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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影播放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

文献发布时间:2023-06-19 18:35:48


音影播放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声光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

背景技术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身体健康是人们首要关注的事情。但由于在城市生活中,人们开始养成越来越多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因此健身房等健身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但是现有的健身房等,往往格调单一,内容乏味,使得用户在锻炼健身时感到枯燥。无法沉浸式的融入到锻炼健身之中,获得更好的锻炼效果以及体验效果。

发明内容

本申请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电子设备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解决了用户无法沉浸式的融入锻炼健身的活动中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该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设置于目标空间,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包括:显示设备,设置于目标空间的一侧,用于播放视频;照明设备,设置于目标空间的顶部,包括阵列设置的多个灯光组件;背景墙,设置于目标空间中与显示设备相对的另一侧;反射透射屏,设置于显示设备靠近背景墙一侧,用于透射显示设备发出的光、以及反射背景墙或照明设备的光;音频设备,用于播放与视频相对应的音频;控制设备,连接显示设备、音频设备和照明设备,用于根据音频的第一节奏类型和视频的第二节奏类型,确定灯光控制策略,并将灯光控制策略发送给照明设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采用的第二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其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数据,程序数据能够被处理器执行,以实现第一个技术方案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从而实现第一个技术方案中的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采用的第三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其存储有程序数据,能够被处理器执行以第一个技术方案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从而实现第一个技术方案中的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

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显示设备,背景墙以及反射透射屏的相互配合,音频设备、照明设备、显示设备通过控制设备的相互关联,使得用户在锻炼健身的时候可以获得独特的声光体验以及感受到视频立体效果,从而达到沉浸式的健身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又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7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9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五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0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1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2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62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3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73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4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73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5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73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6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62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17是本申请一电子设备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18是本申请一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顺序。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参阅图1,图1为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该系统包括:控制设备100、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照明设备400、反射透射屏(未示出)以及背景墙(未示出)。

其中,控制设备100分别与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以及照明设备400电性连接。控制设备将获取到的视频数据发送至显示设备200,将获取到的音频数据发送至音频设备300,将根据视频数据以及音频数据制定的灯光控制策略发送至照明设备400。控制设备通过对视频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灯光策略进行调整,使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以及照明设备400相互配合以使得用户可以感受到沉浸式的音影播放体验。

参阅图2,图2是本申请沉浸式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将图1的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放置于一具有背景墙的目标空间,得到一可使用户具有沉浸式音影体验以及立体观感的沉浸式系统。

该沉浸式系统包括控制设备100、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照明设备400、反射透射屏500以及背景墙600。其中,控制设备100、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和照明设备400组成了本申请上述的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

其中,显示设备200设置于该目标空间的一侧,用于播放视频。背景墙600设置于目标空间中,与显示设备200相对的另一侧。反射透射屏500,设置于显示设备200的显示设备靠近背景墙600一侧,用于透射显示设备发出的光、以及反射背景墙600反射的光和照明设备400发出的光。背景墙600与显示设备200之间设定一定的距离,以使得用户在使用显示设备200时,背景墙600反射的光和照明设备400发出的光通过反射透射屏500的反射,可以与显示设备200显示的视频图像相配合,达到一种前后层叠的立体观感。

可选地,背景墙600可以是曲面设置的,其凹面侧面对着反射透射屏500和显示设备200。如图3所示,图3展示了背景墙600以曲面设置的沉浸式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背景墙600以曲面设置时,可以将更多的光线反射至反射透射屏500,达到更好的光影效果,使得显示设备使用时所体现的立体观感更加真实。

可选地,背景墙600与上下两个空间面,例如地面和天花板面,可以是曲面连接设置的。如图4所示,图4是沉浸式系统一实施例中设置的背景墙600与地面曲面连接设置的示意图。直角的墙角一般对于反射光线不利,通过曲面的设置,可以将更多的光线反射至反射透射屏500,达到更好的光影效果,使得显示设备使用时所体现的立体观感更加真实。

