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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取证方法、取证维权方法、系统和计算机设备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0:41:48


在线取证方法、取证维权方法、系统和计算机设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在线取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在线取证方法、取证维权方法、系统和计算机设备。

背景技术

如今,互联网上的创作者每日生产百万数量级的内容产物(如文章、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视频作品等)。但随着爬虫机器人、洗稿软件等的出现,助长了版权侵权行为,使得内容创作者的作品被抄袭篡改,权益难以保障。

当作品侵权发生时,作者最重要的是记录侵权行为并进行取证。通常,内容创作者只能使用截图、录像等手段来取证。然而,由于技术受限,常存在取证困难,说服力不足、法律效力低等短板。同时,由于没有第三方作为证人,法院也难以受理,侵权问题久久得不到有效地解决。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在线取证方法、取证维权方法、系统和计算机设备。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在线取证方法,包括:

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所述相关取证信息包括目标网址和取证类型;

根据所述目标网址在线抓取包含所述取证类型的媒体数据在内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所述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用于描述所述目标网页存在侵权的事件;

将包含所述取证人的数字签名、创作物相关信息和所述目标网页内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打包为存证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

基于所述存证区块生成当前取证申请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取证类型包括音频、视频、文本和图片中的一种或多种;若所述取证类型包括视频,还提取出所述视频中的图像关键帧并与所述视频进行关联存储。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还包括网页基本信息,其中,所述网页基本信息包括当前网址、网页标题、网页内容发布时间、发布人和网页截图。

在一种实施例中,将在线抓取的包含所述媒体数据在内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进行存储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每一项待存储对象的数据类型,所述数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和非文本类;

若当前待存储对象为文本类数据,则将所述文本类数据直接作为对应的存证数据以用于后续存储于区块链中;

若当前待存储对象为非文本类数据,则对所述非文本类数据进行序列化处理以得到序列化数据,所述序列化数据用于作为对应的存证数据。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取证人首次在用户注册界面中输入的身份识别信息,其中,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取证人姓名、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根据所述身份识别信息生成所述取证人在当前取证平台使用的唯一数字签名;

以及,接收所述取证人上传到当前取证平台上的创作物数据,并生成所述创作物数据的唯一数字指纹,所述唯一数字指纹作为所述创作物相关信息以用于存储于区块链中。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取证维权方法,包括:

接收到维权者的维权信息提交请求后,创建一个维权订单;

将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信息作为维权信息并提交到互联网法院,以使所述互联网法院通过区块链中的所述数字取证证书进行创作物验证及侵权证据获取;其中,所述数字取证证书采用上述的方法生成得到;

记录所述维权订单对应的维权进度,以供所述维权者进行进度跟踪。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在线取证装置,包括:

接收子模块,用于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所述相关取证信息包括目标网址和取证类型;

在线抓取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网址在线抓取包含所述取证类型的媒体数据在内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所述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用于描述所述目标网页存在侵权的事件;

区块打包子模块,用于将包含所述取证人的数字签名、创作物相关信息和所述目标网页内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打包为存证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

证书生成子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存证区块生成当前取证申请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在线取证及维权系统,包括:

在线取证模块,用于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所述相关取证信息包括目标网址和取证类型;根据所述目标网址在线抓取包含所述取证类型的媒体数据在内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所述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用于描述所述目标网页存在侵权的事件;将包含所述取证人的数字签名、创作物相关信息和所述目标网页内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打包为存证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基于所述存证区块生成当前取证申请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

取证维权模块,用于接收到维权者的维权信息提交请求后,创建一个维权订单;将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信息作为维权信息并提交到互联网法院,以使所述互联网法院通过区块链中的所述数字取证证书进行创作物验证及侵权证据获取;记录所述维权订单对应的维权进度,以供所述维权者进行进度跟踪。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实施上述的在线取证方法或取证维权方法。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执行时,实施上述的在线取证方法或取证维权方法。

本发明的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方法在发生侵权时仅需要输入网址,便可对在线侵权现场进行自动抓取分析,并将这些证据生成唯一的区块以存储于区块链中,不仅取证简单,还可以保证取证的时效性、有效性及真实性,实现存证的可查可验,从而全方位保护内容创作者权益等。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在各个附图中,类似的构成部分采用类似的编号。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方法的第一流程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方法的第二流程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方法的应用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方法的区分文本数据流程示意图;

图5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取证维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及维权系统的第一结构示意图;

图7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在线取证及维权系统的第二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除非另有限定,否则在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的各种实施例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的含义。术语(诸如在一般使用的词典中限定的术语)将被解释为具有与在相关技术领域中的语境含义相同的含义并且将不被解释为具有理想化的含义或过于正式的含义,除非在本发明的各种实施例中被清楚地限定。

实施例1

请参照图1,本实施例提出一种在线取证方法,可应用于对如文章、摄像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内容创作物的侵权行为的取证,通过该在线取证方法可以有效地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等。

下面对该在线取证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步骤S110,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该相关取证信息包括目标网址和取证类型。

示范性地,当取证人发现某互联网网站或网页存在侵权行为时,并需要在在线取证平台进行取证申请时,可通过在该平台的取证申请界面输入相应的取证信息,例如,可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目标网址、取证类型等。

