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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及电子设备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2:19:35


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及电子设备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视频处理技术领域,且更为具体地,涉及一种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常见的视频广告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播放的视频四周,例如,视频左右侧的贴片广告,这种视频广告形式单调枯燥,且缺乏对用户的吸引力。另一种是在视频的前、中、后部插入的硬广告,这种视频广告形式会暂停原视频播放,对用户观影打扰大、体验不佳。

与此相比,软植入广告通过将视频内显示的某些对象替换为广告对象,从而不会脱离开视频的内容单独显示广告对象,这可以让广告也能给用户较好的体验。但是,软植入广告虽然降低了对用户观看视频的打扰,但是其本身不太容易受到用户关注,从而降低了对用户的吸引度。

因此,期望提供改进的视频处理方案。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了本申请。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其能够通过对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来生成包含与源视频的场景相一致的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从而通过三维动态对象提升了对用户的吸引度,同时又不会影响用户的观看体验。

根据本申请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处理方法,包括:获取源视频;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以及,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包括: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三维重建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和/或,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光照估计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光影条件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基于所述视频信息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生成特效视频包括:基于所述空间结构信息和/或光影条件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和/或光影条件。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包括: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图像分割以获得用于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的掩码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基于所述视频信息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生成特效视频包括:基于所述掩码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具有基于所述遮挡交互关系的透明度。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包括: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相机标定以获得用于拍摄所述场景的相机的运动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基于所述视频信息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生成特效视频包括:基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运动对应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在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之后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特效视频与所述源视频同步播放。

根据本申请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处理装置,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源视频;解析单元,用于通过对所述获取单元所获取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以及,生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解析单元所获得的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

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中,所述解析单元用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三维重建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和/或,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光照估计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光影条件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中,所述生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空间结构信息和/或光影条件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和/或光影条件。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所述解析单元用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图像分割以获得用于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的掩码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所述生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掩码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具有基于所述遮挡交互关系的透明度。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所述解析单元用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相机标定以获得用于拍摄所述场景的相机的运动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所述生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运动对应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

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中,进一步包括:播放单元,用于在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之后,将所述特效视频与所述源视频同步播放。

根据本申请的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所述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如上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

根据本申请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如上所述的视频处理方法。

本申请提供的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通过对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来生成包含与源视频的场景相一致的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从而通过三维动态对象提升了对用户的吸引度,同时又不会影响用户的观看体验。

附图说明

通过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进行更详细的描述,本申请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更加明显。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申请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限制。在附图中,相同的参考标号通常代表相同部件或步骤。

图1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的应用示例的流程图。

图3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装置的框图。

图4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详细地描述根据本申请的示例实施例。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本申请的全部实施例,应理解,本申请不受这里描述的示例实施例的限制。

目前,最为普遍的软植入广告是在视频拍摄时就在拍摄场地摆设相应广告物件,但是这种方式的后续灵活度不佳,因此二次植入的广告形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

二次植入的广告形式通常为两种:第一种是检测视频中的可植入广告区域,并将新植入广告以物体的形式按照相同的位置、尺寸、形态同步叠加于该区域;第二种是检测视频中可以扩展广告展位的区域(例如空白的楼顶等),构造新广告展位(例如广告牌等),将新广告展位连同相应广告叠加于视频上。

但是,以上两种方案的广告植入区域通常为视频的非主体区域,不易引起观看视频的用户的注意力。

另外,由于以上方案中植入的广告主体,无论是物体或者图像都是以静态的形式,不易于引起观看视频的用户的注意,另外,静态的广告主体无法与视频内的其它主体产生有效交互,进一步降低了植入广告的广告效应。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的基本构思是从在视频中植入三维动态对象,并且通过解析源视频的场景使得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与源视频的场景保持一致,从而通过三维动态对象及其与源视频的场景的有效交互提升对用户的吸引度。

具体地,本申请提供的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首先获取源视频,然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最后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

因此,本申请提供的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在源视频中植入动态的三维对象,并且使得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源视频的原场景的画面,这样,三维动态对象本身相对于静态对象更容易引起观看源视频的用户的关注。

另外,相比于静态对象,三维动态对象还可以与源视频的场景产生有效交互,例如,与源视频中存在的其它主体有效地交互,从而进一步提升对用户的吸引度。

并且,由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相关的视频信息,可以使得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源视频的原场景的画面,从而不会影响用户观看源视频的体验。

