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桥专利:专业的专利平台
掌桥专利
首页

用于处理具有自定义交换费率的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9:33:46


用于处理具有自定义交换费率的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技术领域

本公开大体上涉及处理电子支付交易,并且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涉及用于处理具有自定义交换费率的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交换费率是商家需要为在该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发起并通过支付网络处理的每个电子支付交易支付的费用。此费用支付给消费者支付装置的发行方,作为交换,那些金融机构承担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信用风险并解决其处理。交换费率通常是交易金额的某一百分比。现有支付网络被硬性地配置成对处理过的每笔交易应用单一的交换费率,而不论交易金额、所涉及的商家和发行方等。实际上,支付网络中的这种硬性方式阻碍了某些类型的交易作为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特别是那些涉及使用商业支付装置的商业消费者的交易。

发明内容

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方法包括: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所述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响应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商家标识符且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以及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在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和生成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所述数据字段的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可相对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所述交易请求消息还可包括包括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所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且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基于所述交易请求消息的所述第一收单方标识符,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其中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而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所述第一用户可以是商业用户,并且所述第一支付装置可以是商业支付装置。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可包括多个第一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一交易金额范围,并且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交易金额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以及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应用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对应于所述相关交易金额范围的所述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可与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默认交换费率不同。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可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而不是所述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二数据条目可包括第二协议标识符、与不同于所述第一商家的第二商家相关联的第二商家标识符、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二交换费率。

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编程和/或配置成: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所述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响应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商家标识符且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以及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在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和生成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所述数据字段的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可相对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所述交易请求消息还可包括包括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所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可编程和/或配置成:基于所述交易请求消息的所述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其中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而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所述第一用户可以是商业用户,并且所述第一支付装置可以是商业支付装置。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可包括多个第一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一交易金额范围,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可编程和/或配置成:将所述交易金额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以及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应用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对应于所述相关交易金额范围的所述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可与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默认交换费率不同。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可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而不是所述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二数据条目可包括第二协议标识符、与不同于所述第一商家的第二商家相关联的第二商家标识符、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二交换费率。

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至少一个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所述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响应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商家标识符且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以及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在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和生成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所述数据字段的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可相对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所述交易请求消息还可包括包括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所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且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可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基于所述交易请求消息的所述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其中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而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所述第一用户可以是商业用户,并且所述第一支付装置可以是商业支付装置。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可包括多个第一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一交易金额范围,并且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可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交易金额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以及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应用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对应于所述相关交易金额范围的所述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可与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默认交换费率不同。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可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而不是所述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二数据条目可包括第二协议标识符、与不同于所述第一商家的第二商家相关联的第二商家标识符、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二交换费率。

在以下编号条款中阐述其它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

条款1: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方法,包括: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所述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响应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商家标识符且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以及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2:根据条款1所述的方法,其中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和生成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所述数据字段的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相对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

条款3:根据条款1或2所述的,其中所述交易请求消息还包括包括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所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交易请求消息的所述第一收单方标识符,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其中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而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

条款4:根据条款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用户是商业用户,其中所述第一支付装置是商业支付装置。

条款5:根据条款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包括多个第一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一交易金额范围,所述方法还包括: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交易金额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以及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应用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对应于所述相关交易金额范围的所述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6:根据条款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与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默认交换费率不同。

条款7:根据条款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而不是所述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8:根据条款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二数据条目包括第二协议标识符、与不同于所述第一商家的第二商家相关联的第二商家标识符、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二交换费率。

条款9:根据条款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发送到与所述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利用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发送到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系统,其中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配置成使所述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所述第一收单方系统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对所述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

条款10: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其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编程和/或配置成: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所述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响应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商家标识符且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以及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11:根据条款10所述的系统,其中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和生成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所述数据字段的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相对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

条款12:根据条款10或1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交易请求消息还包括包括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所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编程和/或配置成:基于所述交易请求消息的所述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其中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而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

条款13:根据条款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用户是商业用户,其中所述第一支付装置是商业支付装置。

条款14:根据条款10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包括多个第一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一交易金额范围,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编程和/或配置成:将所述交易金额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以及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应用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对应于所述相关交易金额范围的所述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15:根据条款10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与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默认交换费率不同。

条款16:根据条款10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而不是所述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17:根据条款10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二数据条目包括第二协议标识符、与不同于所述第一商家的第二商家相关联的第二商家标识符、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二交换费率。

条款18:根据条款10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编程和/或配置成:将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发送到与所述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将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发送到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系统,其中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配置成使所述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所述第一收单方系统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对所述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

条款19: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至少一个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所述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响应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所述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商家标识符且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以及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20:根据条款19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和生成包括包括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所述数据字段的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相对于接收到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

条款21:根据条款19或20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交易请求消息还包括包括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所关联的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其中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基于所述交易请求消息的所述第一收单方标识符,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其中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收单方是已注册收单方而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