音频设备300,用于播放与视频相应的音频。该音频设备可以设置在显示设备的两旁,也可以设置在该目标空间的四周,所例示的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即该系统具有音频设备,并不对音频设备的设置位置作出限定,只要其在播放的时候能够达到一种立体环绕声的效果即可。

照明设备400,设置于目标空间的顶部,包括阵列设置的多个灯光组件。一组灯光组件可以为一个用户在使用时提供单独的灯光控制效果。

可选地,照明设备400还包括洗墙灯,其一般排列在背景墙600的周围,通过照射背景墙600,使得背景墙600反射的光更加明显,再经过反射透射屏500的反射后,使得显示设备200显示的视频更加的具有立体感,从而使得用户可以得到更好的沉浸式体验。

控制设备100,连接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和照明设备400,根据视频和音频制定的灯光控制策略发送给照明设备400,使得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照明设备400三者相互配合,可以让用户感受到沉浸式的音影播放体验。

通过显示设备200、音频设备300和照明设备400能是用户达到的沉浸式音影体验以及通过显示设备200、反射透射屏500以及背景墙600能够达到的立体观感效果,可以使得用户在使用该系统时可以达到一种沉浸式的状态。

图2中的各个设备的相对位置和相对大小并不是固定不动的,图2仅仅是示意性的说明,各个设备的安装位置并不受限制,可实现相应的目标效果即可。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用户使用该沉浸式系统进行运动时,可以设置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分别为指导模式以及个人模式。

指导模式指的是,当运动系统中的控制设备获取到了用于运动的视频数据以及音频数据时,分析得到第一控制数据。该第一控制数据包括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控制设备将显示数据发送至显示设备,将音频数据发送至音频设备,将照明数据发送至照明设备。

控制设备通过分析显示数据确定显示参数,显示参数包括视频中的人物的位置信息,人物的尺寸信息,人物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例如空间移动、运动幅度以及运动速度等信息,以及视频播放的速度。通过分析音频数据确定音频参数,音频参数包括音频的模式,例如环绕声,立体声等,音频播放的速度以及音量大小。通过分析照明数据得到照明参数。照明参数包括了灯光亮度、灯光打光位置、灯光的颜色以及灯光的图案等。

照明设备通过照明数据可以使得照明设备的打光位置匹配显示数据中人物的动作特征,还能使得照明设备的灯光的显示情况,例如明暗程度、颜色变化等,可以匹配音频数据中的节拍节奏。我们将标准的运动视频输入到该沉浸式系统中时,控制设备所得到的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都是以该标准视频为基础,其所呈现环境效果都是为标准动作提供的。因此用户可以根据显示设备的视频播放速率等信息,音频设备播放的声音频率,音量等信息以及灯光的打光位置、明暗颜色等信息来对自己的运动情况进行调整,从而起到一种间接的指导作用。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运动视频播放时,显示设备显示视频中的人物位于初始位置时,左脚向右前方迈出,此时照明设备的灯光会朝向相对用户开始位置的右前方打光,从而达到提示用户向右前方运动的指导目的。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运动视频播放时,显示设备显示视频中的人物开始进行高抬腿动作,其运动频率为一拍两个,此时音频设备播放的音乐的鼓点也为一拍两个,从而达到提示用户跟上视频节拍的指导目的。

个人模式指的是,控制设备在指导模式上进一步的根据用户个人的实际运动情况对用户的运动环境,即本系统中的显示设备、音频设备以及照明设备的运作进行调整,将第一控制数据调整得到第二控制数据,以适应用户的运动习惯,从而得到更好的运动体验。

当该沉浸式系统设置个人模式时,该沉浸式系统还包括图像获取设备,用以获取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和用户面部信息。图像获取设备与控制设备电性连接,以向控制设备传输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和面部信息。

控制设备获取到了用户的面部信息和/或用户动作特征数据后,匹配预设信息库中与用户面部信息和/或用户动作特征数据对应的预设信息,选择与预设信息相匹配的预设视频发送至显示设备。具体的可通过以下第一、第二实施例实现。