其中,目标网址主要是指发生侵权行为的网页地址;而取证类型主要用于识别取证人想要获取的取证数据类型。通常地,系统将根据取证人选定的取证类型进行对应类型数据抓取,例如,若选取了文本,则取证程序就会从目标网页上读取到文本数据并进行保存;若选取了音频,则从目标网页上下载音频数据并进行保存等。

示范性地,取证类型可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音频、视频、文本和图片等中的一种或多种。可选地,若取证人所选取的取证类型包括视频,则后台在抓取到视频类型的媒体数据时,该方法还包括,提取出该视频中的图像关键帧并与该视频进行关联存储。通常地,一个视频中往往有大量的图像帧,并且相邻几帧图像的内容相似,因此,通过提前将该视频中的关键帧自动提取出来,并利用这些关键帧进行图像画面比对,可以提高视频侵权的比对效率等。

通常地,取证人在取证申请之前,应当先进行个人实名认证,以确保取证申请的真实性等。可选地,如图2所示,在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0,接收取证人首次在用户注册界面中输入的身份识别信息,其中,该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取证人姓名、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步骤S20,根据身份识别信息生成取证人在当前取证平台使用的唯一数字签名。

示范性地,当取证人首次登陆在线取证平台时,通常需要先在用户注册界面输入如姓名、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号码等唯一识别信息以进行实名注册。考虑到取证目的是为了后续的法律维权,通过进行实名注册后,将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如CFCA等)为取证人颁发一个唯一的数字证书,如图3所示。由于该数字证书绑定了取证人的身材信息,通过基于电子签名技术对相应的取证信息进行数字签名处理,得到的数字签名将保留有该取证人的个人信息。可以理解,该数字证书也可理解是取证人在该在线取证平台使用的密钥,后续每次的取证申请操作都会使该数字证书进行存证。

进一步地,为了说明目标网站或网页存在侵权行为,还需要将原始创作物进行上传,以用于后续的侵权比对。如图2所示,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30,接收取证人上传到当前取证平台上的创作物数据,并生成创作物数据的唯一数字指纹。其中,唯一数字指纹作为创作物相关信息以用于存储于区块链中。

示范性地,当取证人将创作物上传后,平台将会对该创作物基于哈希算法等计算该创作物的数字指纹,如可采用SHA256算法等。由于数字指纹的唯一性,本实施例中将创作物的唯一数字指纹与其他侵权数据一起打包成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实现创作物及侵权证据的不可篡改、不可删除及不可抵赖等,从而方便后续的有效维权。

上述步骤S110在获取到目标网址和取证类型等信息后,将会根据该目标网址去获取对应网页页面的相关数据,即步骤S120。

步骤S120,根据目标网址在线抓取包含取证类型的媒体数据在内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

示范性地,可通过如爬虫工具等进行在线抓取该目标网页内的数据,并将这些抓取的数据进行下载存储。可以理解,该媒体数据主要是指该目标网页内的正文内容,如具体的文章内容、插入的图片、音频或者能够播放的视频等。而通过根据取证人选择的取证类型可以对整个网页上的内容进行针对性抓取等。

此外,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该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还包括网页基本信息,其中,网页基本信息可包括网页内容发布时间、发布人和整个网页的网页截图等信息,当然还可以包括网页标题、网页源代码等。

可以理解,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主要用于描述目标网页存在侵权的事件,通过上述的网页基本信息及媒体数据等这些数据可以更加清楚地还原侵权现场,从而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及可信性等。

其中,将在线抓取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进行存储时,可选地,该方法还包括对不同类型的存储对象进行区分,以便使取证数据能够更好地适用于网络传输及区块链存储,进而方便数据存证的分享、在线预览及下载等操作。示范性地,如图4所示,该方法还包括:

步骤S121,判断每一项待存储对象的数据类型。其中,该数据类型包括文本类和非文本类。

步骤S122,判断当前项待存储对象是否为文本类数据。示范性地,若为文本类数据,则执行步骤S123,即将文本类数据直接作为对应的存证数据以用于后续存储于区块链中。反之,即为非文本类数据,则执行步骤S124,对非文本类数据进行序列化处理以得到序列化数据,序列化数据用于作为对应的存证数据。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非文本类可包括但不限于如图片、音频或视频等。其中,上述的序列化处理主要是指基于固定的数据格式将该待存储对象转为二进制字节并存储于数据库中,并通过该待存储对象的数据指纹即可检索出来。

步骤S130,将包含取证人的数字签名、创作物相关信息和目标网页内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打包为存证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

示范性地,如图3所示,将获取到的如创作物的数字指纹等信息及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以及该取证人的数字签名等信息进行区块打包,从而得到对应的存证区块,最后将这个打包的具有唯一哈希值的存证区块广播于区块链中。当然,也可以将上述的创作物数据直接一起存储于区块链中,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来设定。

其中,区块链是由不可变的、有顺序记录的各区块组成。在区块链中,所有的区块通过哈希表链接在一起,后一个区块包含有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通过将上述的这些数据打包成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后,区块链中所有对等节点将均有备份可查,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步骤S140,基于存证区块生成当前取证申请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