条款22:根据条款19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用户是商业用户,其中所述第一支付装置是商业支付装置。

条款23:根据条款19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包括多个第一交换费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一交易金额范围,其中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交易金额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以及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应用所述多个第一交换费率中对应于所述相关交易金额范围的所述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24:根据条款19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与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默认交换费率不同。

条款25:根据条款19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使所述电子支付交易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而不是所述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条款26:根据条款19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二数据条目包括第二协议标识符、与不同于所述第一商家的第二商家相关联的第二商家标识符、所述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二交换费率。

条款27:根据条款19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将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发送到与所述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将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发送到与所述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系统,其中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和/或所述交易响应消息配置成使所述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所述第一收单方系统基于与所述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对所述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

附图说明

下文参考附图中说明的示例性实施例更详细地解释本公开的额外优点和细节,在附图中:

图1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

图2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生成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系统;

图3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将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发送到交易处理系统的系统;

图4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表格;

图5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分层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表格;

图6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方法和系统的过程流程图;且

图7示出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方法的步骤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出于描述的目的,术语“端”、“上”、“下”、“右”、“左”、“竖直”、“水平”、“顶部”、“底部”、“横向”、“纵向”以及其衍生词应涉及本公开如其在附图中的定向。然而,应理解,除了明确指定相反情况之外,本公开可以采用各种替代变化和步骤序列。还应理解,附图中示出的以及在以下说明书中描述的特定装置和过程仅仅是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因此,除非另有指示,否则与本文公开的实施例或实施例的方面相关联的特定维度和其它物理特性不应被视为限制。

本文所使用的方面、组件、元件、结构、动作、步骤、功能、指令等都不应当被理解为关键的或必要的,除非明确地如此描述。另外,如本文所使用,冠词“一”希望包括一个或多个项目,且可与“一个或多个”和“至少一个”互换使用。此外,如本文所使用,术语“集合”希望包括一个或多个项目(例如,相关项目、不相关项目、相关项目与不相关项目的组合等),并且可与“一个或多个”或“至少一个”互换使用。在希望仅有一个项目的情况下,使用术语“一个”或类似语言。且,如本文中所使用,术语“具有”等希望是开放式术语。另外,除非另外明确陈述,否则短语“基于”希望意味着“至少部分地基于”。

如本文中所使用,术语“账户数据”是指关于一个或多个用户的一个或多个账户的任何数据。账户数据可以包括例如一个或多个账户标识符、用户标识符、交易历史、余额、信用额度、发行方机构标识符等。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账户标识符”可以指与账户相关联的一种或多种类型的标识符(例如,与账户相关联的主账号(PAN)、与账户相关联的卡号、与账户相关联的支付卡号、与账户相关联的令牌等)。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发行方可以向用户提供账户标识符(例如,PAN、令牌等),所述账户标识符唯一地标识与所述用户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账户。账户标识符可以体现在支付装置(例如,用于进行支付交易的物理工具,例如支付卡、信用卡、借记卡、礼品卡等)上,和/或可以是向用户传送的电子信息,用户可以将其用于电子支付交易。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账户标识符可以是原始账户标识符,其中在创建与账户标识符相关联的账户时将原始账户标识符提供给用户。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账户标识符可以是补充账户标识符,其可以包括在原始账户标识符提供给用户之后被提供给用户的账户标识符。例如,如果原始账户标识符被遗忘、被盗等,可将补充账户标识符提供给用户。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账户标识符可直接或间接与发行方机构相关联,使得账户标识符可以是映射到PAN或其它类型的账户标识符的令牌。账户标识符可以是文数字、字符和/或符号的任何组合等。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收单方”可以指由交易服务提供商许可且由交易服务提供商批准以发起涉及与交易服务提供商相关联的支付装置的交易(例如,支付交易)的实体。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收单方系统”也可以指由收单方或代表收单方操作的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系统、计算机装置等。收单方可发起的交易可包括支付交易(例如,购买、原始信用交易(OCT)、账户资金交易(AFT)等)。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收单方可以由交易服务提供商授权以与商家或服务提供商签约,发起涉及与交易服务提供商相关联的支付装置的交易。收单方可以与支付服务商签合约,以使支付服务商能够向商家提供赞助。收单方可以根据交易服务提供商规章监视支付服务商的合规性。收单方可以对支付服务商进行尽职调查,并确保在与受赞助的商家签约之前发生适当的尽职调查。收单方可能对收单方操作或赞助的所有交易服务提供商计划负责任。收单方可以负责收单方支付服务商、由收单方支付服务商赞助的商家等的行为。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收单方可以是金融机构,例如银行。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客户端”和“客户端装置”可以指一个或多个计算装置,例如处理器、存储装置和/或访问可由服务器提供的服务的类似计算机组件。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客户端装置”可以指促进支付交易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例如商家使用的POS装置和/或POS系统。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客户端装置可包括被配置成与一个或多个网络通信和/或促进支付交易的电子装置,例如但不限于一个或多个台式计算机、一个或多个便携式计算机(例如,平板计算机)、一个或多个移动装置(例如,蜂窝电话、智能手机、个人数字助理(PDA)、可穿戴装置,例如手表、眼镜、镜片和/或衣服等),和/或其它类似装置。此外,术语“客户端”还可指拥有、使用和/或操作客户端装置以促进与交易服务提供商的支付交易的实体,例如商家。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通信”和“传达”可以指信息(例如,数据、信号、消息、指令、命令等)的接收、接纳、发送、传送、预配等。一个单元(例如,装置、系统、装置或系统的组件、其组合等)与另一单元通信意味着所述一个单元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从所述另一单元接收信息和/或向所述另一单元传递(例如,发送)信息。这可以指代本质上有线和/或无线的直接或间接连接。另外,尽管所发送的信息可以在第一单元与第二单元之间被修改、处理、中继和/或路线,但这两个单元也可以彼此通信。例如,即使第一单元被动地接收信息且不会主动地将信息发送到第二单元,第一单元也可与第二单元通信。作为另一实例,如果至少一个中间单元(例如,位于第一单元与第二单元之间的第三单元)处理从第一单元接收的信息且将处理后的信息发送到第二单元,则第一单元可与第二单元通信。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消息可以指包括数据的网络数据包(例如,数据包等)。