如图5所示,图5为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S01:获取用户面部信息。

S02:匹配预设信息库中与用户面部信息对应的身份信息。

S03:选择与身份信息相匹配的预设视频发送至显示设备。

在本实施例中,控制设备通过图像获取设备获取到了用户面部信息,通过分析用户面部信息,匹配其在系统中预设的信息库中对应的该用户的身份信息。然后从视频库中选择与该用户的身份信息相匹配的预设的视频,该视频库中的视频可依照动作难度、用户的身体素质、用户运动习惯、用户运动经验时长等信息区分。

例如,系统中视频库包括初级运动视频、中级运动视频、高级运动视频,三种视频是预先拍摄完成输出至系统中的,三种视频基于运动动作的难度、用户的身体素质信息、用户的运动习惯、用户的运动经验等信息进行区分。图像获取设备获取到用户动作特征信息时,还可以获取用户的面部信息。面部信息用以与系统中的信息库匹配,判断是否存储有该用户的相关身份信息。相关身份信息中即可包括了有关用户的身体素质、运动习惯、运动经验等信息。若存储有该用户的相关身份信息,则控制设备进行提取该信息,选择该信息与已输入的三种视频的区分信息匹配程度最高的视频,控制设备将其作为该用户合适的运动视频。若未存储有该用户的相关身份信息,可默认选择区分信息中等级最低的相应的视频,作为该用户的合适的运动视频。而后再通过用户的动作特征信息对相关视频和相关设备进行调整。

如图6所示,图6为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S11:获取用户在预设时间内的动作特征数据。

S12:匹配预设信息库中与动作特征数据对应的预设视频。

S13:发送预设视频至显示设备。

本实施例中,控制设备设定了一预设时间,在该预设时间内,控制设备通过图像获取设备获取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然后从视频库中选择与该动作特征数据相匹配的预设的视频。

例如,系统中视频库包括初级运动视频、中级运动视频、高级运动视频,三种视频是预先拍摄完成输出至系统中的。三种视频绑定了相应的动作特征。在控制设备开启预设时间时,可控制显示设备显示相应的提醒信息,例如,模式选择,然后图像获取设备采集用户做出的动作特征数据,将其发送至控制设备。控制设备将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与实现存储的动作特征相比较,得到匹配程度最高的动作特征。然后选择与该动作特征相应的视频,将其发送至显示设备。而后再通过运动过程中用户的动作特征信息对相关视频和相关设备进行调整。

控制设备通过图像获取设备获取到了用户运动时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通过分析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与获取的标准视频中的人物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相比较,将依照获取的视频数据及音频数据得到的第一控制数据调整为符合用户运动时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的第二控制数据,第二控制数据为由第一控制数据对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调整得到。控制设备再将第二控制数据发送至显示设备、音频设备以及照明设备。

如图7所示,图7为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S21:获取第一控制数据。

S22:获取用户动作特征数据。

S23:基于第一控制数据中的显示数据,确定显示数据的显示参数。

S24:根据动作特征数据对视频参数进行调整,以得到第二控制数据。

S25:发送第二控制数据至显示设备、音频设备和照明设备。

控制设备获取输入的视频流数据,由视频流文件分析得到第一控制数据,即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显示数据的显示参数包括视频中的人物的位置信息,人物的尺寸信息,人物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例如空间移动、运动幅度以及运动速度等信息,以及视频播放的速度等。可以理解,根据获取的视频流数据得到的第一控制数据作为用户标准动作的设备控制数据。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当控制设备从图像获取设备获取到用户动作特征数据信息后,分析得到用户运动的动作频率慢于视频数据按当前播放速度时视频中人物的运动频率时,控制设备对显示参数进行调整,将视频的播放速度调慢以匹配用户的运动频率,并发送调整后得到的第二控制数据至显示设备。使得用户运动时所观看的视频中人物的动作符合自己的运动习惯,获取更好的运动体验。

