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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及检测方法

文献发布时间:2024-04-18 19:58:21


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及检测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监控防掉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及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香烟作为便利店或者超市等售卖店中一种价值较高的商品,尤其是高档的名贵香烟,一旦发生偷盗或掉包往往会造成不小的损失。香烟柜往往放置于收银人员所在的收银区,不易发生偷盗事件,但不法份子通常采用掉包的方式骗取香烟:接过店主递来的香烟时,借故让售卖人员拿取别的香烟从而背对自己,趁机将香烟藏于包内或递给同伙后拿取相同品牌的假烟,待售卖人员转身后将假烟递回给售卖人员,由于仅凭肉眼难以分辨真眼与假烟,售卖人员往往无法察觉香烟被掉包,从而被不法份子坑害得利。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及检测方法,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包括: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香烟拿取人员拿取香烟的行为动作信息;对比模块,包括比对单元及数据库,所述比对单元获取所述行为动作信息并将所述行为动作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预存储的掉包行为动作库进行对比,以判定香烟拿取人员是否具有香烟掉包行为,所述掉包行为动作库包括若干基于第95百分位人体掉包香烟时做出的掉包姿态信息,当所述行为动作信息至少符合所述掉包行为动作库内的至少一种掉包姿态信息时,所述比对单元判定拿取人员具有香烟掉包行为并发出确认掉包信息;警示模块,所述警示模块获取所述确认掉包信息并通过终端发送警示信号。

本申请中的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还包括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所述掉包行为动作库包括动态信息库,所述动态信息库至少包括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和第三掉包姿态信息,所述第一掉包姿态信息为手持香烟姿态、所述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为将香烟放至拿取人员携带的储物空间内的香烟藏匿姿态或将手持的香烟传递给其他人员的香烟传递姿态,所述第三掉包姿态信息为拿取人员从携带的储物空间内取出香烟的调取香烟姿态或接收其他人员传递的香烟的香烟接收姿态,当所述行为动作信息同时符合所述第一掉包姿态信息、所述第二掉包姿态信息和所述第三掉包姿态信息时,所述比对单元判定拿取人员具有香烟掉包行为并发出确认掉包信息。

所述掉包行为动作库包括静态信息库,所述静态信息库包括若干特殊手势信息,所述特殊手势信息为基于第95百分位人体在进行与其他人员进行交流时的静态姿态,所述特殊手势信息至少包括第四掉包姿态信息和第五掉包姿态信息,所述第四掉包姿态信息为拿取人员手持香烟时处于背手姿态,所述第五掉包姿态信息为拿取人员手持香烟时处于举手姿态,当所述行为动作信息符合所述第四掉包姿态信息或所述第五掉包姿态信息时,所述比对单元判定拿取人员具有香烟掉包行为并发出确认掉包信息。

所述警示信号包括灯光信号及声音信号。

所述警示模块包括朝向所述售卖人员方向的用于发出所述灯光信号的光源以及能够发出所述声音信号的声源。

所述数据库预存有面部信息库,所述面部信息库预存有售卖人员的面部影像信息,所述比对单元接受到所述行为动作信息后将所述行为动作信息中的人脸信息与所述面部影像信息作比对,若判定结果为所述人脸信息与所述面部影像信息对应,则不进行所述香烟掉包行为判定。

还提供了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检测方法,应用于如上所述的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所述检测方法步骤如下:拿取人员接收香烟;信息采集模块在一预设时长内实时对采集范围内拿取人员的行为动作信息进行采集并发送至对比模块;对比模块接收到行为动作信息,并通过比对单元将行为动作信息与掉包行为动作库内的掉包姿态信息进行比对,并判定拿取人员是否具有香烟调包行为,若是,则对比模块将确认掉包信息发出;警示模块获取确认掉包信息后通过终端发送警示信号。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所取得的有益效果为:

1.本申请通过信息采集模块采集香烟拿取人员的动作信息,并设置有对比模块对动作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比模块包括对比单元及数据库,通过将动作信息与数据库中预存的基于第95百分位人体掉包香烟时做出的掉包姿态信息作比对,若行为动作信息至少符合掉包行为动作库中至少一种掉包姿态信息,则判定香烟拿取人员存在掉包行为,若行为动作信息与掉包行为动作库中任一种掉包姿态信息均不符合,则判定为香烟拿取人员不存存在掉包行为;若判定结果为存在掉包行为,则对比模块向警示模块发送掉包信息,警示模块在接收到掉包信息后通过终端发送警示信号,从而向售卖人员发出警示;本申请所提供的报警系统通过识别香烟拿取人员的动作信息进行是否存在香烟掉包行为的判定,能够准确识别掉包行为并警示售卖人员,提示售卖人员识别香烟是否被掉包,从而降低香烟售卖人员的经济损失。

2.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动态信息库内预存有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三掉包姿态信息,若香烟拿取人员存在掉包行为,则其行为动作必然同时符合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三掉包姿态信息,因此,若拿取人员行为动作信息与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三掉包姿态信息同时符合,则判定为存在香烟掉包行为,有效提升了判定的精准性,较大程度的避免了将正常顾客识别为掉包人员,从而提升顾客的购买体验。

