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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0:19:37


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税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

背景技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在规定提出后仍然有企业利用现有税收征管手段的不足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尤其是在税收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类逃避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情况。

现有技术中的成品油消费税监控方法中,通过成品油消费税数据监控系统,按照不同风险类型筛选纳税人,能够比较快速的定位存在问题的纳税人,针对不同疑点类型创建不同的数据模型数据仓库技术(Extract-Transform-Load,ETL),将存在该疑点的逃避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筛选出来,但是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确定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风险企业的方法,因此如何确定风险企业就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确定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风险企业的问题。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根据所述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所述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第二销售金额;

若所述第二销售数量小于所述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所述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判断所述和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价格;

若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机动车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所述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若所述差值大于0,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相应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风险企业确定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模块,用于针对所述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所述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第二销售金额;若所述第二销售数量小于所述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若所述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所述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判断所述和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价格;若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机动车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所述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若所述差值大于0,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相应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风险企业确定方法中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骤。

相应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风险企业确定方法中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由于该方法中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针对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则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未进行税种认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要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的过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完整的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过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风险企业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为了确定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风险企业,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

实施例1: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的过程示意图,该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S101: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风险企业确定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等智能终端设备;也可以是本地服务器、云端服务器等设备,具体的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为了确定出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风险企业,电子设备获取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其中该纳税信息是指与企业纳税相关的信息,包括纳税人信息、以及税种认定信息等信息,该纳税人信息包括登记纳税人信息、登记纳税人信息扩展、登记纳税人资格等信息,其中该登记纳税人信息是指纳税企业或纳税个人的基础信息,包括名称、税号等;该登记纳税人信息扩展是指纳税企业或纳税个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地址、联系方式等;该登记纳税人资格是指纳税企业或纳税个人的纳税资格状态信息,包括注销、正常等。

其中该税种认定信息是指纳税人或纳税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时所申报的企业标识信息、行业、经营范围和应税行为等信息;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是指汽车销售企业向购买企业或个人销售机动车后开具的发票信息,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包括机动车标识信息、以及机动车销售金额等信息。

电子设备是按照设定时间周期进行风险企业得确定,因此该电子设备在进行风险企业确定时,针对当前设定时间周期,获取该当前设定时间周期内生成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其中该设定时间周期可以是一个月、可以是一个季度、还可以是一年,较佳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该设定时间周期为一个月。

具体的,该电子设备可以是从税务局系统的金税三期库中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并从电子底账中获取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S102:针对所述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电子设备针对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对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进行识别,确定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的企业标识信息。其中该企业标识信息可以是企业名称、企业税号、或者是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可以唯一标识该企业的标识信息。

其中在确定企业是否为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企业时,由于国家规定中的超豪华机动车的定义为销售价格为130万元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其中该销售价格中不含税金,因此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可以是机动车不含税价格为设定价格范围内的销售发票信息,其中该设定价格范围可以是大于130万元,由于存在企业通过一些方式压低销售价格以逃避消费税,因此该设定价格范围还可以是大于100万元的价格范围。

电子设备获取到的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有经过税种认定的企业的企业标识信息,为了确定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是否经过税种认定,该电子设备判断获取到的税种认定信息中是否存在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确定获取到的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时,则确定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该风险企业为税种认定风险企业。

由于本发明实施例中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针对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获取到的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则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未进行税种认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实施例2:

为了确定风险企业,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根据所述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所述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第二销售金额;

若所述第二销售数量小于所述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电子设备在确定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企业标识信息时,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经过税种认定的企业,但是该企业标识信息仍可能会通过减少申报消费税的方式来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因此该电子设备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并从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筛选出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其中该不含税价格即为该机动车的销售价格中不包含税金,由于国家规定中的超豪华机动车的定义为销售价格为130万元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其中该销售价格中不含税金,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该第一价格为预先设置的130万元。

该电子设备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其中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是指: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中应税消费品的名称为超豪华机动车的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为了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是否少申报消费税,根据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销售机动车的数量,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由于每个机动车的销售金额不一定相同,该电子设备根据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销售机动车的金额,确定已销售机动车总的第一销售金额。