如图8所示,图8为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S31:获取第一控制数据。

S32:获取用户动作特征数据。

S33:基于第一控制数据中的音频数据,确定音频数据的音频参数。

S34:根据动作特征数据对音频参数进行调整,以得到第二控制数据。

S35:发送第二控制数据至显示设备、音频设备和照明设备。

控制设备获取输入的视频流数据,由视频流文件分析得到第一控制数据,即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音频数据的音频参数包括音频的模式,例如环绕声,立体声等,音频播放的速度以及音量大小等。可以理解,根据获取的视频流数据得到的第一控制数据作为用户标准动作的设备控制数据。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当控制设备从图像获取设备获取到用户动作特征数据信息后,分析得到用户运动的动作节拍快于音频数据按当前播放速度时的声音节拍时,控制设备对音频参数进行调整,将音频的播放速度调快以匹配用户的运动频率,并发送调整后得到的第二控制数据至音频设备。使得用户运动时所听见的声音的节拍符合自己的运动节拍,获取更好的运动体验。

如图9所示,图9为本申请沉浸式系统第五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S41:获取第一控制数据。

S42:获取用户动作特征数据。

S43:基于第一控制数据中的照明数据,确定照明数据的照明参数。

S44:根据动作特征数据对照明参数进行调整,以得到第二控制数据。

S45:发送第二控制数据至显示设备、音频设备和照明设备。

控制设备获取输入的视频流数据,由视频流文件分析得到第一控制数据,即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照明数据的照明参数包括了灯光亮度、灯光打光位置、灯光的颜色以及灯光的图案等。可以理解,根据获取的视频流数据得到的第一控制数据作为用户标准动作的设备控制数据。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当控制设备从图像获取设备获取到用户动作特征数据信息后,分析得到用户运动的动作幅度大于播放的视频中人物的运动幅度,控制设备对照明参数进行调整,将调整灯光的打光位置以匹配用户的运动幅度,并发送调整后得到的第二控制数据至音频设备。使得用户运动时照明设备的灯光可以准确的随自身运动而移动,获取更好的运动体验。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控制设备获取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当用户的动作特征与视频中的标准动作匹配程度较高时,控制设备可在照明数据的基础上增加可使得灯光组件显示特定字符或颜色的控制信息,调整照明参数中的灯光图案信息,例如依照用户动作匹配程度的高低通过照明设备在地上投影出“Great”、“Good”等字样,或者通过用户动作匹配程度的高低为用户的灯光调整不同的颜色,如匹配程度高打白光,匹配程度低打红光,或者通过用户动作匹配程度的高低为用户的灯光调整不同的亮暗程度,如匹配程度高时灯光组件的亮度较高,匹配程度低时灯光组件的亮度较低。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控制设备将图像获取设备获取的动作特征数据的用户与对应的灯光组件绑定。控制设备通过图像获取设备采集用户动作特征数据的位置确定灯光的位置,通过灯光的位置确定与用户对应的灯光组件。控制设备将根据灯光组件对应的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调整得到的照明数据发送至各个相应的灯光组件。具体的,当该沉浸式系统设置为个人模式时有多名用户一起使用时,由于各个用户的运动的动作幅度不尽相同,控制设备将照明设备中每一组灯光的照明数据调整为匹配各个组灯光所对应的用户的动作幅度的照明数据,使得每个用户在运动时灯光可以准确的随用户运动而移动,提高用户的沉浸式体验。

可选地,当用户单独使用该沉浸式系统的个人模式时,控制设备可以根据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选择对第一控制数据中的显示数据、音频数据、照明数据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调整。

可选地,当该沉浸式系统设置为个人模式时有多名用户一起使用时,控制设备可以依照相似的大多数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选择对第一控制数据中的显示数据、音频数据、照明数据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调整。

具体的可以是,控制设备获取多名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通过与作为标准视频中人物的标准动作的比较,当获取到多数用户的动作是快于标准动作时,将显示数据与音频数据调整为较标准动作更快,即把第一控制数据调整为符合多数用户的运动特征的第二控制数据。

上述沉浸式系统中的指导模式以及个人模式各个实施例均可以通过以下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实施例实现。本申请中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各个实施例以及可能的组合都可以在上述沉浸式系统中应用。

参阅图10,图10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51:获取音频的第一节奏类型和视频的第二节奏类型。