而且,通过使得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源视频的原场景的画面,可以扩展源视频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场景,而不仅限于适于植入静态对象的静止位置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申请提供的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中,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可以是用于广告目的植入所述源视频的任意植入对象,而不仅限于软植入物,也可以是视频中的特定场景下的其它植入对象,例如植入的画面、植入的字符等。通过将品牌广告投放于该三维动态对象上,可以唤起观影用户对于广告的关注,并且,相对于静态广告形式更加新颖有趣。

另外,在本申请提供的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和电子设备中,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也不仅限于用于广告目的植入所述源视频的对象,也可以是源视频内希望用户注意到的其它对象,例如,可以是源视频内希望用户注意到的特定标识等。或者,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也可以是所述源视频的场景内与场景的内容有关的对象,例如人物或者物品等。

在介绍了本申请的基本原理之后,下面将参考附图来具体介绍本申请的各种非限制性实施例。

图1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如图1所示,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10,获取源视频。所述源视频可以是用户观看的任意视频,比如电影、电视剧、视频片段等。

S120,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所述视频信息指的是通过使得植入所述源视频内的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所述源视频内植入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场景的画面的视频信息。

根据所述场景的不同,所述视频信息可能包含不同类型的信息,比如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光影条件信息以及拍摄所述场景的相机的运动信息等。

S130,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也就是,在步骤S120获得所述视频信息之后,基于所述视频信息对三维动态对象进行显示效果方面的处理,以使得当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时,所述特效视频内呈现的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可以与所述源视频的场景保持一致,从而不至于影响用户对于源视频的观看。

下面,将进一步详细说明各种不同类型的视频信息以及基于所述视频信息对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处理。

由于所述源视频内的场景可能存在各种三维空间结构,例如街道、墙壁等,而植入所述场景的三维动态对象需要符合其所处的场景的空间结构,例如,人物需要沿着街道行走,需要避开墙壁等。因此,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三维重建,可以获得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或者,也可以通过手工构建所述场景的三维草模,来获得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

这样,基于所获得的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需要对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进行处理,以使其符合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

另外,所述源视频内的场景还可能存在各种光影效果,例如,在有光源的情况下,所述源视频内的各种主体都具有光影效果,例如朝向光源的一侧具有光照效果,而背离光源的一侧具有阴影效果。因此,当将三维动态对象植入所述场景中时,需要与所述场景的光影条件保持一致。

具体地,可以通过光照估计来获得场景的环境高动态范围图像,其相比普通图像具有更多的环境图像细节,从而可以体现出所述场景的准确的光影条件。然后,通过对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进行处理,可以使其符合所述光影条件。

也就是,在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中,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包括: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三维重建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和/或,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光照估计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光影条件信息。

并且,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基于所述视频信息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生成特效视频包括:基于所述空间结构信息和/或光影条件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和/或光影条件。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视频信息进一步包括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因为视频画面内本身就存在很多的相互遮挡的关系,例如在墙面前摆放的桌子,那么桌子会对墙面具有遮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植入三维动态对象,那么无论对桌子还是墙面,都会生成新的遮挡关系。例如,如果新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在桌子后面,那么桌子会对所述三维动态对象构成遮挡,同时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也会对墙面构成遮挡。

针对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使用掩码信息来表示这种遮挡交互关系。例如,对于如上所述的三维动态对象与桌子和墙面的遮挡交互关系,可以以蓝色掩码表示桌子,而以红色掩码表示墙面。那么,当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运动到所述蓝色掩码的区域的范围内,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将要被桌子遮挡,则可以将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位于所述蓝色区域内的像素处理为透明的,从而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被桌子遮挡。

也就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是与所述源视频叠加进行播放,因此,为了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被所述源视频内的其它主体遮挡,可以将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被其它主体遮挡的部分处理为透明的。这样,当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与所述源视频叠加进行播放时,观众将感觉到所述三维动态对象被其它主体遮挡。

因此,通过用于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的掩码信息,可以处理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透明度,以通过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基于所述遮挡交互关系的透明度来向观众呈现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的效果。

因此,在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中,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包括: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图像分割以获得用于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的掩码信息。

并且,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基于所述视频信息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生成特效视频包括:基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具有基于所述遮挡交互关系的透明度。

在源视频中,很可能存在场景本身的视角移动的情况,也就是,拍摄场景的相机本身处于运动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当植入三维动态对象时,如果不考虑相机的运动状态,则三维动态对象会存在失真。例如,如果在某个场景下,拍摄场景的相机处于向右运动的状态,那么场景本身将存在相对的向左运动。相应地,当将三维动态对象植入所述场景中时,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也应该具有相应的向左运动状态。