根据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出申报过消费税的机动车的总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总的第二销售金额;若申报过消费税的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小于实际销售的第一数量时,则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存在较大可能性少申报了某些已销售的机动车的消费税;若申报过消费税的机动车的第二销售金额小于实际销售的第一金额时,也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较大可能性少申报了某些已销售的机动车的消费税;若申报过消费税的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不小于实际销售的第一数量时,则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完全申报了已销售的机动车的消费税;若申报过消费税的机动车的第二销售金额不小于实际销售的机动车的第一销售金额时,也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完全申报了已销售的机动车的消费税。

将第二销售数量与第一销售数量进行比较,将第二销售金额与第一销售金额进行比较,若确定第二销售数量小于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说明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少申报了某些已销售机动车的消费税,因此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其中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风险企业为申报异常风险企业。

为了更准确地确定风险企业,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为了更准确的确定出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是否为风险企业,针对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还可以确定出企业实际销售的机动车的总的第一销售金额,将该第一销售金额确定为该设定时间周期内的总逃税金额,若确定该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时,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其中,该第一预设金额为预先设置的,若希望提高确定风险企业的准确性,则可以将该第一预设金额设置地较大一些,若希望减少遗漏风险企业的可能性,则可以将该第一预设金额设置地较小一些。

实施例3:

为了确定风险企业,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所述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判断所述和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价格;

若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该电子设备在确定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时,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经过税种认定的企业,但是企业仍可能会通过将机动车的实际销售价格拆分为购车价格和装饰价格,分别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方式来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因此在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设定时间周期内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后,还可以从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筛选出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其中该第二价格是预先设置,该第二价格可以是小于该第一价格的任意一个价格,较佳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该第二价格为100万元。

为了确定出机动车的实际销售价格,该电子设备还可以确定出机动车的购车价格,该电子设备针对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将该第三销售金额确定为机动车的购车价格,为了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的装饰价格,该电子设备还可以确定出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的购销双方信息。

根据购销双方信息,在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确定出包括该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该电子设备确定出包括该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普通发票中的第五销售金额,根据该第四销售金额以及该第五销售金额确定出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的装饰价格。

确定出的该第三销售金额与该第四销售金额以及该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将该和值确定为该机动车的实际销售价格;根据该实际销售价格判断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是否为超豪华机动车,若确定该和值大于第一价格时,则确定该机动车为超豪华机动车;若该和值不大于第一价格时,则确定该机动车不是超豪华机动车。

因此该电子设备在确定该和值大于该第一价格时,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为超豪华机动车,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通过将机动车的实际销售价格拆分为购车价格和装饰价格的方式来逃避消费税,因此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该风险企业为分别开票风险企业。

为了更准确地确定风险企业,电子设备在确定该和值大于该第一价格时,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为了更准确的确定出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是否为风险企业,针对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若存在一次该企业销售的机动车的实际销售价格大于第一价格就确定该企业为风险企业,该确定分别开票风险企业的方法准确性较低。

电子设备还可以在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该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即为实际销售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机动车的销售发票信息。

根据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包括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将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确定为总逃税金额,若确定该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时,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其中,该第二预设金额为预先设置的,若希望提高风险企业确定准确性,则可以将该第二预设金额设置地较大一些,若希望减少遗漏风险企业的可能性,则可以将该第二预设金额设置地较小一些。

实施例4:

为了确定风险企业,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机动车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所述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若所述差值大于0,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该电子设备在确定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时,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经过税种认定的企业,但是该企业标识信息仍可能会通过压低机动车销售价格的方式来逃避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因此该电子设备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设定时间周期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并从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筛选出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其中该第二价格是预先设置,该第二价格可以是小于该第一价格的任意一个价格,较佳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该第二价格为100万元。

为了确定出机动车的销售价格是否过低,该电子设备针对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根据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该电子设备还可以出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的车辆标识信息。

其中该机动车的车辆标识信息为唯一标识该机动车的信息,该车辆标识信息可以是该机动车的出厂编号、也可以是还机动车的车架号等唯一标识该车辆的信息。具体的,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根据车辆标识信息,在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确定出包括该车辆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并根据该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该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该完税价格即表示该机动车的正常销售价格。

确定该完税价格与该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根据该差值判断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的销售价格是否被压低,若确定该差值大于0时,则确定该机动车的销售价格被压低,该机动车为超豪华机动车;若该差值等于0时,则确定该机动车的销售价格未被压低,该机动车不是超豪华机动车。

