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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及系统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2:13:22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由于数字资产的出现,使得原本众多不容易被直接交易的商品极大地增加了交易概率,例如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均可作为数字资产进行交易,从而极大地增加市场流通性,使各项权利最大化地完成市场转化。

当用户拥有一项数字资产(例如版权、专利权、商标等)时,其首先是要确保其拥有的权利不被侵犯,然而,在实际场景中,权利拥有者很难在第一时间知道自己的产品何时在何地被他人侵犯,例如,一个我国企业在另外一个国家要想找到侵权人,必须要该企业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才可能最终确定侵权成立,这显然要耗费权利拥有者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而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来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则需要支付高额费用。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及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利益最大化的问题。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首先通过卖方在位于区块链网络中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发布悬赏数字资产,平台提供给多个买方购买调查取证的权利,对于通过购买得到悬赏数字资产的买方,其拥有了进行调查取证、反馈取证结果并根据取证结果获取悬赏的权利。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会根据不同买方反馈的取证结果分别施加不同的权重值,再根据权重值以及卖方提供预设的悬赏规则对指定的买方进行悬赏。

为了提高悬赏数字资产交易的效率,在本申请中还在悬赏数字资产中加入了标识码,用于平台获取取证结果之前,对反馈取证结果的买方身份进行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买方提供的取证结果才有进一步被验证的可能,对于没有通过验证的买方将不具备提供取证结果的资格。

对于悬赏规则可以由卖方提前制定,可以采取选取权重值最高的买方作为悬赏对象,也可以采取将权重值排名前几位的买方均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贡献值不同的买方,可以采用不同的预设比例分别进行打赏。

对应于上述方法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系统。

本申请提供的方法及系统极大降低了权利人为了维权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提高了维权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申请提供的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的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的技术场景,与区块链节点连接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简称平台)提供本申请方法的实现,交易的买方终端和卖方终端分别可登录平台完成数字资产交易的操作,同时,平台执行操作的相关数据都通过节点上链,使得数据具有不可篡改的特点,且所有节点位置均可查验数据。

基于上述应用场景,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应用于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参见图1,所述方法包括:

S100:卖方终端向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发送悬赏任务请求;

S200:根据卖方终端发送的悬赏任务请求,生成至少一份悬赏数字资产;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包括购买价格及悬赏规则;

在本实施例中,卖方终端的用户可以是个人、团体、企业等,当其想要对拥有的某一项产品或权利进行维权之前,可先通过将该产品或权利对应生成悬赏数字资产发布于区块链网络,该步骤经由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完成,平台根据卖方终端发送的请求生成多份可被购买的悬赏数字资产,获得该悬赏数字资产的买家即可拥有对该项产品或权利进行调查举证的权利。

平台生成悬赏数字资产的个数可由卖方终端自行决定,例如,可以生成100份悬赏数字资产,代表向100个买家提供调查取证的权利,也可以生成10000份悬赏数字资产,让更多的买家参与到调查取证的行列中来,大大增加侵权行为被发现的几率。

在悬赏数字资产中包含的信息有购买价格,该价格通常可设置的较低,例如0元、0.5元或1元等,使得更多的买家愿意参与进来,即使最终没有找到卖方想要的取证结果,也损失不大。

在悬赏数字资产中还包括悬赏规则,所述悬赏规则可由卖方自行制定,并由平台监督执行或者由建立的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其中,悬赏规则可有多种方式,例如对所有反馈取证结果的买家均进行悬赏,或者仅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买家进行悬赏等等,下面介绍两种悬赏方式:

方式一

选取买方权重信息表中排在第一位的买方终端作为悬赏终端;根据买方终端反馈的取证结果可以判断出其对维权是否起到了关键作用,并可按照起作用的程度为不同的取证结果给出对应的权重值,权重值越高,说明取证结果越准确,反馈该取证结果的买方终端应当得到更多的悬赏;在本方式中,采取了对所有反馈有效取证结果的买方终端按照权重值进行排序的方式,对权重值最高的悬赏终端进行打赏,能够更加激励所有买方终端尽全力找出维权证据的行为。

将卖方终端维权获利金额的预设百分比发送给悬赏终端。在悬赏规则中可以约定,对于反馈取证结果使得最终卖方终端维权而获利的,可以将事先约定的一定比例的维权获利赏给悬赏终端,例如维权获利金额为100万元,约定比例是10%,则悬赏终端可以得到10万元的悬赏奖励。