另外,拍摄场景的相机的相对位置也会影响场景的拍摄角度,从而影响场景整体的朝向,因此同样需要确定相机的相对位置,以确定植入所述场景的三维动态对象的朝向。

所以,为了获得相机的运动信息,即相机的位置和运动轨迹,可以对所述场景进行相机标定,来从场景本身逆推出相机的位置和运动轨迹,然后再基于相机的位置和运动轨迹来处理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运动符合相机的运动。

因此,在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中,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包括: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相机标定以获得用于拍摄所述场景的相机的运动信息。

并且,在上述视频处理方法中,基于所述视频信息从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生成特效视频包括:基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运动对应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

此外,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根据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特点,除了以上所述的空间结构信息、光影条件信息、遮挡交互关系信息和相机运动信息之外,还可能需要通过对场景的解析获取其它视频信息。例如,当场景中存在反光物体(比如镜子)时,所述三维运动对象对于反光物体会生成镜面成像。因此,需要对所述场景进行平面纹理检测处理,以获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镜像质感,使得特效视频中的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具有符合反光物体的镜像平面纹理特征。

这样,通过如上所述的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就获得了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然后,将所述特效视频与所述源视频同步播放,就可以使得用户在观看源视频时,看到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

也就是,在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中,在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之后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特效视频与所述源视频同步播放。

综上所述,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通过植入源视频中的三维动态对象,相比于静态的三维对象更易于引起用户的注意,并且能够与源视频内的其它主体产生有效交互,提高了用户关注度。

另外,通过解析源视频的场景的空间结构、光影条件等视频,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贴合源视频的场景,不会产生违和感,从而不影响用户的观看体验。

并且,由于植入的三维动态对象可以动态地融合到源视频的场景中,拓展了源视频中的植入空间,例如,不仅限于能够植入静态物体或者图像的空白静态区域,而是可以包括与其它主体产生交互的动态区域。

因而,当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应用于植入广告时,不仅扩展了广告占位,而且能够实现更具有吸引力的动态三维广告,增强了广告的曝光力。

图2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的应用示例的流程图。

如图2所示,在该应用示例中,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用于在视频内植入广告。

首先,在步骤S210,获取待植入的视频片段。然后,在步骤S220,解析视频场景,这又包括:S221,利用分割算法生成遮挡关系的掩码视频;S222,利用三维重建算法或者手工构建视频场景的三维草模;和S223,利用光照估计算法感知光影/纹理,以生成环境HDR图。

接下来,在步骤S230,利用相机标定算法逆推相机位置和运动轨迹。然后,在步骤S240,叠加3D模型,包括:S241,根据步骤S222中的3D结构数据进行空间结构的贴合处理;和S242,根据步骤S223中的光影/纹理数据进行光影/环境的贴合处理。

在步骤S250,播放模型动画,并同时播放原视频,进行同步录制。然后,在步骤S260,生成特效素材,包括S261,根据步骤S221中的掩码视频处理遮挡关系,生成植入后的特效素材文件。最后,在步骤S270,投放广告。

这样,在该应用示例中,由于采用了带动画的3D模型,趣味性强,也更易引起用户注意。并且,通过利用算法解析视频空间结构、光影条件等信息,使得植入模型贴合原视频场景不违和。另外,通过利用分割算法输出遮挡关系掩码,令植入模型可以与视频中的主体产生遮挡交互关系。因此,该应用示例不仅扩展了广告展位,同时引入更具吸引力的动态3D植入,增强了广告的曝光力。

图3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装置的框图。

如图3所示,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装置300包括:获取单元310,用于获取源视频;解析单元320,用于通过对所述获取单元310所获取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解析以获得与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有关的视频信息;以及,生成单元330,用于基于所述解析单元320所获得的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所述解析单元320用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三维重建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空间结构信息;和/或,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光照估计以获得待植入三维动态对象的所述源视频的场景的光影条件信息。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所述生成单元330用于:基于所述空间结构信息和/或光影条件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符合所述场景的空间结构和/或光影条件。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所述解析单元320用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图像分割以获得用于表示所述三维动态对象与所述场景内的其它主体的遮挡交互关系的掩码信息。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所述生成单元330用于:基于所述掩码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具有基于所述遮挡交互关系的透明度。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所述解析单元320用于:通过对所述源视频的场景进行相机标定以获得用于拍摄所述场景的相机的运动信息。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所述生成单元330用于:基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生成所述特效视频,以使得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运动对应于所述相机的运动信息。