3.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数据库还设置有静态信息库,静态信息库中包括特殊手势信息,当拿取人员与他人配合进行香烟掉包时,往往通过手势动作来进行交流,通过在静态信息库中预存包括第四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五掉包姿态信息在内的特殊手势信息,当对比单元检测到拿取人员的行为动作信息符合第四掉包姿态信息或第五掉包姿态信息时,则判定拿取人员存在掉包行为;通过设置静态信息库,能够提升对比模块针对拿取人员行为动作信息的对比范围,提升对掉包行为的判定精准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一种实施方式下的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的阐释本发明的整体构思,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以示例的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的实施例及各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如图1所示,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包括: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香烟拿取人员拿取香烟的行为动作信息;对比模块,包括比对单元及数据库,比对单元获取行为动作信息并将行为动作信息与数据库中预存储的掉包行为动作库进行对比,以判定香烟拿取人员是否具有香烟掉包行为,掉包行为动作库包括若干基于第95百分位人体掉包香烟时做出的掉包姿态信息,当行为动作信息至少符合掉包行为动作库内的至少一种掉包姿态信息时,比对单元判定拿取人员具有香烟掉包行为并发出确认掉包信息;警示模块,警示模块获取确认掉包信息并通过终端发送警示信号。

本申请通过信息采集模块采集香烟拿取人员的动作信息,并设置有对比模块对动作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比模块包括对比单元及数据库,通过将动作信息与数据库中预存的基于第95百分位人体掉包香烟时做出的掉包姿态信息作比对,若行为动作信息至少符合掉包行为动作库中至少一种掉包姿态信息,则判定香烟拿取人员存在掉包行为,若行为动作信息与掉包行为动作库中任一种掉包姿态信息均不符合,则判定为香烟拿取人员不存存在掉包行为;若判定结果为存在掉包行为,则对比模块向警示模块发送掉包信息,警示模块在接收到掉包信息后通过终端发送警示信号,从而向售卖人员发出警示;本申请所提供的报警系统通过识别香烟拿取人员的动作信息进行是否存在香烟掉包行为的判定,能够准确识别掉包行为并警示售卖人员,从而提示售卖人员识别香烟是否被掉包,从而降低香烟售卖人员的经济损失。

作为本申请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掉包行为动作库包括动态信息库,动态信息库至少包括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和第三掉包姿态信息,第一掉包姿态信息为手持香烟姿态、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为将香烟放至拿取人员携带的储物空间内的香烟藏匿姿态或将手持的香烟传递给其他人员的香烟传递姿态,第三掉包姿态信息为拿取人员从携带的储物空间内取出香烟的调取香烟姿态或接收其他人员传递的香烟的香烟接收姿态,当行为动作信息同时符合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和第三掉包姿态信息时,比对单元判定拿取人员具有香烟掉包行为并发出确认掉包信息。

通过在动态信息库内预存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三掉包姿态信息,若香烟拿取人员存在掉包行为,则其行为动作必然同时符合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三掉包姿态信息,因此,若拿取人员行为动作信息与第一掉包姿态信息、第二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三掉包姿态信息同时符合,则判定为存在香烟掉包行为,有效提升了判定的精准性,较大程度的避免了将正常顾客识别为掉包人员,从而提升顾客的购买体验。

作为本申请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掉包行为动作库包括静态信息库,静态信息库包括若干特殊手势信息,特殊手势信息为基于第95百分位人体在进行与其他人员进行交流时的静态姿态,特殊手势信息至少包括第四掉包姿态信息和第五掉包姿态信息,第四掉包姿态信息为拿取人员手持香烟时处于背手姿态,第五掉包姿态信息为拿取人员手持香烟时处于举手姿态,当行为动作信息符合第四掉包姿态信息或第五掉包姿态信息时,比对单元判定拿取人员具有香烟掉包行为并发出确认掉包信息。

当拿取人员与他人配合进行香烟掉包时,往往通过手势动作来进行交流,通过在静态信息库中预存包括第四掉包姿态信息与第五掉包姿态信息在内的特殊手势信息,当对比单元检测到拿取人员的行为动作信息符合第四掉包姿态信息或第五掉包姿态信息时,则判定拿取人员存在掉包行为;通过设置静态信息库,能够提升对比模块针对拿取人员行为动作信息的对比范围,提升对掉包行为的判定精准性。

作为本申请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警示信号包括灯光信号及声音信号。当警示模块接收到掉包信息后,通过终端发送灯光信号与声音信号,为售卖人员提供警示作用,通过声音与视觉两种警示方式,确保售卖人员能够得知掉包行为。

作为本实施方式下的一种优选实施例,如图1所示,警示模块包括朝向售卖人员方向的用于发出灯光信号的光源以及能够发出声音信号的声源。具体地,可采用射灯作为光源,采用喇叭作为声源。

作为本申请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数据库预存有面部信息库,面部信息库预存有售卖人员的面部影像信息,比对单元接受到行为动作信息后将行为动作信息中的人脸信息与面部影像信息作比对,若判定结果为人脸信息与面部影像信息对应,则不进行香烟掉包行为判定。由于售卖人员在进行香烟售卖过程中存在拿取香烟等动作,这些动作可能会被对比模块识别为符合行为动作库中的掉包姿态信息,从而导致警示模块发送错误的警示信号;通过设置面部信息库,信息采集模块发送至对比模块的行为动作信息会先与面部信息库中预存的面部影像信息做比对,若判定结果为所述人脸信息与所述面部影像信息对应,则不进行所述香烟掉包行为判定,从而避免了比对模块将售卖人员的行为动作视为掉包行为。

一种香烟掉包行为检测方法,应用于如上所述的香烟掉包行为报警系统,所述检测方法步骤如下:拿取人员接收香烟;信息采集模块在一预设时长内实时对采集范围内拿取人员的行为动作信息进行采集并发送至对比模块;对比模块接收到行为动作信息,并通过比对单元将行为动作信息与掉包行为动作库内的掉包姿态信息进行比对,并判定拿取人员是否具有香烟调包行为,若是,则对比模块将确认掉包信息发出;警示模块获取确认掉包信息后通过终端发送警示信号。通过该检测方法,能够对香烟掉包行为进行准确检测,大大避免香烟掉包现象的发生。

本发明中未述及的地方采用或借鉴已有技术即可实现。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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