结束。

在操作S350,在验证结果通过验证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理赔结果存储至分布式数据库。

在操作S360,接收针对第二理赔结构节点的第二理赔请求。

在操作S370,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第二理赔请求中的用户标识,从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至少一个理赔结果中获取具有用户标识的理赔结果。

在操作S380,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理赔结果作为背书,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分布式数据库中例如存储多个理赔结果,每个理赔结果例如具有用户标识,表征该理赔结果是针对某用户的医疗花费进行的理赔。即多个理赔结果与多个用户标识一一对应。

在第二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时,当获取具有用户标识的第二理赔请求之后,可以基于用户标识从多个理赔结果中确定与该当前的用户标识对应的理赔结果。然后,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该理赔结果作为背书进行第二次理赔。例如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基于该理赔结果中的未理赔金额进行第二次理赔。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第一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之后,可以将第一次理赔结算的结果存储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分布式数据库,以保证理赔结果的不可篡改性,因此第二理赔机构节点无需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理赔结果进行核验,从而提高了理赔效率,降低了核验的成本。

图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的示意图。

如图4所示,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例如可以涉及病人410、医保机构(第一理赔结机构节点)420、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库430以及商保机构(第二理赔结机构节点)440。具体地,区块链的保险理赔方法例如包括操作S401~操作S410。

在操作S401,病人结束诊疗。

在操作S402,病人向医保机构发起医保理赔请求(第一理赔请求)。

在操作S403,医保理赔基于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进行核验。如果核验通过,则执行操作S404。

在操作S404,由医保机构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得到医保理赔结果。

在操作S405,由医保机构将医保理赔结果上传至区块链数据库中进行存储。

在操作S406,病人发起商保理赔请求(第二理赔请求)。

在操作S407,商保机构从区块链数据库中查找病人的医保理赔结果。

在操作S408,从区块链数据库中获取医保理赔结果。

在操作S409,基于医保理赔结果进行商保直赔(第二次理赔结算)。

在操作S410,理赔结束。

图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的框图。

如图5所示,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装置500例如可以包括第一接收模块510、第一处理模块520、第二接收模块530、获取模块540以及第二处理模块550。

第一接收模块510可以用于接收针对第一理赔机构节点的第一理赔请求,其中,第一理赔机构节点属于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区块链网络还包括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及分布式数据库。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第一接收模块510例如可以执行上文参考图2描述的操作S210,在此不再赘述。

第一处理模块520可以用于基于第一理赔请求,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并将理赔结果存储至分布式数据库。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第一处理模块520例如可以执行上文参考图2描述的操作S220,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接收模块530可以用于接收针对第二理赔结构节点的第二理赔请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第二接收模块530例如可以执行上文参考图2描述的操作S230,在此不再赘述。

获取模块540可以用于基于第二理赔请求,从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理赔结果。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获取模块540例如可以执行上文参考图2描述的操作S240,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处理模块550可以用于基于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第二处理模块550例如可以执行上文参考图2描述的操作S250,在此不再赘述。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理赔结果包括已理赔数据和待理赔数据;第二处理模块550包括:确定子模块和处理子模块。确定子模块用于确定理赔结果中的待理赔数据;处理子模块用于基于待理赔数据,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至少一个理赔结果;理赔结果中包括请求理赔的用户的用户标识;第二理赔请求包括请求理赔的用户的用户标识;其中,获取模块540还用于基于第二理赔请求中的用户标识,从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至少一个理赔结果中获取具有用户标识的理赔结果。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第一处理模块520包括:获取子模块、验证子模块和处理子模块。其中,获取子模块用于基于第一理赔请求,获取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验证子模块用于对发票信息、药物信息、处方信息中的至少之一进行验证处理得到验证结果;处理子模块用于在验证结果通过验证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处理得到理赔结果。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第二处理模块550还用于由第二理赔机构节点以理赔结果作为背书,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处理。