如本文中所使用,术语“计算装置”可以指被配置成处理数据的一个或多个电子装置。在一些实例中,计算装置可包括接收、处理和输出数据的必要组件,例如一个或多个显示器、处理器、存储器、输入装置、网络接口等。计算装置可以是移动装置。例如,移动装置可包括蜂窝电话(例如,智能手机或标准蜂窝电话)、便携式计算机、可穿戴装置(例如,手表、眼镜、镜片、服装等)、PDA和/或其它类似装置。计算装置可以是非移动装置,例如桌上型计算机。“界面”指生成的显示,例如一个或多个图形用户界面(GUI),用户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例如,通过键盘、鼠标等)与所述图形用户界面交互。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发行方”、“发行方机构”、“发行方银行”或“支付装置发行方”可指向个体(例如,用户、客户等)提供用于进行例如信用卡支付交易和/或借记卡支付交易的支付交易的账户的一个或多个实体。例如,发行方机构可向客户提供唯一地标识与所述客户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账户的账户标识符,例如PAN。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发行方可以与唯一地标识发行方机构的银行标识号(BIN)相关联。如本文所使用,“发行方系统”可以指由发行方或代表发行方操作的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系统,例如执行一个或多个软件应用程序的服务器。例如,发行方系统可以包括用于授权交易的一个或多个授权服务器。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商家”可以指基于支付交易等交易向用户(例如,客户、消费者等)提供商品和/或服务和/或对商品和/或服务的访问的一个或多个实体(例如,零售业务的运营商)。如本文所使用,“商家系统”可以指由商家或代表商家操作的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系统,例如执行一个或多个软件应用程序的服务器。如本文所使用,术语“产品”可以指由商家提供的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或服务。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支付装置”可以指支付卡(例如,信用卡或借记卡)、礼品卡、智能卡、智能介质、工资卡、医疗保健卡、腕带、含有账户信息的机器可读介质、钥匙链装置或吊坠、射频标识(RFID)应答器、零售商折扣或会员卡等。支付装置可包括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器以存储信息(例如,账户标识符、账户持有人的姓名等)。