控制设备获取得到输入的视频数据以及音频数据。通过视频数据,控制设备可以获取视频数据中人物的大小、位置信息、相对运动、运动幅度、运动频率等数据信息。把相关数据信息记入第一节奏类型。通过音频数据,控制设备可以获取相关音频的模式信息、频率信息、音量信息等数据信息。把音频相关的数据信息记入第二节奏类型。

S52:根据第一节奏类型制定灯光的显示控制策略。

根据第一节奏类型制定灯光的显示设置,比如,灯光的开关、灯光的亮暗程度,以及颜色变化,灯光变化时的变化频率等等。具体地,声音音量大时选择较亮程度的灯光,声音音量小时选择较暗程度的灯光。

S53:根据第二节奏类型制定灯光的位置控制策略。

根据第二节奏类型制定灯光的照射位置设置,根据第二节奏中包含的有关视频中人物的动作特征数据信息,来对灯光的照射位置以及摆动的频率等进行调整。具体地,当视频中人物向左移动时,灯光向左摆动,人物向右移动时,灯光向右摆动。根据人物移动的速度来控制摆灯的速度。

S54:显示控制策略与位置控制策略结合形成灯光的控制策略。

把得到的灯光的显示控制策略与位置控制策略相结合,得到灯光的整体的控制策略。一般来说同一视频文件中的视频与音频是相匹配的,其按照时间上的关系即可完美结合。可以理解的是,可以替换其中的视频或者音频,选择其他较为合适的节奏类型的视频或音频,通过一定的尝试,也可以达到较为完美的结合效果。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控制设备获取到运动视频,将其中人物的动作特征信息作为标准的动作信息,依照该标准的动作信息得到了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照明数据即灯光的控制策略。由于其系统内的声音,显示的视频以及灯光的打光位置等信息都是按照标准动作进行设定的,当用户处于该环境中进行运动时,可以根据所看的视频以及灯光打光位置信息等对自身动作进行调整,可以依照视频中人物运动频率和音频声音的频率对自身的运动频率进行调整。从而达到一种指导用户的作用。

参阅图11,图11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61:获取采集到的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

在用户位于目标空间中进行运动时,可设置采集设备用于获取用户的运动信息。

S62:根据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对灯光的控制策略进行调整。

从获取的运动信息中提取有关用户运动的运动频率,运动位置等的数据信息对制定的灯光的控制策略进行调整。其具体的调整方式可通过以下实施例实现。

参阅图12,图12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62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71:从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中提取用户运动的第三节奏类型。

S72:将第三节奏类型,与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进行比较,得出比较结果。

S73:根据比较结果对音频和/或视频的播放速率以及灯光的控制策略进行调整。

通过获取的运动信息,提取有关用户运动的运动频率,运动位置等的数据信息,将其作为用户运动的第三节奏类型。把第三节奏类型与正在播放使用的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进行比较。例如,将用户的运动频率与按当前播放速度视频中人物的运动频率和音频的节拍信息相比较,依据比较结果对音频和视频的播放速率进行调整,从而改变第一节奏类型和第二节奏类型,使得用户获得更好的锻炼运动体验。

其具体的调整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实施例实现。该提取第三节奏类型以调整视频播放速率以及灯光控制策略的步骤可以定时执行。每隔预设的单位时间就采集数据,分析是否需要对视频播放速率以及灯光控制策略进行调整,使用户获得更好的沉浸式体验。

参阅图13,图13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73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81:改变音频和/或视频的播放速率。

S82:相对应的改变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以使得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与第三节奏类型相匹配。

当所述第三节奏类型与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不匹配时,例如,用户运动频率与音频的节拍信息的不匹配、用户运动频率与视频中人物的运动频率不匹配等,此时改变音频和/或视频的播放速率,以改变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使得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与第三节奏类型相匹配。

参阅图14,图14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73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91:判断比较结果的整体比例。