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由于第一理赔结构节点进行第一次理赔结算生成的理赔结果存储在区块链网络的分布式数据库中,使得该理赔结果不可篡改。在第二理赔机构节点进行第二次理赔结算时,可以从分布式数据库中获取第一次理赔的理赔结果,然后直接基于理赔结果进行第二次理赔。由于理赔结果的不可篡改性,因此第二理赔机构节点可以信任该理赔结果的准确性,而无需对理赔结果进行再次核验,从而提高了理赔效率,降低了核验的成本。

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任意多个、或其中任意多个的至少部分功能可以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可以被拆分成多个模块来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硬件电路,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可编程逻辑阵列(PLA)、片上系统、基板上的系统、封装上的系统、专用集成电路(ASIC),或可以通过对电路进行集成或封装的任何其他的合理方式的硬件或固件来实现,或以软件、硬件以及固件三种实现方式中任意一种或以其中任意几种的适当组合来实现。或者,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一个或多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计算机程序模块,当该计算机程序模块被运行时,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例如,第一接收模块510、第一处理模块520、第二接收模块530、获取模块540以及第二处理模块550中的任意多个可以合并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或者其中的任意一个模块可以被拆分成多个模块。或者,这些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至少部分功能可以与其他模块的至少部分功能相结合,并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接收模块510、第一处理模块520、第二接收模块530、获取模块540以及第二处理模块550中的至少一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硬件电路,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可编程逻辑阵列(PLA)、片上系统、基板上的系统、封装上的系统、专用集成电路(ASIC),或可以通过对电路进行集成或封装的任何其他的合理方式等硬件或固件来实现,或以软件、硬件以及固件三种实现方式中任意一种或以其中任意几种的适当组合来实现。或者,第一接收模块510、第一处理模块520、第二接收模块530、获取模块540以及第二处理模块550中的至少一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计算机程序模块,当该计算机程序模块被运行时,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该指令在被执行时用于实现图2~图4所示的方法。

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该指令在被执行时用于实现图2~图4所示的方法。

图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用于实现基于区块链的保险理赔的计算设备的方框图。图6示出的计算设备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如图6所示,计算设备600包括处理器601、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602。该计算设备600可以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

具体地,处理器601例如可以包括通用微处理器、指令集处理器和/或相关芯片组和/或专用微处理器(例如,专用集成电路(ASIC)),等等。处理器601还可以包括用于缓存用途的板载存储器。处理器601可以是用于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不同动作的单一处理单元或者是多个处理单元。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602,例如可以是能够包含、存储、传送、传播或传输指令的任意介质。例如,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或半导体系统、装置、器件或传播介质。可读存储介质的具体示例包括:磁存储装置,如磁带或硬盘(HDD);光存储装置,如光盘(CD-ROM);存储器,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闪存;和/或有线/无线通信链路。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602可以包括计算机程序603,该计算机程序603可以包括代码/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其在由处理器601执行时使得处理器601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或其任何变形。

计算机程序603可被配置为具有例如包括计算机程序模块的计算机程序代码。例如,在示例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603中的代码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程序模块,例如包括603A、模块603B、……。应当注意,模块的划分方式和个数并不是固定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合适的程序模块或程序模块组合,当这些程序模块组合被处理器601执行时,使得处理器601可以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或其任何变形。

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接收模块510、第一处理模块520、第二接收模块530、获取模块540以及第二处理模块550中的至少一个可以实现为参考图6描述的计算机程序模块,其在被处理器601执行时,可以实现上面描述的相应操作。

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设备/装置/系统中所包含的;也可以是单独存在,而未装配入该设备/装置/系统中。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承载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当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

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是上述两者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访问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公开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而在本公开中,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光缆、射频信号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图示了按照本公开各种实施例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上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接连地表示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操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或结合,即使这样的组合或结合没有明确记载于本公开中。特别地,在不脱离本公开精神和教导的情况下,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或结合。所有这些组合和/或结合均落入本公开的范围。

尽管已经参照本公开的特定示例性实施例示出并描述了本公开,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在不背离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本公开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公开进行形式和细节上的多种改变。因此,本公开的范围不应该限于上述实施例,而是应该不仅由所附权利要求来进行确定,还由所附权利要求的等同物来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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