如本文中所使用,术语“支付网关”可以指实体和/或由此类实体或代表此类实体操作的支付处理系统,所述实体(例如商家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商、与收单方有合约的支付服务商、支付集合人(payment aggregator)等)向一个或多个商家提供支付服务(例如交易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支付处理服务等)。支付服务可以与由交易服务提供商管理的支付装置的使用相关联。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支付网关系统”可以指由支付网关或代表支付网关操作的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系统、计算机装置、服务器、服务器群组等。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销售点(POS)装置”可以指可被商家用来进行交易(例如,支付交易)和/或处理交易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例如,POS装置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客户端装置。另外或替代地,POS装置可包括外围装置、读卡器、扫描装置(例如,代码扫描器)、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销售点(POS)系统”可以指商家用来进行交易的一个或多个客户端装置和/或外围装置。例如,POS系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POS装置,和/或可用于进行支付交易的其它类似装置。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中,POS系统(例如,商家POS系统)可以包括被编程或配置成通过网页、移动应用程序等处理在线支付交易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计算机。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处理器”可以表示任何类型的处理单元,例如具有一个或多个核心的单个处理器、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的一个或多个核心、各自具有一个或多个核心的多个处理器、和/或处理单元的其它布置和组合。对“至少一个处理器”的提及可以指前面提到的处理器或不同的处理器。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服务器”可指或包括由互联网等网络环境中的多方操作或促进所述多方的通信和处理的一个或多个计算装置,但应了解,可通过一个或多个公共或专用网络环境促进通信,并且可能有各种其它布置。此外,在网络环境中直接或间接通信的多个计算装置(例如服务器、销售点(POS)装置、移动装置等)可构成“系统”。如本文所使用对“服务器”、“所述服务器”、“至少一处理器”或“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等的提及可以指陈述为执行先前步骤或功能的先前陈述的服务器和/或处理器、不同的服务器和/或处理器,和/或服务器和/或处理器的组合。例如,如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陈述为执行第一步骤或功能的第一服务器和/或第一处理器可以指陈述为执行第二步骤或功能的相同或不同服务器和/或处理器。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系统”可指一个或多个计算装置或计算装置组合,例如但不限于处理器、服务器、客户端装置、软件应用程序和/或其它类似组件。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交易服务提供商”可指向商家或其它实体接收交易授权请求且在一些情况下通过交易服务提供商与发行方机构之间的协议来提供支付保证的实体。例如,交易服务提供商可包括支付网络,例如

如本文中所使用,授权是在完成购买或支付现金之前批准或拒绝交易的过程。清算是将最终的交易数据从收单方系统递送到发行方系统以用于过账到持卡人账户、计算适用于交易中涉及的发行方和收单方的特定费用和计费以及将交易金额转换为适当的结算货币的过程。结算是针对已清算的所有交易计算、确定、报告和转移发行方和收单方的财务持仓净额的过程。支付网络可包括多个收单方、多个发行方和多个商家。

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通过增强其应用自定义交换费率结算电子支付交易的能力来改进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现有系统。在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期间,收单方系统可将交易请求消息提交给交易处理系统,并且交易请求消息可具有使交易使用自定义交换费率进行结算的数据字段的组合。数据字段的组合至少包括用于交易金额、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的字段。响应于接收到交易消息,交易处理系统可以使用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字段查询数据库,以检取对应于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协议标识符。交易处理系统根据检取到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参数,应用不同于交易处理系统所禁止的默认交换费率的自定义交换费率来对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应用自定义交换费率使得支付网络能够根据客户商家和发行方所请求的参数更灵活地处理交易。

此外,非限制性实施例使系统处理电子支付、检取协议标识符,并且相对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将协议标识符包括在去往发行方系统的授权请求消息或去往收单方系统的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中,使得系统可以在结算期间有效且无缝地应用自定义交换费率。这可以使用为进行交易授权、清算和结算而发送的现有消息来执行,但是可以利用额外和/或修改的数据字段来修改现有消息,以便能够在结算期间应用自定义交换费率,而不改变授权、清算和结算过程的消息流。额外和/或修改的字段可使交易处理系统响应于接收到在现有系统中发送的发起电子支付交易授权的交易请求消息而在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期间实时地检取协议标识符(同样是额外或修改的字段)。因此,根据本公开的系统所实现的处理灵活性是在对现有处理流的干扰最小的情况下实现的。

参考图1,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系统100。电子支付交易可以由与用户相关联的支付装置102发起,并且电子支付交易可包括商家的产品和/或服务与用户的交易金额之间的交换。支付装置102可以是商业支付装置,并且用户可以是商业用户。商业用户是指作为消费者参与商业的非个体实体,例如企业、组织、政府实体等等,商业支付装置是指由发行方向非个体实体发行的用于代表非个体实体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至少一个支付装置。发行方可向非个体实体发行支付账户,支付账户可与商业支付装置相关联。

电子支付交易的处理可包括通过电子支付网络对电子支付交易进行授权、清算和结算。支付网络可包括商家系统104、收单方系统106、交易处理系统108和发行方系统116,它们通过支付网络进行通信以处理电子支付交易。支付网络可包括多个商家系统104、收单方系统106、交易处理系统108和发行方系统116,其中每一者参与处理的相关性取决于参与电子支付交易的用户和/或商家。商家系统104可以与在电子支付交易中与用户接洽的商家相关联。收单方系统106可以与对应于在电子支付交易中与用户接洽的商家的收单方相关联。交易处理系统108可以与对应于供用户用于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支付装置102的交易服务提供商相关联。发行方系统116可以与向用户发行支付装置102和/或与其相关联的支付账户以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发行方相关联。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电子支付交易的处理可以使用用户的支付装置102和商家的商家系统104来发起。商家系统104可从支付装置102接收账户数据,并且可以使用账户数据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处理。例如,账户数据可包括在ISO 8583中规定的数据元素。例如,账户数据可包括主账号(PAN)。账户数据可包括标识支付装置102的发行方的发行方标识符。例如,PAN或其它账户数据可以将发行方银行标识号(BIN)标识为发行方标识符。账户数据可对应于与发行方标识符相关联的发行方发行给用户的商业支付装置,并且商业支付装置可有资格使用自定义交换费率进行处理。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账户数据,商家系统104可生成含有包括账户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的交易消息。商家系统104可在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易消息中包括额外交易数据。额外交易数据可包括在ISO 8583中规定的数据元素。额外交易数据可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交易金额、与交易中涉及的物品和/或服务相关联的数据和/或商家标识符,作为实例,所述商家标识符包括商家的标识符、标识商家的店铺位置的卡接受器标识符、标识发起交易的POS装置的POS装置标识符、邓白氏编码(Dun&Bradstreet Number)等等。商家系统104可将交易消息发送到与商家相关联的收单方系统106。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交易消息,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含有包括来自交易消息的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收单方系统106可在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易消息中包括其它额外交易数据。所述其它额外交易数据可包括在ISO 8583中规定的数据元素。所述其它额外交易数据可包括商家标识符、收单方标识符等等中的至少一个。