S92:依照整体比例大于百分之五十的比较结果对音频和/或视频的播放速率以及灯光的控制策略进行调整。

在一些实施例中,通常,该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存在着多个用户同时进行运动的情况,此时每个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都不尽相同,所提取出的每个用户的第三节奏类型也不一致。此时,为了满足多数用户的体验,系统对第三节奏类型,与第一节奏类型和/或第二节奏类型的比较结果进行判定。按照比较结果占整体比例较多的节奏类型对视频音频的播放速率以及灯光的控制策略。其调整幅度可以依照总体的平均值,也可以选择设定阈值区间中节奏类型较多的阈值区间的平均值。

例如,当出现三分之二以上的用户的节奏类型比第一节奏类型和第二节奏类型要快时,选择加快音频视频的播放速率,其中,节奏类型较快的用户中,节奏类型其相比第一节奏类型和第二节奏类型时,最低的快了1.5倍,最高的快了2倍。此时可以将音频视频的播放速率调整为1.75倍,相应的灯光的控制策略做对应调整。假如,其中节奏类型快了1.8倍的用户节奏类型较多,可以将音频视频的播放速率调整为1.8倍,相应的灯光的控制策略做对应调整。

参阅图15,图15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73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101:判断比较结果的整体比例。

S102:依照整体比例大于百分之五十的比较结果对音频和/或视频的播放速率进行调整,针对各个用户的比较结果对于各个用户对应的灯光组件进行控制策略的调整。

在一些实施例中,当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存在着多个用户同时进行运动的情况,此时播放速率为了满足大多数用户的沉浸式需要,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虽然此时灯光策略依照视频与音频播放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是由于每个用户的运动时的运动幅度都不尽相同,因此再将确定灯光位置控制策略所根据的对象由视频的第二节奏类型调整为用户的运动特征数据的第三节奏类型。使得每个用户的打光的位置都匹配自身的运动幅度的习惯,灯光可以准确的落在各个用户的位置上,使用户的沉浸式体验得到提升。

可选地,对灯光的控制策略的调整还可以包括对灯光显示策略进行调整,例如,可以依照不同用户运动的频率对灯光的颜色显示进行设置或是对灯光的亮暗程度进行不同显示设置。

参阅图16,图16是本申请沉浸式音影播放系统中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一实施例S62又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

S111:从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中提取用户运动的多个动作。

S112:将动作与,从视频中提取的对应的标准动作进行比较,得到第二比较结果。

S113:根据第二比较结果对灯光的控制策略进行调整。

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用户在进行运动活动时,会有标准动作以及非标准动作。对视频中人物的相关动作进行分析,得到标准动作的数据。从获取的用户的人物动作特征数据中提取出相关的动作信息,将该动作信息与相应的标准动作进行比较。依照运动的频率,幅度等信息将用户的动作分为多种标准等级,作为第二比较结果。依照该第二比较结果,对灯光的控制策略进行调整。

可选地,对灯光显示策略中灯光的颜色进行调整。当用户的某一段动作为标准动作时,可以控制该用户对应的灯光进行变色显示,显示白色,为较标准动作时,控制该用户对应的灯光显示黄色。通过灯光的变换以激励用户作出更标准的动作,获得更好的运动体验。

可选地,对灯光显示策略中灯光的字符显示进行调整。当用户的动作与标准动作相比匹配程度不一时,可以通过显示额外的字符以提醒用户或激励用户。例如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较高时,可以通过灯光在地面上投影出“Great”的字样,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不高时,可以通过灯光在地面上投影出“Bad”字样。通过字符这种更明显的提醒以激励用户作出更标准的动作。

可选地,通过对灯光显示策略中灯光的显示亮暗程度进行调整。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较高时,可以调整灯光的明亮程度为较高,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不高时,可以调整灯光的明亮程度为较低。用户通过自身所处环境的灯光打光的明暗程度可以清晰的了解自身运动的标准情况,并及时作出调整。

参阅图17,图17是本申请一电子设备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本申请电子设备一实施例包括:处理器110和存储器120。

处理器110控制通信设备的操作,处理器110还可以称为CPU(Central ProcessingUnit,中央处理单元)。处理器110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序列的处理能力。处理器110还可以是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序列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存储器120存储处理器110工作所需要的指令和程序数据。

处理器110用于执行指令以实现本申请前述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的任一实施例及可能的组合所提供的方法。

