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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及其相关装置

文献发布时间:2024-04-18 19:58:26


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及其相关装置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车辆监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及其相关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城市道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街道和道沿上的盲道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整治屡禁不止,现有的违章管控方法都存在管控不及时或者抓拍盲区等问题,无法及时有效的对违法车辆进行管控。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及其相关装置,以解决对违法管控不及时或者存在抓拍盲区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申请提出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数据发送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第一收发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第二收发模块;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接收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由所述第二收发模块发送,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作为本实施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车辆定位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车辆熄火时的停车定位和所述车辆启动时的停车定位。

第二方面,本申请提出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数据接收装置,包括:第二收发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由第一收发模块发送;处理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获取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以及,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所述第二收发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第一收发模块。

作为本实施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若所述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一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停,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警示信息;以及,若所述车辆熄火时和车辆启动时位于同一禁停地点,且所述车辆启动时间和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二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以及,基于当前第一目标数据和历史第一目标数据,计算所述车辆的速度;若所述车辆超速,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第三方面,本申请提出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应用于数据发送装置,所述方法包括:获取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将所述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接收装置;接收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由所述数据接收装置发送,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作为本实施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车辆定位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车辆熄火时的停车定位和所述车辆启动时的停车定位。

第四方面,本申请提出另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应用于数据接收装置,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由数据发送装置发送;基于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获取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将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发送装置。

作为本实施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若所述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一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警示信息;若所述车辆熄火时和车辆启动时位于同一禁停地点,且所述车辆启动时间和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二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基于当前第一目标数据和历史第一目标数据,计算所述车辆的速度;若所述车辆超速,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第五方面,本申请提出一种车辆违法识别系统,包括:数据发送装置,用于获取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以及,将所述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接收装置,以及,接收第二目标数据;数据接收装置,用于接收第一目标数据,以及,基于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获取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以及,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以及,将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发送装置。

作为本实施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车辆定位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车辆熄火时的停车定位和所述车辆启动时的停车定位。

作为本实施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数据接收装置,还用于若所述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一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停,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警示信息;若所述车辆熄火时和车辆启动时位于同一禁停地点,且所述车辆启动时间和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二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第六方面,本申请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码集或指令集由处理器加载并处理以实现第三方面或者第四方面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违法识别方法。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

基于对车辆进行定位的方式,来判定车辆是否进行了违停。相对于现有的违停管控方法,该方法能够及时的对车辆驾驶者的违停行为进行管控,并且不存在抓拍盲区,能够有效的治理城市道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街道和道沿上的盲道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申请的实施例所提出的数据发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的实施例所提出的数据接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的实施例所提出的车辆违法识别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实施例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例如:第一目标数据和第二目标数据分别表示为不同的数据,其他类似),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集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内容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模块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模块,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模块,本申请实施例中所出现的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划分,实际应用中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模块可以结合成或集成在另一个系统中,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外,所显示的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模块之间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他类似的形式,本申请实施例中均不作限定。并且,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或子模块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物理上的分离,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物理模块,或者可以分布到多个电路模块中,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模块来实现本申请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如图1所示,本申请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S310:数据发送装置100获取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

具体的,车辆信息是指,与车辆有关的信息,例如:车辆的号牌、车辆的商标、车辆的颜色或者车辆的发动机编号等;车主信息是指,拥有该车辆的自然人或组织的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手机号码或者电话号码;车辆定位信息是指,车辆所在的位置信息,例如:车辆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

需要清楚的是,数据发送装置100一般安装在车辆上,可以将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等固定信息预先设置在数据发送装置100当中,并且数据发送装置100还需要具有定位功能。

需要清楚的是,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为了使得第一目标数据在数据传输过程中,不会被泄密,可以对第一目标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使含有相关隐私信息的第一目标数据不会被盗用泄密。

步骤S320:数据发送装置100将所述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接收装置200;

具体的,可以采用任意种方式,将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接收装置200,例如:可以采用红外技术、移动热点技术或者紫蜂技术,其不作为数据传输的限制。

步骤S330:数据接收装置200接收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由数据发送装置100发送。

步骤S340:数据接收装置200基于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获取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

当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进行了加密后,可以对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进行解密后获取其中的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等。

需要清楚的是,在本申请中,车辆定位信息可以是任意时刻的定位信息,例如:可以是,在车辆熄火后,每隔1小时,发送一次定位信息,或者是其他任意条件下的定位信息。

为了数据接收装置200接收到的数据量以及对数据的处理量,在本申请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车辆定位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车辆熄火时的停车定位和所述车辆启动时的停车定位。