方式二

选取买方权重信息表中排在前列的第一预设数量的买方终端作为悬赏终端;如果每次仅是对权重值排名第一位的买方终端进行奖励,可能会导致得不到奖励的买方积极性的降低,因此,在此方式中,将对预设一定数量的买方终端均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例如,选取权重信息表中前三名买方终端均进行奖赏。

将卖方终端维权获利金额的预设百分比按比例分配给所有悬赏终端。由于反馈取证结果的买方终端的权重值(对维权结果的影响力)不同,反馈时间也有先后,因此在对悬赏终端进行打赏时,也可按照其贡献的高低分配不同的奖赏金额,例如第一名获得维权获利金额的10%,第二名获得维权获利金额的5%,第三名获得维权获利金额的2%等。

S300:接收并验证买方终端发送的购买请求,若通过验证,则执行步骤S400:发送所述悬赏数字资产至买方终端;

在本步骤中,买方终端发送的购买请求应至少包括买方身份信息、想要购买的悬赏任务信息等,在接收到买方终端发送的购买请求后,验证是指首先需要对买方身份信息进行读取,判断该买方是否具备购买资格,例如是否是合法购买者,是否有恶意倾向等等;在判断购买者具备资格后,可以进行交易操作,买方向平台支付悬赏数字资产的价格(例如1元),如果规定不需要支付的,此时需要买方向按照平台指令进行一个确认操作,例如给一个买方签名,或者签署一项协议、保证书等。

当验证成功后,平台可将生成的多份悬赏数字资产中的一份发送给该买方终端;需要说明的是,发送给买方终端的悬赏数字资产相当于是表示买方具有调查取证权利的线上锚定数字资产,只有拥有悬赏数字资产的终端才具备反馈调查取证结果的权利,因此,在后续接收买方终端反馈时,也需要对其是否拥有悬赏数字资产中的内容进行判断来识别买方身份。因此,平台生成悬赏数字资产时需要采用区块链技术,一是保证悬赏数字资产的唯一性、不可篡改,二是使的线上悬赏数字资产与线下的商品(调查取证权利)之间具备同等效力。

进一步的,在一种可行性实施例中,发送所述悬赏数字资产至买方终端的同时,平台还将买方信息加入到买方信息表中;买方信息表中记载了买方的信息、购买时间等,还能体现出平台生成的所有悬赏数字资产是否售罄。

相对应的,接收买方终端对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对应的取证结果时,可先验证所述买方终端是否位于所述买方信息表中,若否,则拒绝买方的继续访问,并反馈验证失败信息至对应的买方终端。

进一步的,由于悬赏数字资产的份数由卖方自行设定,当预设份数已售罄时,如果还有买家想要参与调查取证,通常来说,系统将不予接收该请求,但是对于一些调查取证比较有经验的机构,或者已经掌握了一些实质性证据的买方,如果其未购买到悬赏数字资产,而其又不愿意公开其掌握的证据,很可能不利于卖方的最终维权结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方法可以包括下述步骤:

当所有悬赏数字资产均被发送至对应的买方终端后,若再次接收到买方终端发送的购买请求,则对买方终端进行身份验证;这其中进行验证的过程,可以是对买方资质的进一步核实,也可以是根据买方提供的有关证据信息进行判断是否通过验证。

若验证结果为通过,则生成一份完全相同的悬赏数字资产发送至购买请求对应的买方终端,此时悬赏数字资产的总份数加一。

S500:接收买方终端对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对应的取证结果;

在本申请中,一旦买方终端通过购买悬赏数字资产获得了取证权限后,其即可拥有调查取证的权利,随时可以向平台反馈取证结果,也就是说,步骤S300的发生时间可以是任意时间,但是,如果购买悬赏数字的买方在很长时间均未有任何反馈,或者出售悬赏数字资产的卖方已通过维权获利,不再需要继续取证时,在一种可行性实施例中,本方法可以在生成悬赏数字资产时为悬赏数字资产增加一项时限,即当执行步骤S500时,如果当前时刻过了预设时限,将不再进行接收取证结果;或者,当卖方向平台发送了停止继续取证的请求后,即不再接收取证结果。

S600:判断所述取证结果的有效性,并将所有取证结果有效的买方终端添加至买方权重信息表;