参阅图18,图18是本申请一计算机可读存储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本申请可读存储装置一实施例包括存储器310,存储器310存储有程序数据,该程序数据被执行时实现本申请控制设备的控制方法任一实施例及可能的组合所提供的方法。

存储器310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闪存(Flash Memory)、硬盘、光盘等。

在一实际应用场景中,控制设备获取视频的数据信息,视频的数据信息包括视频信息与音频信息。控制设备根据第一节奏类型制定灯光的显示控制策略,根据第二节奏类型制定灯光的位置控制策略,将显示控制策略与位置控制策略结合形成灯光的控制策略。控制设备控制显示设备与音频设备进行视频与音频的播放,并执行对应的灯光控制策略。

控制设备将获取的视频作为标准视频,将视频中人物的动作作为标准动作,控制设备所得到的显示数据、音频数据以及照明数据都是以该标准视频为基础,其所呈现环境效果都是为标准动作提供的。用户在运动时就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中提供的信息对自身的运动情况进行调整。例如,用户可以根据视频中显示的人物的运动情况,音频频率以及灯光的打光位置等信息来对自己的运动情况进行调整,从而起到一种间接的指导作用。

当检测到有用户在运动时,通过图像获取设备对用户的动作特征数据进行采集。通过动作特征数据提取用户的第三节奏类型,将第三节奏类型与正在使用的音频的第一节奏类型和视频的第二节奏类型进行比较。当用户的第三节奏类型与第一、第二节奏类型相比较慢时,放慢音频视频的播放速率,相应的放慢第一节奏类型与第二节奏类型,得到相应的灯光控制策略,以匹配用户的节奏,提高用户的运动体验。

但当大多数用户的节奏类型较快时,每个用户的节奏又不尽相同,此时控制设备提高音频视频的播放速率,提高幅度与整体用户的运动频率的平均值对应,但是其灯光控制策略所依照并不完全是调整后的音频视频播放速率进行确定的第一节奏类型与第二节奏类型,还有依照各个用户运动特征数据的第三节奏类型,对灯光位置控制策略进行调整,使得灯光可以准确的随用户的运动而移动,使得用户获得更深入的运动体验。

具体的,对用户对应的灯光使用的灯光控制策略进行调整还可以包括根据用户的运动特征数据的标准程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对灯光显示策略中灯光的颜色进行调整。当用户的某一段动作为标准动作时,可以控制该用户对应的灯光进行变色显示,显示白色,为较标准动作时,控制该用户对应的灯光显示黄色。通过灯光的变换以激励用户作出更标准的动作,获得更好的运动体验。

对灯光显示策略中灯光的字符显示进行调整。当用户的动作与标准动作相比匹配程度不一时,可以通过显示额外的字符以提醒用户或激励用户。例如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较高时,可以通过灯光在地面上投影出“Great”的字样,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不高时,可以通过灯光在地面上投影出“Bad”字样。通过字符图案这种更明显的提醒以激励用户作出更标准的动作。

通过对灯光显示策略中灯光的显示亮暗程度进行调整。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较高时,可以调整灯光的明亮程度为较高,当用户动作与标准动作匹配程度不高时,可以调整灯光的明亮程度为较低。用户通过自身所处环境的灯光打光的明暗程度可以清晰的了解自身运动的标准情况,并及时作出调整。

对用户对应的灯光所使用的灯光控制策略可以为以上任一种方式及可能的组合。通过依照用户的运动的第三节奏,以及用户运动的动作情况与标准动作情况的匹配程度对灯光控制策略进行调整,使得用户可以在享受沉浸式体验的同时,及时了解自身的运动情况,向着标准动作进行改善。

综上所述,通过采用以上的实施例,通过显示设备,背景墙以及反射透射屏的相互配合,音频设备、照明设备、显示设备通过控制设备的相互关联,使得用户在锻炼运动的时候可以获得独特的声光体验以及视频立体效果,从而达到沉浸式的运动体验。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方式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方法以及设备,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设备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方式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方式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上述其他实施方式中的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或处理器(processor)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方式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申请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申请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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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011561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