确定该差值大于0时,可以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为超豪华机动车,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通过将机动车销售价格压低的方式来逃避消费税,因此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该风险企业为车价过低风险企业。

为了更准确地确定风险企业,该电子设备确定差值大于0时,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为了更准确的确定出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是否为风险企业,针对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若存在一次该企业销售的机动车的销售价格被压低就确定该企业为风险企业,该确定车价过低风险企业的方法准确性较低。

电子设备还可以在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该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即为销售价格被压低的机动车的销售发票信息。

根据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包括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将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确定为总逃税金额,若确定该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时,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其中,该第三预设金额为预先设置的,若希望提高风险企业确定准确性,则可以将该第三预设金额设置地较大一些,若希望减少遗漏风险企业的可能性,则可以将该第三预设金额设置地较小一些。

实施例5: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完整的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过程示意图,该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S201:获取保存在分布式数据库(HIVE)中的一个月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其中该HIVE中的纳税信息是预先采用开源工具(sqoop)从金税三期库的关系型数据库(oracle)中获取并保存在该HIVE中的,该HIVE中的发票信息也是预先采用sqoop从电子底账中获取并保存在该HIVE中的。

S202:针对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判断该税种认定信息中是否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若否,则进入S203,若是,则依次进入S204、S207、S212,任一个步骤检测出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存在风险,均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S203:若该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税种认定风险企业。

S204:若该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130万元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S205:根据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总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总的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总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总的第二销售金额;

S206:若确定第二销售数量小于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之后,确定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时,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S207:若该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100万元且不大于130万元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S208:针对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该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

S209:若该和值大于130万元,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S210: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S211:若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S212:若该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该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100万元且不大于130万元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S213:针对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车架号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该车架号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该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

S214:若该差值大于0,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S215: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S216:若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实施例6:

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风险企业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301,用于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模块302,用于针对所述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所述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第二销售金额;若所述第二销售数量小于所述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若所述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所述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判断所述和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价格;若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机动车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所述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若所述差值大于0,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实施例7: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发明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401、通信接口402、存储器403和通信总线404,其中,处理器401,通信接口402,存储器403通过通信总线404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所述存储器403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程序被所述处理器401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401执行如下步骤:

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器401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根据所述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所述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第二销售金额;

若所述第二销售数量小于所述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器401还用于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器401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所述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判断所述和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价格;

若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器401还用于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器401还用于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机动车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所述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若所述差值大于0,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器401还用于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上述电子设备提到的通信总线可以是外设部件互连标准(Peripheral ComponentInterconnect,PCI)总线或扩展工业标准结构(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Architecture,EISA)总线等。该通信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

通信接口402用于上述电子设备与其他设备之间的通信。

存储器可以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也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NVM),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可选地,存储器还可以是至少一个位于远离前述处理器的存储装置。

上述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网络处理器(Network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指令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DSP)、专用集成电路、现场可编程门陈列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

实施例8:

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如下步骤:

获取设定时间周期内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税种认定信息以及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识别该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企业标识信息,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不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则确定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以及对应的纳税信息中的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

根据所述每个第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一销售数量以及第一销售金额,根据所述每个超豪华机动车消费税纳税申报信息,确定机动车的第二销售数量以及第二销售金额;

若所述第二销售数量小于所述第一销售数量、且第二销售金额小于第一销售金额,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销售金额大于第一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购销双方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购销双方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第三销售金额与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第四销售金额以及所述普通发票中第五销售金额的和值,判断所述和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价格;

若是,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二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进一步地,若所述税种认定信息中存在所述企业标识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每个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不含税价格大于第二价格且不大于第一价格的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针对所述每个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机动车标识信息,获取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对应的纳税信息中包括所述机动车标识信息的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确定所述机动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中的完税价格与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第三销售金额的差值,若所述差值大于0,则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该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确定为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

确定每个目标第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中的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

若所述每个目标第三销售金额的和值大于第三预设金额,则进行后续确定该企业标识信息标识的企业为风险企业的步骤。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相关技术
  • 一种风险企业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
  • 一种风险企业的识别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技术分类

0612011250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