由收单方系统106生成的交易请求消息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商家相关联的商家标识符、与用户的支付装置102的发行方相关联的发行方标识符,以及任选的收单方标识符。交易请求消息可以根据交易处理系统106、发行方系统116指定的标准和/或根据ISO 8583进行格式化和/或布置。收单方系统106可将交易请求消息发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授权处理器110可处理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授权活动,并且结算处理器112可处理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结算活动。应了解,授权处理器110和结算处理器112可分别为单个处理器或多个处理器,或者授权处理器110和结算处理器112可以是相同的一个处理器或多个处理器。

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授权请求消息,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含有包括来自交易请求消息的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在用于授权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请求消息中包括其它额外交易数据。所述其它额外交易数据可包括在ISO 8583中规定的数据元素,并且授权请求消息可以根据交易处理系统106、发行方系统116指定的标准和/或根据ISO 8583进行格式化和/或布置。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将授权请求消息发送到与用户的支付装置102相关联的发行方系统116,以使发行方系统116生成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授权决策。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授权请求消息,发行方系统116可生成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决策。授权决策可以是批准、部分批准或拒绝电子支付交易。响应于授权决策是拒绝电子支付交易,可以终止支付网络对电子支付交易的处理。响应于授权决策是批准电子支付交易,支付网络可以继续处理电子支付交易,例如通过继续清算和/或结算电子支付交易来进行。发行方系统116可生成授权响应消息,所述授权响应消息包括含有指示发行方系统116的授权决策的授权指示符的数据字段。发行方系统116可将授权响应消息发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授权响应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交易响应消息。交易响应消息可包括含有授权指示符的数据字段。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将交易响应消息发送到收单方系统106。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含有包含授权指示符的数据字段的消息并将其传送给商家系统104,以通知商家系统104授权决策。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交易响应消息并且基于指示符指示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授权决策被批准,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结算请求消息,以使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结算请求消息可包括包括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数据的数据字段。结算请求消息可专门生成,用于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结算,或者结算请求消息可以生成,用于在批处理过程中发起多个支付交易的结算。包括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数据的数据字段可包括交易标识符,所述交易标识符可以是在处理期间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以便在下游处理期间标识电子支付交易。支付网络的任何实体都可生成交易标识符,例如商家系统104、收单方系统106、交易处理系统108和/或发行方系统116。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响应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而生成交易标识符,并且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可包括含有交易标识符的数据字段。交易标识符可包括多个交易数据,当以组合形式包括所述交易数据时,它们对于电子支付交易可以是唯一的或非唯一的。例如,构成交易标识符的所述多个交易数据可包括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交易金额。结算请求消息可包括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商家标识符。

由收单方系统106生成且含有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的结算请求消息可被传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例如其结算处理器112。响应于接收到结算请求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结算处理。结算处理可包括确定要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换费率。“交换费率”是指商家为处理电子支付交易需要向发行方支付的费用。交换费率可以是固定费用、与交易金额的某一百分比相对应的费用或其某一组合。结算处理可包括确定要从发行方的账户转移到收单方的账户的交易金额部分。发行方的账户可以是发行方发行给用户的账户。要转移的交易金额部分可以通过从交易金额中减去交换费率和商家应付的其它费用(基于电子支付交易)来计算。结算处理可包括将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资金从发行方的账户转移到收单方的账户(和/或从收单方的账户转移到发行方的账户)。结算处理可包括将收单方接收到的资金从发行方转移到与电子支付交易的商家相关联的账户。结算过程可包括将资金从用户的发行方账户转移到商家账户的步骤,此资金减去了商家应付给支付网络的实体的任何费用,例如商家应付给用户的交换费。