本实施例中,在线取证平台在生成存证区块后,将生成一个对应的唯一数字取证证书,其中,该数字取证证书上显示有该存证区块的唯一哈希值、当前取证时间、取证人信息等,进而将该数字取证证书等作为有效的物证直接提交到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便可通过区块链进行创作物验证及取证证据访问等,从而提高维权效率等。此外,由于数字取证证书中具有创作物的相关信息,因此,该数字取证证书还具有版权声明及内容创作物认证等功能。

本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方法在发生侵权时仅需要输入网址,便可对在线侵权现场进行自动抓取分析,并将这些证据生成唯一的区块以存储于区块链中,不仅取证简单,还可以保证取证的时效性、有效性及真实性,实现存证的可查可验,从而全方位保护内容创作者权益。此外,将该在线取证平台对接到权威认证机构及互联网法院等,不仅可以保证取证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还可以大大提高维权效率等。

实施例2

请参照图5,本实施例提出一种取证维权方法,可应用于进行取证维权。通常地,当取证人进行在线取证后,便可进行申请维权操作。本实施例中,可由在线取线平台通过API接口对接到互联网法院平台,其中,该互联网法院可作为区块链的节点之一,进而可直接访问区块链中存储的相关取证证据。

步骤S210,接收到维权者的维权信息提交请求后,创建一个维权订单。

当取证人在线取证完成后,便可提交相关的维权用资料到相关司法机构,如互联网法院等。示范性地,系统后台将会根据上述请求为当前维权者创建一个维权订单。可以理解,该维权订单主要用于记录本次维权的进度状况。

步骤S220,将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信息作为维权信息并提交到互联网法院,以使互联网法院通过区块链中的数字取证证书进行创作物验证及侵权证据获取。其中,数字取证证书采用上述实施例1的方法生成得到,故在此不再重复描述。

示范性地,用于提交的维权信息主要包括获取的数字存证证书、维权申请时间、维权者信息等。可选地,维权者还可以后续补充新发现的其他侵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交即可。本实施例中,互联网法院将作为区块链的节点之一,其可根据数字取证证书来直接访问查看取证相关的资料。

步骤S230,记录维权订单对应的维权进度,以供维权者进行进度跟踪。

通常地,系统在查询到或接收到关于该维权申请的相关信息后,该维权订单中将记录对应的维权进度状态,例如,可以是互联网法院平台发送的申请已受理、存证正在审核等消息,也可以是对接的诉讼律所已接单,即进入诉讼中等。应当理解,具体的维权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由于数字取证证书是基于电子签名技术及区块链技术生成的,具有可信性及权威性,本实施例的取证维权方法通过将在线取证平台生成的数字取证证书作为有效物证直接对接到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大大提高取证证据的接受性及维权效率等。

实施例3

请参照图6,本实施例提出一种在线取证及维权系统1,该系统主要包括在线取证部分和取证维权部分,通常地,当维权者想到提交维权申请时,可以先通过该系统的在线取证功能以生成存储于区块链中的数字取证证书,然后通过取证维权功能将包含该数字取证证书的维权信息提交到对接的互联网法院平台以进行维权操作。

本实施例中,该在线取证及维权系统1包括在线取证模块10和取证维权模块2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如图7所示,在线取证模块10包括接收子模块101、在线抓取子模块102、区块打包子模块103和证书生成子模块104。

其中,接收子模块101用于接收来自取证人在取证申请界面中输入的相关取证信息,其中,相关取证信息包括目标网址和取证类型。

在线抓取子模块102用于根据目标网址在线抓取包含取证类型的媒体数据在内的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目标网页的相关数据用于描述目标网页存在侵权的事件。

区块打包子模块103用于将包含取证人的数字签名、创作物相关信息和目标网页内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打包为存证区块并存储于区块链中。

证书生成子模块104用于基于存证区块生成当前取证申请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如图7所示,取证维权模块20包括订单创建子模块201、提交子模块202和进度记录子模块203。

其中,订单创建子模块201用于接收到维权者的维权信息提交请求后,创建一个维权订单。

提交子模块202用于将对应的数字取证证书信息作为维权信息并提交到互联网法院,以使互联网法院通过区块链中的数字取证证书进行创作物验证及侵权证据获取。

记录子模块203用于记录维权订单对应的维权进度,以供维权者进行进度跟踪。

可以理解,本实施例的在线取证模块10的功能对应于上述实施例1的在线取证方法的各步骤,上述实施例1的可选项同样适用于本实施例。同样,该取证维权模块20的功能对应于上述实施例2的取证维权方法的各步骤,故在此不再详述。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示范性地,该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处理器通过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使计算机设备执行上述的在线取证方法或取证维权方法。

存储器可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比如相关取证信息等)等。此外,存储器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储存上述计算机设备中使用的计算机程序。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附图中的流程图和结构图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多个实施例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作为替换的实现方式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结构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结构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或单元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更多个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相关技术
  • 在线取证方法、取证维权方法、系统和计算机设备
  • 一种在线取证的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
技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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