步骤S350:数据接收装置200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具体的,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警示信息可以是任意信息,例如:此处不能停车或者停车时间过长;而处罚信息也可以是任意信息,例如:违法的罚款信息或者与违法有关的其他处罚信息。

需要清楚的是,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可以提前设置在所述数据接收装置200中,当达到一定的预设条件后进行自动发送,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人工确定车辆是否违法后,再基于人工确定结果自动发送或者手动发送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在本申请的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步骤S350中所述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包括:

若所述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一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停,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警示信息。

需要清楚的是,当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熄火,则大概率说明车辆驾驶者想要在禁停区域内部进行停车,因此,可以利用此点,来初步判定车辆驾驶者是否具有违章停车的行为。具体的,当熄火超过第一阈值,则可以初步判定车辆驾驶者进行了违章停车,例如:第一阈值可以为5分钟、10分钟或者15分钟,则可以向数据发送装置100发送具有警示信息的第二目标数据,以提醒车辆驾驶者挪车。

在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当车辆在禁停区域内熄火时,可以通过数据接收装置200立即向数据发送装置100发送具有警示信息的第二目标数据,以提醒车辆驾驶者挪车。

在本申请的另一些实施例中,虽然车辆未进行熄火,但是车辆在禁停区域中长时间停留,并且停留时间超过第三阈值时,则也可以通过数据接收装置200立即向数据发送装置100发送具有警示信息的第二目标数据,以提醒车辆驾驶者挪车。具体的,第三阈值可以为5分钟、10分钟或者15分钟,对此不做任何限制。

需要清楚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发动机故障或者车胎爆炸,导致发动机熄火,则此时不能够判定车辆驾驶者是否进行了违停。而在此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呼叫拖车,将车辆移动至维修区域进行维修,而利用拖车将车辆拖走后,其再次启动车辆的发动机时,其与汽车熄火的地点一定不同。因此,为了进一步的确定,车辆驾驶者是否进行了违章停车,在本申请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若所述车辆熄火时和车辆启动时位于同一禁停地点,且所述车辆启动时间和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二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在本申请中第二阈值可以是任意值,例如:1小时、2小时或者3小时。

步骤S360:数据接收装置200将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发送装置100。

具体的,可以采用任意种方式,将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接收装置200,例如:可以采用红外技术、移动热点技术或者紫蜂技术,其不作为数据传输的限制。

步骤S370:所述数据接收装置200接收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由所述数据接收装置100发送,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具体的,车辆驾驶者在收到第二目标数据,可以通过第二目标数据种的相关信息进行相关操作,例如:挪车、缴纳罚款或者进行申诉等。

上述的车辆违法识别方法基于对车辆进行定位的方式,来判定车辆是否进行了违停。相对于现有的违停管控方法,该方法能够及时的对车辆驾驶者的违停行为进行管控,并且不存在抓拍盲区,能够有效的治理城市道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街道和道沿上的盲道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需要清楚的是,基于本申请的车辆违法识别方法不但能够识别违停行为,同时还能够识别车辆的超速行为。具体的,可以基于当前第一目标数据和历史第一目标数据,计算所述车辆的速度;若所述车辆超速,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当前第一目标数据是指当前时间所接收到的第一目标数据,而历史第一目标数据是指位于当前第一目标数据之前所接收到的第一目标数据,根据接收到两个第一目标数据时车辆所处于的位置能够计算出车辆行进的距离,根据接收到两个第一目标数据的时间差可以接收到车辆行进的时间,根据车辆行进的距离和时间能够计算出车辆的速度,以此可以精准的判断车辆是否超速。

介绍完本申请的车辆违法识别方法,下面对本申请的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数据发送装置进行介绍,如图2所示,该数据发送装置100,包括:

获取模块110,用于获取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

第一收发模块120,用于将所述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第二收发模块;

所述获取模块110还用于,接收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由所述第二收发模块发送,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所述车辆定位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车辆熄火时的停车定位和所述车辆启动时的停车定位。

上述的车辆违法识别数据发送装置基于对车辆进行定位的方式,来判定车辆是否进行了违停。相对于现有的违停管控方法,该方法能够及时的对车辆驾驶者的违停行为进行管控,并且不存在抓拍盲区,能够有效的治理城市道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街道和道沿上的盲道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介绍完本申请的车辆违法识别数据发送装置,下面对本申请的一种车辆违法识别数据接收装置进行介绍,如图3所示,该数据接收装置200,包括:

第二收发模块210,用于接收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由第一收发模块发送;

处理模块220,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获取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

以及,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所述第二收发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第一收发模块。

所述处理模块220还用于,

若所述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一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停,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警示信息;