参考图1-3,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电子支付交易可如上文(结合图1)所描述的那样处理,并且处理可以基于自定义交换费率来执行。自定义交换费率是指不同于交易处理系统108所指定的默认交换费率并且可应用于原本没有相关联的自定义交换费率的所有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换费率,如下文所描述。电子支付交易可通过应用自定义交换费率来处理,如下文所描述。

参考图2,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生成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系统200。发行方系统116可通过收单方系统106直接或间接地与至少一个商家系统104通信,或者与代表商家系统104的收单方系统106通信,以生成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可指定要应用于涉及受协议约束的商家和发行方的所有电子支付交易或其子集的自定义交换费率。涉及商家和发行方的电子支付交易的子集可包括使用商业支付装置发起的交易。涉及商家和发行方的电子支付交易的子集可包括一系列账号,所述账号可以是至少一个交易消息中所包括的账户数据。自定义交换费率可以是用于商家和发行方之间的所有相关电子支付交易的单一费率,或者可包括基于交易的至少一个参数而变化的交换费率方案,所述参数例如是交易金额(例如见图5)。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可指定期间自定义交换费率适用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继续参考图2,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发行方系统116、商家系统104和/或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协议注册消息,所述协议注册消息包括含有与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的参数相关联的数据的多个字段。协议注册消息可被发送到交换费率门户118,所述交换费率门户配置成从多个商家-发行方组合接收与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数据。交换费率门户118可由交易处理系统108或代表交易处理系统108或者由另一个第三方交易处理实体操作。

参考图3,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将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发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的系统300。在步骤1,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查询消息并将其传送到交换费率门户118,以请求与交换费率门户118所接收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数据。查询消息可由交易处理系统108周期性地传送,以请求经过更新的或新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在步骤2,交换费率门户118可生成查询响应消息并将其发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查询响应消息可包括含有与经过更新的或新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数据的数据字段,包括每个协议的参数。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图3的系统可以在不具有步骤1的情况下完成,其中交换费率门户118生成并发送与经过更新的或新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数据,而不首先接收查询消息。

继续参考图3,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将与接收到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数据存储在交易数据库114中。因为交易处理系统108可以接收与多个不同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数据,所以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在交易数据库114中存储多个数据条目,其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每个数据条目可包括与商家-发行方协议中的商家相关联的商家标识符及与商家-发行方协议中的发行方相关联的发行方标识符。每个数据条目可包括与至少一个交换费率相关联的数据。与至少一个交换费率相关联的数据可包括用于每个商家-发行方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换费率或基于电子支付交易的至少一个参数而变化的交换费率方案,所述参数例如是交易金额(例如见图5)。每个数据条目可包括与商家-发行方协议中的商家的收单方相关联的收单方标识符。

每个数据条目还可包括在存储于交易数据库114中的多个商家-发行方协议当中唯一地标识商家-发行方协议的协议标识符。协议标识符可由交换费率门户118或交易处理系统108响应于接收到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数据而生成。每个数据条目可包括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额外细节,例如开始日期、结束数据等等。

参考图4,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与存储于交易数据库114(见图3)中的商家-发行方交换费率协议相关联的多个数据条目的表格400。数据条目可各自包括指定以下的数据: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针对商家-发行方协议生成并被分配给商家-发行方协议的协议标识符,及商家-发行方协议的开始和结束日期。表格400可包括与多个不同发行方(例如,被分配发行方标识符0001、0002和0003的发行方)相关联的数据条目。表格400可包括与同一发行方相关联的多个不同数据条目。例如,表格400包括与被分配发行方标识符0001的发行方相关联的四个商家-发行方协议,这些协议被分配协议标识符1234-1237,并且是与具有商家标识符0001-0004的商家签订的。因此,同一发行方可以签订多个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使得同一发行方可以和与其进行电子支付交易的不同商家签订不同协议。

参考图5,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分层方案的表格500。在这个实例中,交换费率方案包括基于电子支付交易的参数的多个交换费率层级,所述参数例如是交易金额。对于方案中的每个层级,交易金额范围可以与要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自定义交换费率相关联。例如,在表格500的层级1中,对于交易金额为$0-14,999.99的电子支付交易,要应用的交换费率是交易金额的1.2%,而对于更高的票证交易金额,例如在层级2-5中,可以应用更低的交换费率。但是,任何交换费率都可以基于某一其它交易参数进行分层,交换费率与相关参数的关系可以任何合适的方式自定义。方案中的至少一个自定义交换费率可不同于交易处理系统108(见图3)的交易服务提供商所指定的默认交换费率。应了解,商家-发行方协议可包括交换费率分层方案,如图5所示,或者可以为商家和发行方之间的所有相关电子支付交易指定单一的自定义交换费率。

尽管在图5中用单独的表格500示出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分层方案,但是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交换费率方案或单一交换费率可以存储在图4的表格400中。图4和5中的表格可以存储在交易数据库114(见图3)中。