在本实施例中,取证结果的有效性是指用于证明侵权的证据是否为真实的,并且该项证据是否对维权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以及对维权结果起作用的具体程度。按照不同程度可将取证结果施加一个权重值,权重值越高表示对维权结果的作用越高,也可通过权重值对悬赏金额提供参考依据。

从建立的买方权重信息表中,包括所有取证结果有效的买方终端信息,以及买方反馈取证结果的信息等,还包括每个买方的权重值,此外,还可以根据反馈取证结果的时间先后以及权重值的高低对买方权重信息表进行排序。相应的,上述步骤S600可分解为:

为每个取证结果有效的买方终端添加权重值;

根据权重值以及发送取证结果的时间戳,对所有买方终端排序;其中,相同时间戳的买方终端,权重值高的排在买方权重信息表的前列;相同权重值的买方终端,时间戳在先的排在买方权重信息表的前列。这样,买方权重信息表中每新加入一条买方信息,则都需要跟已加入的买方信息之间进行比较,已决定该条信息放置于表中的位置,位于表中越前端位置的买方,越容易获得悬赏。

S700:卖方终端反馈维权获利金额;

S800:将卖方终端维权获利金额分配至买方权重信息表中满足悬赏规则的买方终端。

其中,悬赏规则已由前述说明中解释。在本步骤中,由于卖方终端维权获利可能为一次获利,也可能是多次获利,那么就可以在悬赏规则中规定是每次分别悬赏,还是统一悬赏;并且,由于在每次维权中,可能所用到的关键证据均不同,因此对于一份取证结果来说,其可能在依次维权中权重值较大,而在另一次维权中权重值较小,因此在两次维权中获得悬赏的比重也不同。

进一步的,在又一种实施例中,所述悬赏数字资产还包括标识码;步骤S600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取证结果中是否包含悬赏数字资产对应的标识码,若是,则继续验证取证结果的有效性;若否,则反馈验证失败信息至对应的买方终端。该步骤是进一步判断反馈取证结果的买方是否为购买悬赏数字资产的买方,如果不是,可能存在非法交易的情形,将不予继续执行后续交易过程,必须是拥有权利的买方才能反馈可信的取证结果。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包括根据卖方终端发送的悬赏任务请求,生成至少一份悬赏数字资产;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包括购买价格及悬赏规则;接收并验证买方终端发送的购买请求,若通过验证,则发送所述悬赏数字资产至买方终端;接收买方终端对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对应的取证结果;判断所述取证结果的有效性,并将所有取证结果有效的买方终端添加至买方权重信息表;将卖方终端维权获利金额分配至买方权重信息表中满足悬赏规则的买方终端。本申请通过卖方在位于区块链网络中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发布悬赏数字资产,提供给多个买方购买调查取证的权利,并根据不同买方反馈的取证结果施加权重值,再根据权重值以及预设的悬赏规则对指定的买方进行悬赏,极大降低了权利人为了维权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提高了维权效率。

本申请提供的方法在应用时可由图2进行说明,根据卖方发送的请求,首先生成多份悬赏数字资产(例如100份),这些悬赏数字资产分别由发送请求的多个买方获得,这些买方信息构成了买方信息表,此后,买方信息表中的一部分买方反馈了取证结果,这些取证结果分别被赋予一定的权重值,这些买方构成了买方权重信息表,并且,在买方权重信息表中,各个买方是按照权重值以及时间顺序排列;最终,位于买方权重信息表中前面的一个或多个买方成为了最终悬赏的对象。

对应于上述方法,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上述方法的系统,包括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以及与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连接的卖方终端及多个买方终端;

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被配置为:

根据卖方终端发送的悬赏任务请求,生成至少一份悬赏数字资产;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包括购买价格及悬赏规则;

接收并验证买方终端发送的购买请求,若通过验证,则发送所述悬赏数字资产至买方终端;

接收至少一个买方终端对所述悬赏数字资产对应的取证结果;

判断所述取证结果的有效性,并将所有取证结果有效的买方终端添加至买方权重信息表;

将卖方终端维权获利金额分配至买方权重信息表中满足悬赏规则的买方终端。

本实施例中的系统在运行中可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描述,在此不予赘述。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发明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发明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发明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发明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发明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本申请的权利要求指出。

相关技术
  •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悬赏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及系统
  • 基于区块链系统的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及区块链系统
技术分类

0612011321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