以及,若所述车辆熄火时和车辆启动时位于同一禁停地点,且所述车辆启动时间和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二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以及,基于当前第一目标数据和历史第一目标数据,计算所述车辆的速度;若所述车辆超速,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上述的车辆违法识别数据接收装置基于对车辆进行定位的方式,来判定车辆是否进行了违停。相对于现有的违停管控方法,该方法能够及时的对车辆驾驶者的违停行为进行管控,并且不存在抓拍盲区,能够有效的治理城市道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街道和道沿上的盲道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介绍完本申请的车辆违法识别数据接收装置,下面对本申请的一种车辆违法识别系统进行介绍,如图4所示,该车辆违法识别系统400,包括:

数据发送装置100,用于获取第一目标数据,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

以及,将所述第一目标数据发送至数据接收装置,

以及,接收第二目标数据;

数据接收装置200,用于接收第一目标数据,

以及,基于所述第一目标数据,获取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

以及,基于所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和车辆定位信息,生成第二目标数据,所述第二目标数据至少包括:警示信息或者处罚信息,

以及,将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发送至第一收发模块。

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车辆定位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车辆熄火时的停车定位和所述车辆启动时的停车定位。

在本申请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数据接收装置200,还用于若所述车辆位于禁停区域,且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一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停,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警示信息;若所述车辆熄火时和车辆启动时位于同一禁停地点,且所述车辆启动时间和所述车辆熄火时间超过第二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违法,生成的所述第二目标数据包括:处罚信息。

需要清楚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数据发送装置100和数据接收装置200可以是任何装置,其中,数据发送装置100和数据接收装置200是相互之间能够进行数据传输的任意装置均可,同时数据发送装置100需要有定位功能。

为了节省改造费用,在本申请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可以借助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实现该系统。ETC是指高速公路或桥梁自动收费。一般的,ETC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设备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进行的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或者桥梁收费站无需停车而能交纳高速公路或桥梁费用的目的。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车载电子标签设备即为数据发送装置100,而微波天线即为数据接收装置200。需要清楚的是,可以选择具有定位功能的车载电子标签设备作为数据发送装置100,但是大部分的车载电子标签设备均不具有定位功能,因此,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对车载电子标签设备进行改造,以使车载电子标签设备具有定位功能。

具体的,在车载电子标签设备内设计嵌入物联网SIM卡(不可拆卸),采用出厂标准设置的模式予以推广。车主在申请车载电子标签设备时嵌入的物联网SIM卡实名激活,预先向物联网SIM卡中录入车辆信息、车主人脸信息、车主指纹信息和车主手机信息实名认证信息等。

可以在各个主干道的违停区域上设置微波天线,当车辆进入违停区域被微波天线监测到后,可以采用各种方式来判定,车辆是否违停。

需要清楚的是,由本申请的实施例可知,还可以基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物联网SIM卡,对车辆在城市道路或者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将车辆行驶的实时轨迹定位(东经、北纬)文本信息上传给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核验任意两次文本信息判断车辆行驶速度,系统自动记录并录入该车超速行驶具体路段、行驶方向、超速时速等证明证据信息。

容易理解的是,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可以采用实时的向公安交管部门上传文本信息,也可以采用间隔式向公安交管部门上传文本信息。

需要清楚的是,在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若车辆在城市道路或者高速公路超速行驶时,可以通过设置语音模块实时播放提醒语音,提醒驾驶员降低车速。

上述的车辆违法识别系统基于对车辆进行定位的方式,来判定车辆是否进行了违停。相对于现有的违停管控方法,该方法能够及时的对车辆驾驶者的违停行为进行管控,并且不存在抓拍盲区,能够有效的治理城市道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街道和道沿上的盲道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介绍完本申请的车辆违法识别系统,下面对本申请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进行介绍,具体的,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码集或指令集由处理器加载并处理以实现上述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违法识别方法。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设备,装置和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设备,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模块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模块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模块,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模块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实施例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其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实现。

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指令。在计算机上加载和执行所述计算机计算机程序时,全部或部分地产生按照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流程或功能。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或者从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向另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传输,例如,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从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通过有线(例如同轴电缆、光纤、数字用户线(DSL))或无线(例如红外、无线、微波等)方式向另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能够存储的任何可用介质或者是包含一个或多个可用介质集成的服务器、数据中心等数据存储设备。所述可用介质可以是磁性介质,(例如,软盘、硬盘、磁带)、光介质(例如,DVD)、或者半导体介质(例如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isk(SSD))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申请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申请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申请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相关技术
  • 一种车辆颜色识别方法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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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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