再次参考图1,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可以将自定义交换费率而不是默认交换费率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为了使用自定义交换费率处理电子支付交易,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含有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金额、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的多个数据字段。交易请求消息还可包括含有与收单方系统106相关联的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确定电子支付交易是否有资格使用可以应用自定义交换费率的程序,所述程序可触发根据不同于应用默认交换费率的默认协议的单独协议来处理电子支付交易。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基于交易请求消息中所含的收单方标识符而确定电子支付交易有资格使用所述程序。基于收单方标识符,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确定收单方系统106与参与所述程序的已注册收单方相关联,使得电子支付交易中涉及的商家-发行方可以与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响应于确定收单方系统106与已注册收单方相关联,交易处理系统108可自动确定是否要使用自定义交换费率处理电子支付交易,这可包括查询交易数据库114,如下文所描述。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查询交易数据库114以确定商家-发行方协议是否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并基于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均匹配来自交易数据库114中与其中存储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同一数据条目的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而检取协议标识符。从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检取第一协议标识符可使电子支付交易基于在商家-发行方协议中规定的对应于第一协议标识符的自定义交换费率而不是默认交换费率进行结算。响应于确定商家-发行方协议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程序指示符可以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并且程序指示符可以作为一字段包括在后续消息(例如,授权请求消息、交易响应消息、结算请求消息等等)中,用于指示电子支付交易将使用自定义交换费率进行处理。

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授权请求消息,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可包括包括检取到的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且所生成的授权请求消息可被传送到发行方系统116,以使发行方系统116生成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授权决策。因此,授权请求消息可包括含有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用于通知发行方系统116电子支付交易将根据与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商家-发行方协议所指定的自定义交换费率进行结算。

另外或替代地,交易响应消息可包括含有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用于通知收单方系统106电子支付交易将根据与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商家-发行方协议所指定的自定义交换费率进行结算。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交易响应消息,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可包括包括检取到的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且所生成的交易响应消息可被传送到收单方系统106。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交易处理系统108检取协议标识符可以相对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实时地完成,使得在向发行方系统116请求授权决策时协议标识符可被包括在授权请求消息中,并且在(从授权响应消息)接收到授权决策时向收单方系统106发送交易响应消息的时候被包括在交易响应消息中。协议标识符实时地进行检取并被包括在授权请求消息和/或交易响应消息中可使得系统能够根据自定义交换费率处理电子支付交易,同时大体上维持用于授权电子支付交易的现有传信过程。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将授权请求消息发送到发行方系统116并将交易响应消息发送到收单方系统106可配置成使发行方系统116和/或第一收单方系统106基于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对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

响应于接收到交易响应消息,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结算请求消息。结算请求消息可包括含有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和/或发行方标识符和/或交易金额的数据字段。结算请求消息可任选地包括含有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收单方系统106可将结算请求消息传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以发起电子支付交易的结算。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接收到结算请求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基于结算请求消息中所包括的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和/或发行方标识符和/或交易金额标识要进行结算的电子支付交易。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基于结算请求消息中所包括的协议标识符标识要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换费率。但是,结算请求消息可能不含协议标识符,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基于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标识要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换费率。这是因为交易处理系统108(例如,授权处理器110)通过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步骤可具有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和/或发行方标识符和/或交易金额,在此步骤期间,授权处理器还检取到协议标识符。因此,授权处理器110可能已经具有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协议标识符。授权处理器110可将协议标识符和/或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和/或发行方标识符和/或交易金额传递到结算处理器112,使得交易处理系统108可以响应于从收单方系统106接收到至少含有交易标识符和/或商家标识符和/或发行方标识符和/或交易金额的结算请求消息而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结算。

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要应用的自定义交换费率可包括基于交易的至少一个参数而变化的交换费率方案,所述参数例如是交易金额(例如见图5)。基于协议标识符,交易处理系统108可通过将电子支付交易的交易金额与来自交换费率方案的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进行匹配来查询交换费率方案,并基于相关交易金额范围而确定要应用的自定义交换费率。

继续参考图1,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响应于确定自定义交换费率,交易处理系统108可通过将自定义交换费率应用于交易金额来对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通过使用自定义交换费率结算电子支付交易指定的资金可以从发行方的账户转移到收单方的账户,使得交易金额的相关部分有效地从用户转移到商家。

参考图6,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方法和系统600。在步骤S1,用户可使用支付装置102发起与商家的电子支付交易。在步骤S2,商家系统104可从支付装置102接收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账户数据,并生成包括含有从支付装置102收集的账户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的交易消息。商家系统104可将交易消息传送到收单方系统106。

在步骤S3,响应于接收到交易消息,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含有包括来自交易消息的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的交易请求消息。交易请求消息可包括含有交易金额、与商家相关联的商家标识符、与用户的支付装置102的发行方相关联的发行方标识符以及任选的收单方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收单方系统106可将交易请求消息传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