在一个示例中,在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进一步包括:播放单元,用于在基于所述视频信息生成包含所述三维动态对象的特效视频之后,将所述特效视频与所述源视频同步播放。

这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视频处理装置300中的各个单元和模块的具体功能和操作已经在上面参考图1的视频处理方法的描述中得到了详细介绍,并因此,将省略其重复描述。

如上所述,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装置300可以实现在各种终端设备中,例如用于广告植入的制作系统等。在一个示例中,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视频处理装置300可以作为一个软件模块和/或硬件模块而集成到终端设备中。例如,该视频处理装置300可以是该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的一个软件模块,或者可以是针对于该终端设备所开发的一个应用程序;当然,该视频处理装置300同样可以是该终端设备的众多硬件模块之一。

替换地,在另一示例中,该视频处理装置300与该终端设备也可以是分立的设备,并且该视频处理装置300可以通过有线和/或无线网络连接到该终端设备,并且按照约定的数据格式来传输交互信息。

下面,参考图4来描述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

图4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的框图。

如图4所示,电子设备10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11和存储器12。

处理器1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或者具有数据处理能力和/或指令执行能力的其他形式的处理单元,并且可以控制电子设备10中的其他组件以执行期望的功能。

存储器1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包括各种形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易失性存储器和/或非易失性存储器。所述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可以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高速缓冲存储器(cache)等。所述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硬盘、闪存等。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可以存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指令,处理器11可以运行所述程序指令,以实现上文所述的本申请的各个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以及/或者其他期望的功能。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还可以存储诸如视频信息、三维动态对象的模型、特效视频等各种内容。

在一个示例中,电子设备10还可以包括:输入装置13和输出装置14,这些组件通过总线系统和/或其他形式的连接机构(未示出)互连。

该输入装置13可以包括例如键盘、鼠标等等。

该输出装置14可以向外部输出各种信息,包括生成的特效视频等。该输出装置14可以包括例如显示器、扬声器、打印机、以及通信网络及其所连接的远程输出设备等等。

当然,为了简化,图4中仅示出了该电子设备10中与本申请有关的组件中的一些,省略了诸如总线、输入/输出接口等等的组件。除此之外,根据具体应用情况,电子设备10还可以包括任何其他适当的组件。

除了上述方法和设备以外,本申请的实施例还可以是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申请各种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中的步骤。

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操作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C++等,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第一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第一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第一用户计算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

此外,本申请的实施例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申请各种实施例的视频处理方法中的步骤。

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可读介质的任意组合。可读介质可以是可读信号介质或者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申请的基本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申请中提及的优点、优势、效果等仅是示例而非限制,不能认为这些优点、优势、效果等是本申请的各个实施例必须具备的。另外,上述公开的具体细节仅是为了示例的作用和便于理解的作用,而非限制,上述细节并不限制本申请为必须采用上述具体的细节来实现。

本申请中涉及的器件、装置、设备、系统的方框图仅作为例示性的例子并且不意图要求或暗示必须按照方框图示出的方式进行连接、布置、配置。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可以按任意方式连接、布置、配置这些器件、装置、设备、系统。诸如“包括”、“包含”、“具有”等等的词语是开放性词汇,指“包括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这里所使用的词汇“或”和“和”指词汇“和/或”,且可与其互换使用,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不是如此。这里所使用的词汇“诸如”指词组“诸如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申请的装置、设备和方法中,各部件或各步骤是可以分解和/或重新组合的。这些分解和/或重新组合应视为本申请的等效方案。

提供所公开的方面的以上描述以使本领域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做出或者使用本申请。对这些方面的各种修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并且在此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方面而不脱离本申请的范围。因此,本申请不意图被限制到在此示出的方面,而是按照与在此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的特征一致的最宽范围。

为了例示和描述的目的已经给出了以上描述。此外,此描述不意图将本申请的实施例限制到在此公开的形式。尽管以上已经讨论了多个示例方面和实施例,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其某些变型、修改、改变、添加和子组合。

相关技术
  • 视频处理装置、视频处理装置的IC电路、视频处理方法和视频处理程序
  • 视频处理方法、视频处理装置、存储介质与电子设备
技术分类

06120113254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