在步骤S4,交易处理系统108可查询交易数据库114(见图1),以基于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均匹配来自交易数据库114中与其中存储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的同一数据条目的商家标识符和发行方标识符而检取协议标识符。在步骤S5,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含有包括来自交易请求消息的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的授权请求消息,并且授权请求消息可包括含有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将授权请求消息传送到与用户的支付装置102的发行方相关联的发行方系统116。

继续参考图6,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在步骤S6,响应于接收到授权请求消息,发行方系统116可生成与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授权决策。在这个实例中,授权决策可以是批准电子支付交易。在步骤S7,发行方系统116可生成包括含有授权指示符的数据字段的授权响应消息,所述授权指示符指示授权决策是批准电子支付交易。发行方系统116可将授权响应消息传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

继续参考图6,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在步骤S8,响应于接收到授权响应消息,交易处理系统108可生成交易响应消息,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含有授权指示符的数据字段,并使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交易响应消息可包括含有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将交易响应消息传送到收单方系统106。

继续参考图6,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在步骤S9,响应于接收到交易响应消息,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包括含有交易响应消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数据字段的消息,包括授权指示符。收单方系统106可将所述消息传送到商家系统104,通知商家系统104电子支付交易的授权决策。

继续参考图6,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在步骤S10,响应于收单方系统106接收到含有指示电子支付交易已被批准的授权指示符的交易响应消息,收单方系统106可生成配置成使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的结算请求消息。结算请求消息可包括包括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交易金额的数据字段用于标识要进行结算的电子支付交易。任选地,结算请求消息可包括含有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收单方系统106可将结算请求消息传送到交易处理系统108,以使交易处理系统108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结算。

在步骤S11,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响应于接收到结算请求消息而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结算。结算处理可包括基于与商家-发行方组合相关联的协议标识符,确定要应用于电子支付交易的自定义交换费率。基于自定义交换费率,交易处理系统108可发起资金在电子支付交易中涉及的各个账户之间的转移,所述账户例如是与用户相关联的发行方账户和与商家相关联的收单方账户。

参考图7,示出了根据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的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方法700。在步骤702,交易处理系统可将多个数据条目存储在至少一个数据库中,每个数据条目与不同的商家-发行方协议相关联且包括协议标识符、商家标识符、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交换费率。所述多个数据条目中的第一数据条目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第一商家标识符、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和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

继续参考图7,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在步骤704,交易处理系统可接收与第一商家和第一用户之间的电子支付交易相关联的交易请求消息,所述交易请求消息包括多个数据字段,所述数据字段包括交易金额、与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商家标识符及与第一用户的支付装置的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在步骤706,响应于接收到交易请求消息,交易处理系统可查询所述至少一个数据库,以基于第一商家标识符匹配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商家标识符且第一发行方标识符匹配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发行方标识符来检取第一协议标识符。在步骤708,交易处理系统可生成授权请求消息和交易响应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授权请求消息包括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所述交易响应消息包括包括第一协议标识符的数据字段,并使电子支付交易基于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进行结算。在步骤710,交易处理系统可将授权请求消息发送到与第一发行方相关联的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可将交易响应消息发送到与第一商家相关联的第一收单方系统,其中授权请求消息和/或交易响应消息配置成使第一发行方系统和/或第一收单方系统基于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交换费率对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

继续参考图7,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在步骤712,交易处理系统可使用与第一协议标识符相关联的第一交换费率对电子支付交易进行结算。

在一些非限制性实施例或方面中,一种用于处理电子支付交易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至少一个包括程序指令的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程序指令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先前所述方法中的一个。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可包括图1-7中所示的任一组件(例如,支付装置102、商家系统104、收单方系统106、交易处理系统108、授权处理器110、结算处理器112、交易数据库114、发行方系统116、交换费率门户118等等)。

尽管已出于说明的目的而基于当前被认为是最实用和优选的实施例详细描述了本公开,但应理解,此类细节仅用于所述目的,并且本公开不限于所公开实施例,而相反,旨在涵盖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范围内的修改和等同布置。例如,应理解,本公开预期,在可能的范围内,任何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特征可以与任何其它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特征组合,并且可以用与本公开中呈现的次序不同的次序采取一个或多个步骤。

相关技术
  • 用于具有完全密码可审核性的交易处理的方法和系统
  • 用于控制飞行器能量状态的辅助方法,相关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和用于控制的辅助系统
  • 用于管理存储系统的方法、设备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 用于确定飞行器从其当前位置开始的垂直路径的方法,关联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和确定系统
  • 用于管理存储系统的方法、设备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 将交易作为推送支付交易进行处理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 用于经由代理保证人处理支付交易的方法、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技术分类

0612011595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